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的換車故事(四)—買車篇

作者:機司威挪

歷經四個星期,中年大叔的換車故事到了第四個篇章,買車部分,在寫第三篇的時候有預料到多少會引來一些口水,但是沒想到會有這麼多而且都是不同方面的,不過轉頭又想想,每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偏向,就和有人喜歡長髮及腰,有人喜歡短髮齊耳一樣,各有所好,各自喜歡,當然會有各自的觀點。

好了,廢話說完,下面直接給大家帶來買車時遇到的故事。

前期花在賣車、雲看車、探店試駕的時間大概是一個多月左右,買車本來理論上已經很簡單就是走進店裡去,談價,付錢就好了,但是沒想到的是又發生了一些小故事,還挺折騰,但也從中學習到很多,也算是值得給大家分享出來。

一、確定購買地

在確定車型後,因為已經瞭解到廣東省內戶口可以在省內任意城市買車上當地牌這一條件後,最先決定的是到佛山去買,因為有1w當地新能源補貼,這樣下來就比較划算了。

上午場

然而當我透過app打電話問過以後,得到的卻是 “頂配沒車、提車最快要到一月底,或者月底車源可以給你,但是要加價XXX,或者這裡又一臺現車,需要XXX”這樣的答案。

在寒假有返鄉需求且確定要買車的情況下,決定必須要在一月中之前能提上車。這樣就是不能去等一月底的車源,但是算上這個月底加價3000,那個現車加價12000(你沒看錯,是這個數),然後還有基本統一口徑的2000上牌費,合著政府給的補貼就和銷售五五開甚至還可能玩倒貼的節奏,實在讓人像吃了屎一樣難受。

午休場

與其這樣和銷售五五開、倒貼錢,我就想著放棄補貼買本地,聯絡了一下當地的銷售,表示沒現車,但月底有一批車,並不能確定是我要的配置和顏色,加上銷售很實誠的一句“大家都是開門做生意,上牌要收一千五,保險還要四千五”的話語,多少有點把我勸退,所以決定再放一放,看看有沒有其他辦法。

下午場

在和家人交流以後,都覺得這些選擇不是特別好,即使佛山有補貼,被賺一筆,加上來回至少兩趟的路費、住宿費一千五左右就覺得不是很划算,本來已經基本決定“一月初去佛山逛店然後按plan A B C去掃車有車就提”的計劃,在坐下來的某一個瞬間,老媽的一句你不問問老家的店的情況。

隨後就繼續開啟app找到老家經銷商電話,一問,有現車,再說有活動,99抵扣車價1000,當即商量,交了99費用,後面銷售又來一個套路,交點定金,幫你把車先留著,隨即又交了1000,銷售交流時還言明只有500上牌費和實收保險費其他就沒有了。

這樣購買地基本已經確定下來,和家人商量該如何去籤合同、驗車提車的事情了。

人到中年的換車故事(四)—買車篇

經驗:

1、儘量不要侷限購買地,省內或周邊方便到達之處都可以。

東邊不亮西邊亮,即使我這個“一月中以前提車”多少有點“特殊”的要求的情況下,都能找到幾個現車車源,說明我們把眼光放開一點,在願意對比願意跑路的情況下,肯定會有更多或者更好的選擇。

2、不要不好意思,直來直去,問清楚具體有哪些費用。

本地或者異地買車都好,在確定買車地或者買車店和銷售溝通的時候,就和他們直來直去,直接問直接說,我要什麼車什麼配置,貸款或者全款,費用哪些,甚至還包括一些其他要求,譬如自己上牌、廠家金融問題等等,問完記在腦子裡或者用小本本記一下。

二、合同商談

老媽回到老家,呼朋喚友,準備去籤合同驗車,我則和銷售具體商談合同細節。銷售滿滿的“請示領導”套路,一開始說可以上外地牌(我工作生活所在地),後面請示後又說“要3000異地上牌押金”,說是會退還,扯了幾句以後決定讓步,“籤合同時交3000押金”,但是要求在合同上備註好歸還時間,再接著後面又套路“保險不可以選,必須是全險,在我們這裡買車就是這樣,這是公司規定”,覺著其他地方買車也差不到哪裡去,想想再讓一下。

