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馨予發文警告:你好自為之,若再有下一次,我絕不心軟!

今天,也就是2022年1月20日,“明星軍嫂”張馨予在社交平臺上釋出了這樣一則內容:別再這樣了,如果還有下一次,我絕不會心軟!

張馨予發文警告:你好自為之,若再有下一次,我絕不心軟!

這是怎麼回事呢?原來,在一起針對張馨予進行造謠誹謗的名譽權官司中,最終被判向張馨予賠償158,800元的名譽損失費的“網路噴子”黃某,因為向法院申訴自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來源,張馨予一時心軟,免除了他的賠償責任,另外還幫他支付了律師費。

而這個人因為拒不執行生效的判決文書,最終被列入失信名單,個人消費受到限制。

然而最近卻有張馨予的粉絲髮現這個黃某在社交賬號上大曬自己的日常動態,包括街拍、追星等行為,甚至還買了最新款的手機。

張馨予發文警告:你好自為之,若再有下一次,我絕不心軟!

看樣子,東郭先生和狼的故事似乎再次重演。

所以,張馨予憤怒發文,指出對方當初“賣慘”,哭訴自己不但沒有工作和經濟來源且身患疾病,並且向法院提供了相關證明,自己當初是經過考慮之後,出於人道主義才免除所有賠償,而且幫對方支付律師費。

張馨予說,今天發文的目的,是正告那個言而無信的“噴子”,生病並不是傷害他人從而為自己脫罪的正當理由。本來已經受長達兩年的語言攻擊和網路誹謗對自己造成的嚴重傷害,最終之所以決定忍辱免責,並非原諒這種行為,而是希望對方能夠幡然醒悟:語言霸凌其實是一柄雙刃劍,害人害己。

也希望他人能引以為戒。

張馨予發文警告:你好自為之,若再有下一次,我絕不心軟!

最後,張馨予向“網路噴子”隔空喊話:希望你好好生活,不要再在網上興風作浪,傷害任何一個與你素不相識之人,如果還有下次,即使傷害的不是自己,也絕不心軟!

這起事件一直要追溯到5年前,田某從2017年2月22日起透過微博賬戶開始連續發表攻擊張馨予的種種不實內容,還與網友進行頻繁互動,引發一些不明事實的網友對張馨予進行攻擊謾罵和侮辱誹謗,對她的身心和名譽權造成嚴重傷害。

田某還採用大量諸如“野雞、噁心、不要臉、劈腿、捆綁無下限、蹭熱度”等惡毒詞彙對張馨予進行網路誹謗侮辱。

張馨予發文警告:你好自為之,若再有下一次,我絕不心軟!

他還大肆釋出關於張馨予“出軌、劈腿、分手後還捆綁李晨”等不實言論。

並非逆來順受的張馨予選擇將對方告上法庭,讓他為自己的言行付出法律代價。

早在2013年,張馨予就作為原告親自出庭狀告一起網路不實誹謗,最終法院判定對方賠償50。5萬元並道歉。。

張馨予始終呼籲廣大網友共同維護網路環境,呼籲大家尊重他人權利隱私,嚴禁造謠誹謗,否則必然會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價。

張馨予發文警告:你好自為之,若再有下一次,我絕不心軟!

張馨予發文之後,廣大網友紛紛聲援,認為她當初不應“心太軟”,像田某這樣違法犯法又不知悔改之人,就應該讓他付出慘重代價,好牢記教訓杜絕再犯。

另外,還有張馨予的粉絲爆料說,當時宣判之後,田某有一陣子還在微博上天天賣慘,控訴張馨予讓一個生病“活不久”的可憐之人賠錢,說得義正詞嚴理直氣壯,好像反過來自己倒成了受害者一樣。張馨予出於善心放他一馬,他卻依舊過得“沒臉沒皮”,看似一點沒有吸取應該吸取的教訓。

張馨予發文警告:你好自為之,若再有下一次,我絕不心軟!

對於眾多網友的評論,張馨予再度解釋說自己當初打官司的初衷並非為了獲得賠償款,而是讓那些造謠生事者知道網路並非法外之地,並不是鍵盤一敲就可以隨心所欲胡說八道的地方,要知道,言語的攻擊誹謗帶給當事人的傷害並不亞於刀劍,希望大家都能引以為戒,共同維護網路清明環境。

最難能可貴的是,經受二次傷害的張馨予依舊選擇相信人性,她說我相信他會改的,如果他還敢下一次再這樣,不管罵的是誰,我都會起訴的。

張馨予發文警告:你好自為之,若再有下一次,我絕不心軟!

在成為“軍嫂”之前,張馨予曾因個人戀情和參加公開活動時的表現引發爭議。但自從選擇“嫁給愛情”與何捷結婚之後,她日漸變得從容恬淡,將重心轉移到生活和事業之中,對流言蜚語也大多采取置之不理的態度,個人美譽度直線上升。

但是,對於那些肆意造謠誹謗對他人造成嚴重傷害的網路噴子,她也開始懂得運用法律手段捍衛自身正當權利,不能讓自己白白被標記莫須有的負面標籤,對於那些無事生非者,她表示,一個都不寬恕!

敢愛敢恨,這才是生命更大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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