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與保護共存

海洋是最早孕育生命的地方,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家園。千百年來,對海洋進行開發與保護一直都是橫亙在人類與海洋之間的核心命題,但當海洋資源日益枯竭、汙染嚴重、赤潮頻發、海水不再蔚藍的時候,猛回頭我們發現長期以來是隻有開發而沒有保護,我們已經走上了“環保錯位”的道路。但“亡羊補牢,為時不晚”,要想處理好人類與海洋間的關係,關鍵是正確認識開發海洋與保護海洋之間的辯證統一關係,要在保護中開發。

開發海洋與保護海洋是一種缺一不可、相輔相成、並行不悖的辯證統一關係,離開開發談保護那是緣木求魚,離開保護談開發那是竭澤而漁。開發海洋是保護海洋的基礎,這是因為保護海洋不能夠是一句空話,是需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做支撐的,而海洋是藍色的寶藏,蘊藏著豐富的資源,人類透過開發海洋能夠獲得豐富的物質基礎,實現安身立命,並促進經濟、社會進步發展,只有人類自身得到發展才有能力去保護海洋,因此開發海洋是必要的。保護海洋是開發海洋的保障,保護海洋就是在保護人類自己。這是因為保護好海洋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才能可持續地開發海洋資源,倘若海洋受到汙染,不僅無法開發,海洋汙染甚至會威脅到人類的生命安全。日本瀨戶內海曾經是日本天然的魚倉、最富足的海灣,但由於過度開發而不注重保護,結果汙染嚴重,發生了震驚世界的水俁病。因此保護海洋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在當前海洋汙染已經觸目驚心的情形之下,不得不說保護海洋比開發海洋更重要,可這並不意味著就要停止開發海洋,而是要在保護海洋的過程中開發海洋。“在保護中開發”看似簡單實則蘊含深意,它意味著保護走到了開發的前面,意味著當前保護海洋是當務之急,這是科學發展觀的體現,是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天津濱海新區的發展便很好踐行了“在保護中開發”的理念,濱海新區在開發之前就注重改善生態環境,使原來被汙染的海灘變成綠洲、草坪,然後科學規劃,留出生態岸線,統籌生態環境和工業發展,實現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相統一。這一案例表明“在保護中開發”不僅可以實現,而且應當成為人類理性的選擇。

開發與保護從來都不是一種對立矛盾關係,而是一種辯證統一關係。在與海洋相處的問題上,人類應當擺脫過去“重開發、輕保護”、“海洋資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狹隘觀念,而是應當從戰略高度正確認識開發海洋與保護海洋之間的關係,科學規劃,著眼長遠,未雨綢繆,實現人與海洋的和諧共生。

開發與保護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