臨要去驗車籤合同了,半天才把樣式發過來,簡陋的基本只利於店方的銷售合同直接把我惹毛了,有比如:“乙方逾期交車,從逾期日起每日賠付甲方購車定金1‰”(定金只有1000元,也就是他推遲一個月交車,只賠付甲方30元)這樣的利己條款,留給我們填寫協商備註的地方就只有一行,就一個指頭這麼長,還沒指頭寬。一個正正當當的銷售合同,各方面算下來,不知有沒有三百字,讓然看到實在是覺得太過草率。

想到我方讓步實在太多,覺得這樣買車就沒意思了,一直吃虧,從“顧客是上帝”變成了“4s店是上帝”,於是最終讓家人帶上朋友商談合同時,不做讓步,帶好錄音,要求“原價全款提裸車,不交上牌押金,自選保險”。

不出意外,商談失敗了,店裡吵了一架,好在最後退款走人,且家人要息事寧人的想法,最後也就沒有把錄音發給消協舉報。

錄音當中明顯帶有他們經理的自我介紹,有明確告知他們違反了 《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不得強制捆綁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章 第十六條》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例,不得強制交易,也有他們經理說我們這裡賣車就是要怎樣怎樣,你不賣保險不交押金我可以不賣給你車這種話語,這種內容投到消協,絕對是一投一個準的。

這樣就只好再執行備用計劃,月初去佛山掃店按planA B C去買車了。

人到中年的換車故事(四)—買車篇

經驗:

1、沒商談好合同之前,不要交錢。

我這個就是很典型的例子,什麼都沒商談好,就為了優惠,頭鐵99先交,然後再交定金(也不知道是訂金還是定金)1000,這樣只會造成自己接下來的被動局面,為了買車每一步都會是你在讓步。

2、銷售套路多,商談要警惕。

還沒談合同銷售就有各種套路,你交錢之前商談就是優惠啦、打折啦、送這個啦、送那個啦、又是這也可以,那也可以啦,交錢之後商談就變成“請示領導”,“公司規定”,“開門做生意”,“我也沒辦法”這一類的用語。

3、大部分無息貸款並非無息,貸款需謹慎。

貸款買車的小夥伴,要注意有沒有什麼手續費、GPS費、出庫費、調動費、代辦費、服務費等各種名頭做出來費用,這些理論上都是不應該有的,真正划算貸款買車能在沒有任何其他費用的情況下,透過廠家政策進行的無息、低息(年化利率不超過3%)的貸款。

4、能約定的事項,就一定要在合同中約定。

好比如隨車的合格證(有些車企為了資金週轉,合格證抵押在銀行)、比如贈送的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比如具體的交車日期和延遲交車的處罰措施、比如提車時要洗好車充好電等等等等,商談好了,商談下來了就要他寫在合同上,每多一條就是對我們自己的保障,他說不能寫、沒權利寫,就叫他有權利的人來寫。如果做得到的,對他們來說就是多寫幾十個字,做不到的就是對我們自己的保護。

5、清楚法律條款,商談合同錄音保護。

主要法律條款是文中提到的兩條,《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不得強制捆綁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章 第十六條》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例,不得強制交易。錄音當然要事先放在包裡口袋裡,可以不用明目張膽,然後可以想辦法讓銷售人員姓名出現在錄音當中,最後如果投訴要搞清楚車店的具體地址,可以透過要名片或者問銷售方式獲得(前年舉報消協差點失敗,就是因為地址不具體)。

三、再次確定購買地、商談合同、付款買車

本來準備執行備用計劃,但是無意中發現廣州的新能源號牌指標省內戶口就能搞定,於是再度開啟app拿出小本本,透過各種途徑確定好車源情況,驚喜的是廣州現車不少,頂配也有現車或者是能滿足月底提車領補貼的要求,於是便和多家銷售商談,確定好兩三家目標店鋪以後,週末直接殺到廣州,叫上親戚,一起去商談、簽訂合同、付定金,事情基本塵埃落定。

這一次有了前次的經驗和最後兜底的方案,全程都很淡定,商談快速並且準確,雖然遇到銷售臨時把上牌費加了五百,但也還算能接受便沒有太多爭論,快速簡單驗車完成購車事項了。

期間親戚手機一直是錄音狀態,銷售一直說我非常謹慎,這要寫,那要寫。

人到中年的換車故事(四)—買車篇

經驗:

