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拆遷中,怎樣才能避免房屋被強制拆除?

強制拆除房屋和佔用土地在徵地拆遷中很是常見,而且這種情況多半發生在被徵收人拒絕簽訂補償協議和搬遷的情況下,在律師辦案的過程中,多數被徵收人向律師反映說,看到徵收方釋出的補償安置方案後,自己覺得補償標準極不合理,補償無法保障其一家人被徵收以後的生活,所以便沒有與徵收方簽訂補償協議,本以為這樣徵收方會提高補償,但是沒想到的是,時隔幾日,徵收方就組織人馬將房屋給強制拆除了,屋裡東西都沒有來得及搬出來,全被毀了,而且,所徵收的土地上的地上附著物及青苗也全部被清除,對此,這位被徵收人認為,徵收方的行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事實上,徵收方強拆、強制清除地上附著物的行為必定會讓被徵收人損失慘重,且也是避不可免的,有的徵收方為了儘快完成徵收工作,便會出此下策,達到徵收目的,所以作為被徵收人能做的就是避免強拆強徵行為的發生。那麼被徵收人怎麼做才能避免土地房屋被強制清除地表或拆除呢?

今後拆遷中,怎樣才能避免房屋被強制拆除?

一、注意觀察徵收方的行動

在徵收方強制拆除或清除地表之前並不是不動聲色的,由於我國法律法規上對徵收有著嚴格的規定,所以徵收方要想不擔責,就必須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進行,比如對未在期限內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人作出補償決定等檔案,保障當事人相關的權益,不過,在實踐中,有個別的卻並不會依法實施徵收,在被徵收人未簽訂協議的情況下,言語上給被徵收人施壓,比如再不簽字,補償就更低了或者是三天之內不簽字,將組織人員強拆。

事實上,被徵收人在聽到這樣的話時就已經要提高警惕了,千萬別不相信徵收方不會擅自強拆或強徵,實踐中,總有一些被徵收人認為,徵收方不敢把自己的房屋怎麼樣,所以對徵收方的一些行為是不管不顧,可最終導致房屋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強拆。所以,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徵地拆遷中,一定要懂得察言觀色,一旦聽到或收到對自己不利的話、檔案,那麼就必須要採取措施。

二、對收到的檔案引起重視

在徵地拆遷中,被徵收人會收到各種各樣的檔案,但是這裡提醒大家一定要對會對自己權益產生影響的檔案引起足夠的重視,比如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補償安置決定、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決定等,這些檔案一般情況下都會給自己權益造成影響,如果被徵收人對收到的檔案不管,認為它不重要,那麼後果是非常嚴重的,如房屋被徵收方強制拆除,土地被強行佔用。

事實上,法律法規上規定被徵收人是有權就這些檔案提起行政訴訟的。比如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規定,對個別未達成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應當作出徵地補償安置決定,並依法組織實施。

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徵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另外,《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九條中也有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因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收到相關部門下發的檔案後,如果對檔案不服,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或是提起行政訴訟,避免房屋被強制拆除,給自己造成重大損失。

三、及時諮詢專業律師,啟動法律程式

在補償不合理或是收到檔案後應當要立馬諮詢專業律師,個人覺得諮詢專業的徵地拆遷律師是很有必要的,律師可以給大家比較中肯的建議,當然了在必要的時候還是需要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才有可能避免強拆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