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人申請宅基地,條件再升級!5種情況不予批准,農民早做打算

以前,進城買房子可以說是每個農村人奮鬥的目標,我記得在城裡買套房建房子是多麼光榮,因此,90年代末開始,全國農村也出現了“進城買房熱”,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農村發展後,農民進城買房子的熱情驟減,大家也不再像過去那樣一味地進城生活,很多人選擇回農村老家蓋房子,特別是最近5年,很多7、0、8、0後已經在舊房子裡建了大樓,給自己留了後路。

但是,這兩年來,回鄉探親、蓋房子的人增加後,宅地的資源也非常不足,農村一戶建很多房子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另一方面,能蓋房子的用地減少了,很多村民都想建房子,但是因為沒能申請住宅用地,所以沒能擁有房子,在這樣的情況下,一些村民為了早點蓋房子,沒有得到批准和許可就佔用了自己的耕地建了一個農房。

農村人申請宅基地,條件再升級!5種情況不予批准,農民早做打算

圍繞土地這些混亂,近年來我國也加強了對宅地的審批和管理,對村民個人住房建設提出了許多新的要求,一些省市現在也實行了一些建設農村村民個人和住房的新規定,據筆者所知,今年農村申請住宅用地建設的條件再次升級,5種情況未得到批准。

最近,村裡討論的話題都與申請住宅用地、建設住宅有關,筆者的故鄉咸寧市現在釋出了農村村民個人住房建設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這份檔案雖然是暫定的,但現在已經實行了幾個月了,很多地方的住宅建設都必須按照這份檔案的規定進行,現在,村裡建房子不是件容易的事,只要不符合5種情況,村民即使想申請宅地也不被允許,具體是什麼?一起看看吧。

農村人申請宅基地,條件再升級!5種情況不予批准,農民早做打算

首先,如果村裡人賣掉或出租原來的住宅,或贈給他人,或用於生產經營,則不允許建設住宅用地,第二,非本集團經濟組織成員在戶口離開集體時不能申請,第三,村民申請的宅地有權屬糾紛,例如,邊界不明確,權力者不一致等等,,,,,,,第四村民申請的宅地不符合村計畫的,不予批准,第五,村民不符合“一戶一宅”的規定或建造新房子,原宅地不同意退出的,不予承認。

除了筆者家鄉的住房建設規定外,最近,一位網友告訴我,我的家鄉安徽省黃山市偶縣也在實行與農村村民個人建房的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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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以戶型為單位,只要人均建築面積超過40平方米,就不允許新分戶申請宅地,第二,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單獨申請獨立建設宅地的,不予批准,第三,未滿18歲的住宅用地申請不被承認,第四,村裡有房子和住宅用地,但如果因為個人原因賣、借、贈與他人,或是他使用後申請住宅用地,則不予許可,第五,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孩子不允許分父母上下兩代來建房子。

當然,由於各地區情況不同,關於申請住宅用地的規定也有一定的差別,據筆者所知,關於之前發表的檔案《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地管理的通知》中關於申請住宅用地的規定,在我國明確了所有的申請條件必須遵循“一戶一家”的原則,因此,各地分發的檔案基本上都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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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現在中國的宅地管理已經嚴格化,今年發表的1號檔案中再次提出了“加強宅地管理”,今年準備回農村蓋房子的人要早點兒理解,大家覺得怎麼樣?歡迎來到評論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