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海水淡化生活飲用水地方標準出臺

近日,青島市衛計委、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頒佈了青島市地方標準《海水淡化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管理規範》(DB3702/FW WJW02-2017),成為山東省第一個有關海水淡化生活飲用水的地方標準,在國內居於領先水平。

該標準將於10月30日正式實施,為推動青島市海水淡化產業發展,建立標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邁出了堅實一步。

《海水淡化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管理規範》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為制定的主要法律依據,對海水淡化集中式供水單位的水源選擇和衛生防護,衛生管理,生產的衛生要求,輸配水的衛生要求,水質檢驗,資訊報告和事件處理,從業人員的衛生要求等內容進行規範要求。根據海水淡化工藝特點,對海水取水水質、濾後水水質、出廠水調質後水質的特徵指標規定了明確限值。

青島海水淡化生活飲用水地方標準出臺

青島東、南瀕臨黃海,近岸海域水質良好,具有發展海水淡化的自然優勢條件。在《管理規範》裡,海水淡化生活飲用水的水源應達到《海水水質標準》(GB3097)二類及以上海水要求,同時增加了TSS、TDS、濁度、TOC、可溶性二氧化矽等指標,對PH等指標限值提高了要求。

在生產過程衛生管理部分,《管理規範》對海水淡化工藝的關鍵點提出質量控制要求,對膜元件的使用維護、關鍵點的監測、藥劑使用、水質消毒等內容進行了規定。對供水單位所使用的藥劑、裝置的衛生要求和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對濃鹽水排放等有別於傳統淨水工藝的內容提出新的管理規定。

在水質衛生要求部分,《管理規範》分別對膜後水和出廠水的指標進行了限定。考慮到海水淡化工藝特點及後期進入輸配水環節的需要,在濾後水水質選取了11個關鍵指標,其指標限值均嚴於《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要求。在出廠水調質後水質特徵指標部分,透過自來水與淡化海水摻混和調質對城市供水管網腐蝕性的研究和實驗資料分析,選取了6個關鍵指標,在《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限值的基礎上提高,保障飲用者健康安全和管網的穩定。

青島海水淡化生活飲用水地方標準出臺

水質檢驗部分則是詳細規定了水質檢驗的能力要求、檢驗專案、檢驗頻次、取樣點的設定、檢驗資料的儲存。對水質檢測資料的上報、突發事件的報告、事件的應急處置、分析評估等內容,《管理規範》也列出了相關管理要求。

在標準評審中,評審專家給出一致結論,認為:《管理規範》結構完整、內容科學,對海水淡化供水單位衛生管理具有極強的指導作用。在全國尚無相關規範指導海水淡化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的背景下,其制定既具有一定的超前意識,又具有現實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