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掀起GDR上市潮,為何扎堆瑞士?

最近,不少國內的企業加快了海外融資的步伐,

境外發行GDR變成了新選擇。

而從近期的上市地選擇來看,

瑞士成為了“香餑餑”。

7月28日,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與瑞士財政部國務秘書斯托菲爾共同宣佈

中瑞證券市場互聯互通存託憑證業務正式開通。

這一業務的開通,不僅開啟了兩國資本市場合作的嶄新篇章,也對拓寬雙向跨境投融資渠道,深化中瑞金融合作有著重要的意義。

俗話說,好事成雙。同一天,

科達製造、杉杉股份、格林美、國軒高科

4家A股上市公司發行的GDR正式登陸瑞士交易所,而首批4個GDR專案的存託銀行均為花旗銀行。

其中,科達製造GDR發行價格為每份14。43美元,募資約1。73億美元;杉杉股份GDR發行價格為每份20。64美元,募資約3。19億美元;格林美GDR發行價格為每份12。28美元,募資約3。46億美元;國軒高科GDR發行價格為每份30美元,募資約6。85億美元。

從目前的募資總規模來看,

國軒高科GDR是中歐通規則落地以來瑞士證券交易所基礎發行規模最大的GDR專案

,是今年以來瑞士市場發行規模最大的股權融資專案。

境外發行GDR究竟是什麼?為何受到眾多中國企業的青睞?下面便為大家仔細剖析一番。

01 詳解境外發行GDR

眾所周知,長期以來,美國是國內企業海外上市的“one pick”,不過近年來,宏觀環境日益複雜,受制於審計監管問題的不確定性,中概股的處境可謂是“如履薄冰”。

目前已有159家的中概股被列入“預摘牌”名單。於是乎,為了自身的發展,眾多標的開始尋找新的上市地,一些公司湧向了港股,而如今去歐洲上市也成了熱門。

一般來說,全球存託憑證(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GDR)是指在全球公開發行,可在兩個或更多金融市場上交易的股票或債券。而

中國企業在境外市場發行GDR可以說是在海外“二次上市”。

首先,這一上市形式少不了政策的利好支援。

早在2018年11月,上海證券交易所釋出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與倫敦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託憑證上市交易暫行辦法》,開啟了“滬倫通”。後來,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其進行了修訂,並更名為《上海證券交易所與境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託憑證上市交易暫行辦法》。從釋出以來,已有華泰證券等四家上交所上市公司完成全球存託憑證發行並在倫交所上市,募集資金共計58。4億美元。

今年2月,中國證監會正式釋出了《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託憑證業務監管規定》,優化了滬倫通存託憑證機制,拓展了境內外資本市場互聯互通機制,

實現了“中歐通”。

除了在融資型 CDR 作出安排、調整財務資訊及內部控制披露要求等方面進行了規定之外,在拓展適用範圍的規定令市場為之一振。

境內方面,將深交所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納入。境外方面,拓展到瑞士、德國等歐洲主要市場。

中國企業掀起GDR上市潮,為何扎堆瑞士?

圖片來源:證監會

為了保持境外上市渠道暢通,整體上政策層面都在繼續支援各類企業到境外上市。7月13日,明陽智慧發行GDR正式在倫敦交易所上市,成為了GDR新規後首個成功的落地案例。

7月22日,瑞交所在獲得了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批准後,正式公佈了修訂後的瑞交所上市規則,該規則自2022年7月25日正式生效。

於是,我們也看到了一批批中國企業加快了發行GDR上市的程序,欣旺達、三一重工、東鵬飲料、韋爾股份、樂普醫療、巨星科技、健康元、韋爾股份、方大炭素等都在等著開啟歐洲資本市場的大門。

02 為什麼是瑞士?

我們可以發現,大多數擬發行GDR上市的公司無一例外地都選擇了

瑞士。

這一選擇也在意料之中,畢竟基於綜合因素的考量,在瑞士發行GDR確實是上上之策。

要知道,瑞士

擁有著相對穩定的宏觀環境,受國際局勢變化的影響較小,其金融體系的安全性更加穩固。

這個國家被稱為

“歐洲的心臟”,

實行自由經濟政策,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之一,全球創新指數位列第一。其中,金融業是瑞士的重要經濟部門之一。得益於健全的銀行體系和先進的資產管理水平,

瑞士被譽為“全球最大的離岸金融中心和國際資產管理業務領導者”。

而基於瑞士金融市場強大實力的支援,瑞交所的來頭不小。

它位於蘇黎世,是歐洲最重要的證券交易所之一,也是世界上技術最先進的證券交易所之一,由蘇黎世、巴塞爾、日內瓦瑞士國內三間有百年曆史的證券交易所合併而成。此外,瑞士首都伯恩還保留了伯恩小證券交易所。

瑞交所對於國內外公司有著很大的吸引力,原因在於:

它在跨境私人資產管理領域有著世界領先水平;瑞士銀行享有較高水平的融資和配售能力。

公開資料顯示,

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中,

外國公司的佔比達到25%

,而這一比重高於除倫敦交易所之外(也佔25%)的歐洲其他任何一個交易所。

而中國企業在瑞士發行GDR的條件並不算難,具體包括:

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且市值不低於人民幣200億元;持續經營3年以上;同時,在首個交易日,GDR發行人的股本不低於2500萬瑞士法郎等。

整體來看,瑞士GDR的發行及審批流程較為

簡易便捷,通常可在3到4個月之內的時間裡完成,

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發行總成本。

更為重要的是,這種上市形式利於國內上市公司,乃至A股市場的長期性發展需求。從公司層面來看,不僅可以有效利用外資,拓寬並豐富了在海外的融資渠道,接觸到多元的專業化程度高的國際投資者,也能提高公司的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為國際化戰略發展打好基底。從市場層面來說,進一步提高了中國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國際競爭力,以吸引更多的海外投資者。

03 結語

隨著中瑞證券市場互聯互通存託憑證業務的正式開通,首批中國企業發行GDR在瑞交所成功上市已給市場帶來了一個積極的示範。在政策和市場的助力之下,在未來,瑞士有望承接更多中國企業的“出海上市潮”。

本文源自格隆匯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