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點|懲治校園欺凌,掀開“不見光”的隱秘角落

近幾日,校園欺凌問題又有抬頭之勢。在四川綿陽,一名身穿校服的女生被三名女子毆打,影片在社交媒體傳播後引發網友關注,當地警方調查稱,打人者和被打者系同校同學,決定對年滿14週歲的涉案人員實施治安拘留等處罰;而在河南鶴壁,一名16歲的女生被同班三名女生長期欺凌,家長將情況發到網上以後,校長等多人被處理,涉案學生被開除,並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隨著相關題材影視劇作品的熱播,以及新聞事件的曝光和處置,躲在“隱秘角落”的校園欺凌現象被更多陽光照射。這當然不是說,校園欺凌問題在過去沒有,恰恰相反,正是因為社會、學校和部分家長對校園欺凌現象不重視,才讓其長期未得到輿論場應有的正視。

分析當下曝光的校園欺凌事件,可以發現有兩個特點:一是校園欺凌的手段更加惡劣、後果更加嚴重,暴力性質十分突出;二是校園欺凌的發生有低齡化趨勢,像在四川綿陽此次曝光的事件中,施暴者不僅有年滿14歲的學生,更有未滿14歲的學生,給依法懲治和教育提出了新的問題。校園欺凌絕非孩子之間的“小打小鬧”,而是影響青少年學習、成長乃至一生的夢魘,必須充分重視。

首先要明確的是,校園欺凌不僅是一個教育問題,同時也是一個法律問題。只有堅持在法律框架下審視校園欺凌現象,校園欺凌受害者才能得到更好保護,實施或準備實施的欺凌者才能得到威懾和懲處。實施校園欺凌的學生年齡雖小,但並沒有逃避法律制裁的特權。即使涉案者的年齡不滿14週歲,可以免於刑事處罰或行政拘留,其監護人也負有管教的法律責任。

從很多惡性校園欺凌事件上,都能看到教育者甚至執法人員不作為的問題。有人說,校園欺凌只有零次和無數次。有的校園欺凌受害者,長期生活在暴力的陰影之中。這與教育者缺乏正確處置,司法干預不及時不徹底有著密切聯絡。在河南鶴壁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中,班主任得知情況以後,未採取任何有效措施,學校也以不知情為由推脫監管責任。學校是保障學生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如果教育者失職瀆職,學生就無法建立最起碼的安全感。同時,在接到校園欺凌的報案以後,執法部門也要及時響應,充分調查,給受害者家庭一個公平的交代,盡到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之責。

剷除發生校園欺凌的土壤,關鍵在學校,根源在家庭和社會。絕大多數校園欺凌事件,都伴隨著家庭教育缺失、對子女監管不力,家庭暴力頻發,社會不良風氣汙染等問題。對實施校園欺凌的學生來說,當他們實施暴力、虐待行為的時候,是囂張的施暴者,而就他們的成長環境而言,他們也可能是受害者。校園欺凌的實施者畢竟是孩子,並非天生“十惡不赦”之人,在堅持依法依規嚴懲的同時,也要注意從源頭阻斷校園欺凌,讓更多孩子明辨是非,在陽光下健康成長。

正視並公平地處置校園欺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當然,要認識到治理校園欺凌很難畢其功於一役,註定是一場長期而複雜的鬥爭。我國社會城鄉和地區差異大,不同環境中的校園欺凌有不同表現,這也要求有關部門不斷細化工作,根據當地校園欺凌的特徵“對症下藥”。當然,從源頭上說,還是要繼續推進教育公平,讓善意得到回報,讓每一個孩子都看到向上的希望,而不是在暴力與施虐中自我沉淪。

(作者:王鐘的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