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商鞅變法看秦朝速亡的原因

作為我國曆史上的第一個大一統王朝,秦朝雖然存在的時間很短暫,但放眼整個中國歷史的發展過程,它佔有著重要的地位,

對於秦朝快速滅亡的原因,古往今來有很多學者在探討和研究。

從商鞅變法看秦朝速亡的原因

其中,商鞅變法是一件不得不提的至關重要的事,商鞅變法推動了秦朝的快速發展,在群雄爭霸的春秋戰國時期,秦國正是因推行了商鞅變法,才能夠迅速崛起和壯大,這場變革推動了社會進步和歷史發展,為秦國統一中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但其中一些極端的措施和思想,難以避免地產生了一些不好的效果

,帶來了不良的影響,這些影響為秦朝的滅亡埋下了禍患,對秦朝快速滅亡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一、覆蓋全面的變法內容

公元前 359 年,

商鞅在秦國頒佈實施《墾草令》

,主要內容包括大力刺激和促進農業的生產發展,倡導人們從事農業遠離商業,對原有的租稅制度進行改革,將當下的貴族特權削弱剝奪,重塑社會價值觀,

內容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

從商鞅變法看秦朝速亡的原因

1、政治清明

首先,在變法中廢除奴隸主貴族世卿世祿的世襲特權,變為用軍功的多少來判斷應該授予什麼等級的爵位,這種舉措深深打擊並瓦解了舊的血緣宗法制度,對於那些反對變法,想要維護自己利益的的舊貴族來說,

這毫無疑問撼動了他們的利益,打擊了他們的氣焰。

除此之外,廢除了從周朝開始就實行的分封制,改成了郡縣制並且廣泛地推行開來。在這些措施的基礎上,還制定了秦律,

“燔《詩》《書》而明法令”

,健全封建國家機制,確定了法治的思想,使中央頒佈的法令能夠被很好的執行,造就了清明的吏治。

2、經濟繁榮

商鞅變法使生產關係發生了改變,中心思想變為了重農抑商,獎勵一家一戶男耕女織的生產,鼓勵將荒地開墾出來讓百姓自己耕種,這種做法無形中將奴隸社會推進到了封建社會,促進了秦國封建小農經濟的發展,

使秦國出現了“家給人足”的局面

,經濟很快地繁榮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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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軍事革新

十分重視軍功,將世襲的爵位官職廢止,制定了二十等爵制度,用軍功的大小衡量爵位的高低,在官員的任用上軍功也是最為重要的一項考核內容,可以說軍功是平民百姓跨越階級,平步青雲的唯一手段,

因此軍隊中士兵個個作戰勇猛。

《史記·商君列傳》記載,

“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男女奴隸)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而無所芬華。”

這些改革措施極大地激勵了士兵的作戰熱情,提高了軍隊戰鬥力。

總的來說,這些做法都壯大了秦國經濟實力和軍事實力,為秦國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那麼,它又是如何促使秦朝滅亡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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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衰亡之勢,已有預兆

商鞅變法雖然使秦國一統中華,很快的富強了起來,歷史功績不可否認。但這場變法也給秦朝的後期發展帶來了不可低估的巨大的負面消極影響。

這些負面影響,在一定程度上,註定了秦的滅亡。

1、高壓政策,執法嚴酷

商鞅在變法中,從重刑主義出發,制定了非常嚴苛的刑法。在執法者想來,在這樣的法律下,人們一旦犯罪,就會付出巨大的代價,人人都害怕犯罪後被處罰,所以不敢犯罪,能夠達到“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的目的。

其中,最為嚴酷的刑罰有族刑和連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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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刑就是指一人犯罪,他的親屬也會和他一起被處死;連坐法是將犯罪的人的父母、兄弟、妻子甚至更廣泛的親屬連為一體,

有一人犯罪,就會互相牽連,一起被處死

商鞅曾經說過

“守法守職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

這種刑罰擴大了處罰範圍,除了犯罪的人要被處罰,對他的親屬來說,很有可能是無辜的被處死,這就是商鞅所奉行的重刑主義的極端表現。

可悲的是,商鞅制定了這麼嚴酷的刑罰就是想讓百姓不敢犯罪,但自己最後卻被秦惠王扣上了謀反的罪名,逃跑後被抓住,處以車裂極刑,全家也被牽連處死。

從商鞅變法看秦朝速亡的原因

由此可以看出,秦王朝後來實施暴政,正是因為把商鞅當年制定的法律作為了政治管理的基本原則。

商鞅變法用激烈高效的政治改革,

將秦國快速地推上了強盛統一的道路 “為秦開帝業”

,但與此同時也因為變革措施帶來的嚴厲殘酷的政治影響,使秦為政暴虐,為秦國的速亡埋下了禍根,

“為秦致亡道”

