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閒置多年的宅基地所有權,在法律上屬於村集體還是前使用人?

農村閒置多年的宅基地所有權,在法律上屬於村集體還是前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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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閒置多年的宅基地所有權,在法律上屬於村集體還是前使用人?

首先,毫無疑問的是,農村的宅基地不管閒置與否,不管宅基地上有房與否,它的所有權都歸集體所有。可以說,只要是農村的土地,除了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其它的全部歸集體所有,農村的土地不單單指宅基地,還包括自留地、自留山等。

農村閒置多年的宅基地所有權,在法律上屬於村集體還是前使用人?

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集體,村集體經濟內的農民享有使用權,至於農民能不能行使他宅基地的使用權力,比如,村集體給農民劃分了宅基地,但農民並沒有在上面建房,或是雖然建了房,但並沒有在所建的房屋中居住,造成房屋的閒置,等等,這些都不能改變宅基地的所有權,它還是屬於村集體的。

如果老房子是繼承而來,繼承人是農業人口,又達不到一房一宅的基本標準,那宅基地使用以還歸原房主的繼承人,但這種情況下一般只有推倒重建的可能,沒有荒廢不管的可能。如果繼承人是非農業人口,常年在外工作,可能對老房子造成不管不顧,即使其倒塌荒廢。這種情況下,自房屋倒塌之日起,繼承人對宅基地的使用權終止,村集體可以依法收回使用權。

農村閒置多年的宅基地所有權,在法律上屬於村集體還是前使用人?

有一種情況比較特殊,那就是老人去世後,也沒有人來繼承他的房屋,這時他的房子和宅基地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是可以被村集體收回的,收回之後可以作為村集體資產,也可以再分配給村集體內其它人使用。那你說我把房屋賣了,不行!房屋是在宅基地上建的,你賣給同村的農民要經過村集體同意才行;你賣給同村之外的人更不行,是違法行為。總之,一句話,農村裡的宅基地和房屋不允許私自買賣,唯一允許的是你可以把你的房屋出租給別人居住。

綜上,農村宅基地不管閒置不閒置,所有權都是歸村集體的,只有其使用權有可能出現爭議。只要不是農村人口只有這一處宅基地情況下,閒置多年的宅基地使用權都應該收歸村集體重新分配。注意,雖然閒置宅基地不能建房,只要原宅基地使用權沒有得到補償,村集體是無權收回閒置宅基地的,必須有償收回或者自願有償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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