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VS張恆:相愛相殺,最無辜的永遠都是孩子!

鄭爽VS張恆:相愛相殺,最無辜的永遠都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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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鄭爽的個性,你不會懷疑她真真實實有著“戀愛腦”。這個戀愛腦就在於,她愛你的時候就要生要死。不愛你的時候,最好你永遠消失在自己的面前。這是啥?所謂的,愛恨分明。這一切,關鍵都在鄭爽。女人的敏感、多疑,甚至小氣(與小心翼翼有著相同意思),所有一切都能影響鄭爽的三觀。而她有些一驚一乍,這也讓她的男朋友有些無所適從。分手之後,大家都選擇不再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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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爽這樣的性格,其實就是雙刃劍。我相信她對孩子的喜歡,她本來就是有著童真童趣的女子。可是,孩子不能是路邊撿來的、更不可能是天上掉下來的。那還得有人十月懷胎,這又不能透過培養的方式得到孩子。你說,這是在彌補沒有孩子家庭的遺憾?這是什麼鬼?不管這是鄭爽的認為,還是鄭爽父母的想法都不對、都大錯特錯。哎,不是一家人不入一家門。鬧成這樣,到底誰該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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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恆首先發出的微博,這有著“先聲奪人”的作用。本來,接著就是這兩人的官司。輿論主動權很關鍵,而且,你比較一下就非常容易看出問題:鄭爽你就在天上風風光光,張恆則在美國回不來。因為他有著重要的責任——照顧兩個弱小的無辜的孩子。你說,光是父愛、母愛這一方面鄭爽完敗。況且,張恆也不是不想回國。而是回不來,鄭爽不過去辦理相關手續。孩子怎麼辦?去孤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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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爽有著各種各樣的說法,反正你說自己很冤枉。這說得過去嗎?孩子也是你決定生下來的,結果你們因為分手了所以不想要這兩個孩子。因為孩子大了,所以不能打掉。不能打掉,意味著必須生下來。生下來怎麼辦?那就送給別人,當做從來沒有這兩個孩子的出現?你忍心如此嗎?生而不養,這是人之大惡。養而不教,那你們就是天底下最不稱職的父母。現在,這問題都壓在鄭爽的身上。

鄭爽VS張恆:相愛相殺,最無辜的永遠都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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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無辜的是孩子,這必須的。鄭爽因為不想受到張恆的要挾,所以什麼條件都不會答應。鄭爽一方,彷彿就是正義的化身。可這樣鬥下去,最慘的還是孩子。如果沒能按時辦好手續,這兩個孩子只能去到福利院。什麼樣的孩子才會送到那裡?沒有父母管的。你說,這是什麼?代孕已經是錯了,現在還棄養?一錯再錯。孩子如果知道自己的父母是這樣,你說他們怎麼辦?鄭爽,你心不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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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通過錄音你又多了更多的瞭解。瞭解什麼?張恆一方,對孩子還是頗多眷顧的。鄭爽一方,對孩子則是態度截然不同。是,如果這是鄭爽自己十月懷胎、辛辛苦苦生下來的孩子——你看看,還能說得如此輕描淡寫不?()據說:代孕是誰提出的呢?棄養後凍卵富足還能生,這是什麼概念。也就是說,這兩個孩子要不要都沒有關係。再想要孩子,也不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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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有多恩愛,現在就有多仇恨。相愛相殺,最後受傷最慘的永遠是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