2、重農抑商,遺患無窮

商鞅主張大力發展農業,抑制商業的發展,努力從事產糧產布的農業的人,產量豐富就可以免除徭役;而從事商業的人則會被貶低為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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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農抑商”政策自從商鞅變法在秦國開始實行以後,歷代的秦國國君都繼承了下來繼續實施,

在當時促進了秦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為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在以後的兩千多年封建社會中,中國社會的形態主要是小農自然經濟,這種經濟形態下百姓自力更生,排他性很強,在以後的朝代中雖有過商業生產的發展的苗頭,但最終都被重農抑商政策所打壓,阻礙了產品流通和工商業的正常發展,

使社會發展停滯,社會行業單一

人文精神沒有產生和發展的基礎,從根本上造成了近代中國落伍於西方和中國社會的落後局面。

從商鞅變法看秦朝速亡的原因

3、文化專制,政策愚民

商鞅變法為了排除干擾,確立法家思想的極端統治地位,用法家主張和法令來統一思想,取締儒家等其他各家學派,在文化上實行高壓政策,打壓儒生,焚燒儒道墨諸家經典,採用簡單粗暴的極端手段壓制人民的思想,

摧毀了很多中國文化典籍,破壞了春秋戰國時代的“百家爭鳴”局面。

為了維護君主專制統治,實行愚民政策,

“昔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勝強敵,必先勝其民者也”,“故有國之道,務在弱民” “民愚則易治也”

在意識形態領域實行文化專制,這種偏激的做法激起諸子百家的對立情緒,失去了知識分子階層對變法的認同和支援。

他是那個時期的反傳統先鋒,成為後來遭到千百年嚴厲批評的秦始皇焚書坑儒文化專制主義政策的始作俑者。

從商鞅變法看秦朝速亡的原因

商鞅主張法治有理,行思想專制,使大量儒家文化及其他名家學派著作被毀,

把法與道德、法與文教極端對立,禁錮世人思想。

商鞅禁止國人評論時政,說壞話批評新政,犯者就流放巴蜀,也不容國人說好話讚美時政,犯者同樣流放巴蜀,這種思想文化方面極端偏執和對普通民眾的麻醉政策,使得中國老百姓自秦漢以後在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里變成了

溫順的“良民”和“麻木的看客”

4、輕視教化,敗壞風俗

商鞅制定秦律,依賴嚴峻的刑罰、輕罪重罰,容易在短期內奏效,但輕視了人文教化,逐步加重了對廣大人民的剝削與壓迫,時間一長就會發現這帶來了嚴重的社會問題,

使政權喪失社會道德的支撐,導致了民風敗壞。

從商鞅變法看秦朝速亡的原因

賈誼《治安策》:

“商君違禮義,棄倫理,並心於進取,行之二歲,秦俗日敗。”

商鞅變法之後,秦國人開始變得世俗功利,雖然能夠“並心而赴時”,致使秦國強盛,“信併兼之法,遂進取之業”,最終兼併天下,統一六國。

軍事實力在當時可謂所向披靡無與倫比,但在文化上“天下大敗”,民風敗壞,已經

“不同禽獸者亡幾耳”

,所謂

“廉愧之節,仁義之厚”

,已經難以復歸。

商鞅變法中忽視了思想文化建設和道德禮儀教化的基本責任,只是為了一時的極速發展片面追求“富國強兵”的短期目標,長期發展下去之後,輕教化的弊端日益顯著,直到秦朝二世而亡。

當然,商鞅變法中的諸多措施歷來飽受爭議,

我們應該批判性地進行評價,不能一味的說好或者不好。

從商鞅變法看秦朝速亡的原因

“重農抑商”違背了社會經濟發展規律,“專制集權”選錯了政治體制的方向,“摧殘文化”破壞了文化發展的歷史前景,

這些錯誤及其後果,為後世君主埋下了禍根,成為秦朝速亡的原因。

三、總結

“人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商鞍變法是在契合秦國當時想要強大起來一統六國基礎上,進行的一次只求短期內國富民強的改革,其本身從未真正意義上建立起一套在國家與社會精英群體合作基礎上的統治意識形態。

商鞅作為春秋戰國時代偉大變革的先鋒人物和中國早期法治思想的倡導者、實踐者,透過一場深刻、全面、成功的改革使秦國走向了富強,

推動了社會進步和歷史的發展,實現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大一統,歷史功績顯而易見。

從商鞅變法看秦朝速亡的原因

但這場變法也為秦國及秦朝以後的中國社會的發展,帶來了不可低估的巨大的負面影響,在一定程度上,註定了秦的滅亡。

參考文獻

1. 商鞅變法與秦王朝之興衰研究

2. 秦亡觀闡微——對商鞅變法的再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