1、可以適當叫親戚或者熟悉的朋友幫忙。

網上曾有話語,親朋生意最好做,親朋的錢也最好賺,這話從個人體驗當中來說還是比較真實的,但如果以一頓飯或一杯茶或一句謝謝的禮貌性代價去諮詢親朋然後再自己拿主意其實挺好,畢竟雙方都有出有得,得到的剛好,出的也不多,算是比較折中或者兩全其美。

2、汽車銷售市場烏煙瘴氣,法律法規如一紙空文。

開個玩笑話說,現在賣車,是先賣上牌,再賣貸款,然後又賣點服務,最後才賣車。我們消費者要買這個車,就得捏著鼻子把前面的這些東西吃了,才能買上自己嚮往的車,不少人買車之後恨得牙癢癢,多少年了,一直是這樣,想到八、九年前的那個陽光,六千塊的GPS車載導航,還有這次的各種加價兩三千,上牌費二三四千,一個比一個噁心。

3、如果寸步不讓太勞神勞力,可以考慮適當讓步。

我這次買車的時候,也不小心看到他們4s店的叫車價(具體包括啥我也不清楚),1359的車他們叫來就要1310,對於諾達的店,一臺車,三四千塊確實利潤並不多,所以面對這些也有點釋然了,只要和自己理想的差的並不多就稍微讓一點,你好我好大家好,圖個順心。但時刻要記著,是我可以選擇在你這裡上保險、要你幫我上牌,我也可以選擇不到你這裡,一切取決於他們的誠意和態度。

當然,如果你是不吃虧的性子,又有時間有精力去折騰,是有不小可能買到你認為合適價位的車子的。

人到中年的換車故事(四)—買車篇

人到中年的換車故事(四)—買車篇

上牌相關問題

一般手續齊全去車管所,所有程式自己搞,一百多塊搞定。如果能找到車管所授權的代辦點或者授權的登記服務站(一般汽車城都會有),多花個一兩百塊錢,免去大量排隊煩惱。

一共四個步驟,第一、車管所相關人員驗車,第二、車管所讓你選號(可以手機預選),第三、車管所給你新車辦理登記、列印登記證書、辦理行駛證,第四,你領取車管所給你的登記證書、臨牌、行駛證等資料,時間適人數而定,一般半天都能搞定。

不知道上牌需要什麼材料,可以問銷售,可以百度,可以直接打電話到車管所問清楚。

新能源異地上牌需要一個完稅證明(免稅的也要完稅證明,納稅額顯示為0),可能要跑一趟稅務局報稅,本地上牌好像銷售方會提供。

為什麼我這麼看重合同

(個人經歷,看累了可以跳過)

第一篇賣車我在說合同,第四篇我又說合同,除了理論上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重視合同時保護自己有利權益的體現以外,還有一點個人實際經歷。

19年買比亞迪元EV360,當時車價11W左右,本打算到當地買,結果打電話一問被3000上牌費嚇退,問到老家優惠6k,可以上牌,無其他費用,相當可以,就到老家買了。一切順利到買車提車,對方一開始說沒有合格證,要幾天。我們在網上了解到這是理應提車要跟車的資料,但是不少車企要資金週轉會把合格證放在銀行做抵押,也就沒太在意,不過留了個心眼,在合同上備註了一下,幾號提車,幾號拿合格證(正常合格證在上牌時要變成登記證書)。

到了約定時間去拿合格證,沒貨,隔天問又沒貨,開始找各種理由要三五天,又說在廠家,又說要郵寄(其實就是沒打錢過去贖回合格證而已),於是我們大怒,約定最後時限,依然沒有拿到合格證,去車行門口堵門,勸退所有顧客,打了12315,跟他開始槓起來,最終因為在合同上寫的清楚明白,他們抵賴不了,他們只能理虧認罰。

自此,我們買大件東西都比較重視這個合同條款,因為是真的能保護自己的權益。(買房的就沒辦法,你愛買不買,要商談條款,人家都不帶理你到)

人到中年的換車故事(四)—買車篇

好啦,到這裡這篇文章就結束啦,四千多字,又寫了不少,我的故事便是我的經歷,各位看官當看閒話吃瓜便好,重要的是希望能透過我總結的幾點經驗對以後這個在買車經歷上提供一些幫助或者啟發,一點也好,兩三點也罷,這篇文章的目的就達到啦。

本次系列還有最後一篇,提車及使用心得篇,會給大家帶來埃安Y的日常使用情況,包括續航,包括乘坐體驗等方面,會盡快和大家見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