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文鳳婚後再上訴,要求周星馳支付八千萬佣金駁回,仍要支付千萬

簡單的文章帶給你美好的心情,希望您看完最後忘記一天的煩惱!歡迎關注。9月7日,周星馳和前女友于文鳳又上新聞了,原因是於文鳳不服原審結果上訴,被三名法官當庭駁回,不知於文鳳會否再次起訴呢?去年十一月,分手十年的於文鳳正式起訴周星馳,要求星爺兌現口頭承諾的8000萬的港元分紅,星爺始終認為口頭承諾沒有法律效力,只是花前月下逗女方開心的情話,而周星馳也並非一毛不拔,兩人交往12年星爺至少付出了一千多萬。

於文鳳婚後再上訴,要求周星馳支付八千萬佣金駁回,仍要支付千萬

文鳳是星爺的女粉絲,兩人在1998年走在一起,之後周星馳介紹女性進入自己的公司,每月領取2萬港元的工資。於文鳳生於豪門,父親是善於投資的知名富商於鏡波,她從小耳濡目染,認為自己有投資眼光,故而才希望幫星爺投資和炒股。星爺說文鳳的投資能力有限,曾經炒股虧損1300萬港元,兩人當初感情密切,星爺為了讓女人高興,口頭約定只要賺錢就給10%的紅利,不需要虧損。

於文鳳婚後再上訴,要求周星馳支付八千萬佣金駁回,仍要支付千萬

於文鳳認為星爺後來投資的“天比高”豪宅,是她極力推薦的,星爺應該分給自己10%的分紅,即8000萬港元。星爺說投資這座豪宅是個人的決定,文鳳沒有實質性的援助,而且投資大高用於自營住宅,不能進入投資範疇,但由於以前的感情,文鳳給了他一千萬港元。

於文鳳婚後再上訴,要求周星馳支付八千萬佣金駁回,仍要支付千萬

兩人在口頭約定中是否有效,包括星爺的親姐姐、文鳳哥哥在內也作證。結果,法院判定文鳳敗訴,口頭承諾沒有法律約束力,而且星爺買的豪宅確實用於自營住宅,文鳳也不是中介人,文鳳敗訴,判定支付了半億港元的訴訟費(雙方都僱傭了香港一流的律師)。這場訴訟結束後,被認為完全放下心結的文鳳嫁給了豪門,和年長16歲的億萬富翁廖俊倫登記結婚,據說這場訴訟廖俊倫一直在背後制定計劃。

於文鳳婚後再上訴,要求周星馳支付八千萬佣金駁回,仍要支付千萬

萬萬沒想到,於文鳳並沒有完全放棄,婚後又重新上訴要求法院駁回敗訴判決。9月7日,雙方代表律師再次唇槍舌戰,於文鳳方認為原審法官法律上出錯,堅持周星馳需根據其具法律效力的口頭協議,支付10%的投資分紅,三位法官討論片刻後,當場駁回於文鳳的上訴。好了,今天的內容就到此結束,歡迎大家踴躍留言,順便關注小編每天第一時間知道最新的娛樂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