58歲女人和新老伴搭夥僅8天分手,直言:不可能和他盡義務

前言:

現在的很多老年人喜歡用搭夥的方式來生活,就是兩個老人不領證,然後同居生活在一起,他們覺得這樣的方式比較簡單,如果不合適了就分開,其實這樣的方式跟婚前同居是一個性質的,我們來看一下劉阿姨的經歷。

58歲女人和新老伴搭夥僅8天分手,直言:不可能和他盡義務

劉阿姨自述:

前些年,我就跟我的老公離婚了,因為我受不了我老公那個人,他什麼都偏心他的母親,而且他的母親又對我不好,那時候我的婆婆總是針對我,就連我坐月子的時候,我的婆婆還讓我吃剩飯剩菜,她還說,她以前坐月子就是這樣,而且我老公又不幫我說話,他說他母親以前就是這樣過來的,所以也希望我這樣,我真的沒想到還有這樣的男人。

生完孩子之後,我就想跟我老公離婚了,但是考慮到孩子還小,擔心自己養不好孩子,所以我選擇隱忍,後面孩子考上大學了,這時候我覺得我沒辦法忍下去了,所以我就跟我老公離婚了,那時候我老公還覺得我太作了,覺得我一把年紀了還離婚,但是我不想解釋太多,我知道我想要的是什麼?你知道他給不了我想要的生活。

跟我老公離婚之後,我過得很瀟灑,一個人生活自由自在的,後面我退休了,退休了之後,我就經常去旅遊,我覺得旅遊能讓自己的心情變好,而且還能看祖國的大好河山,反正自己的年紀也大了,應該趁自己還能出去走的時候,多去外面看一下,以後年紀大了,想看都不一定能去了。

58歲女人和新老伴搭夥僅8天分手,直言:不可能和他盡義務

有空的時候,我還會去公園打太極拳,因為我特別喜歡打太極拳,打太極拳的時候,我認識了一個比我小八歲的王先生,跟王先生認識了之後,我們就變成了朋友,王先生很照顧我,我跟他在一起,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後面王先生就對我表白了,我也覺得王先生很適合我,所以我就答應跟王先生在一起了,那時候王先生跟我提出想領證結婚,但是我拒絕了,因為我覺得領證太麻煩了,覺得搭夥過日子就行了,王先生也非常尊重我,於是就跟我搭夥過日子了。

我的兒女也支援我跟王先生搭夥過日子,他們也覺得這樣的方式很好,但是我跟王先生搭夥過日子之後,我發現王先生跟之前不是一個樣子了,以前他是一個脾氣很好的男人,但是跟他搭夥之後,他就變得很暴躁了,而且大男子主義很嚴重,他要求我承擔家裡的所有家務,還一直強調,女人就應該做家務,還說男人做家務會倒黴,不知道他去哪裡聽到這樣的歪理,而且他晚上還經常叫我起來給他倒水,還經常讓我給他捶背,有時候我覺得我就像他的一個保姆一樣,我不喜歡他這樣做,所以我跟他爭吵,但是他一直強調這是夫妻義務,覺得我跟他結婚了,我就應該盡夫妻義務,後面我直接跟他說,我不可能和他盡夫妻義務因為我跟他只是搭夥過日子,並沒有領結婚證,說白了,我只是他的同居女友而已。

後面我就跟王先生分開了,因為王先生不是我想要的另一半,我不想在他這裡浪費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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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語:

有些男人就是這樣,非常的大男子主義,總覺得家務是女人應該做的,其實夫妻倆生活在一起,家務是兩個人需要共同承擔的,不是女人的責任,如果男人總是不懂得體諒女人的話,那麼女人也會覺得累,後面就分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