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親自承認:汪小菲沒有臺灣籍,所以房子才登記在女方名下

找到了一個對汪小菲非常有利的證據

多年前,大s接受採訪的時候 ,記者問她,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

大s親自承認:汪小菲沒有臺灣籍,所以房子才登記在女方名下

大s,明確表示,登記在女方自己的名下,因為汪小菲不是臺灣籍

說完之後,大s還不好意思的呵呵呵呵,尷尬了半天

大s親自承認:汪小菲沒有臺灣籍,所以房子才登記在女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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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親自承認:汪小菲沒有臺灣籍,所以房子才登記在女方名下

所以說,大s就是看準了這點,讓汪小菲上套的

大s親自承認:汪小菲沒有臺灣籍,所以房子才登記在女方名下

除此之外,夫妻間還有欠條,看樣s掙的錢屬於s,汪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真是佔便宜沒夠啊,從不做賠錢買賣。做人還是需要有點道德,有點骨氣,死盯著著那點利益,又能咋樣。贏了錢,輸了人品

大s親自承認:汪小菲沒有臺灣籍,所以房子才登記在女方名下

但是,汪小菲微博裡存在一個漏洞,如果,這個兩千萬借款實際是因他沒有臺灣賬戶,而產生的匯款,或者屬於家庭收入與支出的共同家庭款(財產),那在當時,汪小菲填上這筆款子時,這個借條就該被汪小菲收回,或者毀掉,不存在了,最起碼會在辦理離婚時,把收條銷燬或收回,絕不會,大S現在還持有,真是沒想到

都是大人了,說話辦事要有邏輯性,邏輯性起碼要禁得住一天的考驗吧。不能兩分鐘觀眾就反應過來了

大s親自承認:汪小菲沒有臺灣籍,所以房子才登記在女方名下

為大s和她家人付出的那些,都沒讓她寫借條,還有賣出的畫都轉到她賬戶,因為當時是夫妻就不計較了,但是老公遇到困難,你有的話不應該幫他過度支援他一下嗎,大家都說汪生意失敗,大麴線賣掉房子給他創業,這是給嗎?原來是借的,是要還的

大s親自承認:汪小菲沒有臺灣籍,所以房子才登記在女方名下

所以說大麴線一直以來就沒有把汪小菲當老公,心裡早就計劃要離婚,所以錢財她分得很清,很多夫妻都是一起創業的,哪裡會分那麼清,她就沒打算跟汪走下去,夫妻之間還寫借條呢

她的錢要一分不少的還回去,但是汪小菲為她付出的那些要不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