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冤報故事貪人錢財,害人性命,自己不得善終!

講一個明朝的故事,看起來情節有一點荒誕,但我認為故事很有明朝的煙火氣,情節還是很可信的。

故事發生在蘇州衛,那裡有一個姓丁的軍士,我們姑且稱之為丁先生。丁先生曾經犯罪,被關入牢獄,出獄之後不久,命運發生神奇的變化,突然之間暴富。

明朝的冤報故事貪人錢財,害人性命,自己不得善終!

有錢以後,丁先生改行,做了漕卒的頭領。明代的漕卒負責在官倉之間轉運糧食,有一定的經濟風險,如果不能如數交兌,需要承擔賠償的責任。特別是漕卒的首領,必須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一旦出事,才能賠償得起。當然,如果做得順利,也是有利可圖的。

有一次,丁先生帶著一夥漕卒運糧去北京,事情進行得非常順利。一夥人在北京的官倉卸了糧,乘坐著漕船返回。大家也沒有什麼心事了,就整天坐在船上吃吃喝喝,結果出了一件怪事。

有一天,丁先生喝多了,在酒桌上突然變了臉,說話的口音完全變了,面容表情也像換了一個人,一邊咬牙痛罵,一邊揮手自殘,好像非常痛恨自己。

明朝的冤報故事貪人錢財,害人性命,自己不得善終!

同伴慌忙上前按住他,問他怎麼啦,為何這樣。

丁先生大聲怒吼:“我是一個強盜,當年被判了死罪,關入牢獄,和姓丁的住在一起,成了好朋友。我把自己最大的秘密告訴姓丁的,說我在外面藏了一大批財寶,可我是死囚犯,沒辦法出去取。我覺得姓丁的很可靠,就把藏寶的地方告訴他,讓他出獄之後取出來,等我被處死之後,幫我收屍安葬,再分給我老婆孩子一點點,剩下的全部歸他。姓丁的滿口答應了。後來他出獄,找到我的那些財寶,結果他不但不分給我老婆孩子一文錢,還花錢賄賂獄卒,讓他們提前把我處死。這樣的深仇大恨,我不能不報,所以四處尋找這個姓丁的,今天終於找到了,必須把他弄死,才能解去我心頭大恨!”

一邊說,一邊狠狠抽打自己。

明朝的冤報故事貪人錢財,害人性命,自己不得善終!

大家有點兒聽明白了,丁先生髮了一筆橫財,但做了虧心事,如今冤死的靈魂找回來了。

可這種事大家能說什麼呢,只能好言相勸:“您說的有道理,姓丁的確實太缺德了。可是我們跟著他出來做差事,現在你把他弄死了,回去之後官府追究起來,我們很難說清楚,一定會受連累、吃官司。請您可憐可憐我們,先讓他多活幾天,等我們回去交了差,您再找他算賬。”

丁先生說:“好好,那我先走了。”

說完,丁先生撲倒就睡。再醒來時,面目表情已經恢復正常。大家問他剛才醉酒之後說了什麼,他全部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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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也不敢多問,只是催促他快快趕路,回去交差。

回到蘇州之後不久,丁先生的怪病果然再次發作,整個人又變了模樣,每天在街道上狂走不停,自己痛毆自己,一邊重複著那個故事,誰都攔不住。幾天之後,他便死在街頭。

於左 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