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期的三司制度,和前朝有所差別,維護帝王的統治

明朝處於我國封建社會末期,皇權不斷得到加強,明朝也不例外。朱元璋建立政權之後,首先要做的就是削弱相權加強皇權,維護明朝的安穩統治。

朱元璋是極具傳奇色彩的皇帝,他出身寒微,自幼生長在農民家庭中,時常衣不蔽體食不果腹。

恰逢元朝末年自然災害頻繁,朱元璋以及許許多多的普通農民家庭的生活便更加窘迫,在最困難的時候,朱元璋還曾沿街乞討,可見當時的元朝統治有多麼失敗。

明朝時期的三司制度,和前朝有所差別,維護帝王的統治

但是朱元璋從未放棄,他憑藉自己的努力加入到農民起義軍的隊伍當中,並一步步坐上

起義軍首領

的位置,最終帶領大家在南京建立明朝政權。

明朝建立之後百廢待興,朱元璋深知若是想要實現自己內心的宏偉抱負,皇權薄弱是最重要的難題。

於是後來朱元璋藉助胡惟庸一案廢除了宰相制度,使得相權無法與皇權相抗衡。朱元璋

對權力極為看重。

不過除了加強皇權,地方的權力也是十分重要的,三司便由此出現。我們知道由大理寺。都察院和刑部組成的三司,但是這僅僅只是一方面而已。

明朝時期的三司制度,和前朝有所差別,維護帝王的統治

我們今天要了解的是三司制度的由來以及在明朝時期的發展,還有三司制度在明朝發揮了怎樣的作用,又為後世帶來了什麼樣的影響。

一、不同時期的三司制度

1、漢唐時期

無論在任何朝代,軍事力量都是

不容小覷

的,漢朝時期也是一樣。除了軍事值得人們重視之外,祭祀等大小事宜也是非常受統治者看重的。

漢朝時期的三司分別是司馬、司徒、司空。司馬主要負責掌管軍隊,為漢朝做好軍事上的保障。

而司徒由來已久,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主要負責的是準備各種大小活動事項,主持祭祀類的活動。

最後司空主要負責施工

,比如統治者需要興修水利、建築工作等等,都是交由司空完成的。

明朝時期的三司制度,和前朝有所差別,維護帝王的統治

到了唐朝,三司指的是中書、門下、御史大夫,相比於漢朝,唐朝時期的三司制度更加完善,兼顧到了方方面面的細節。

這也體現出隨著時間推移

,時代不斷進步

,三省六部制的誕生使得權力逐漸由集中演變為分散,形成了許多官位各司其職的現象。

而非以前多種職能集於一身,擴大某一些人的權力。那麼明朝與漢朝時期的三司相比又有什麼不同呢?

明朝時期的三司制度,和前朝有所差別,維護帝王的統治

2、明朝三司不同

明朝時期的三司主要是

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

。三司各司其職互不影響,其權力的劃分也呈現出嶄新的局面。

首先,承宣布政使司負責的是各地方的政治事務,

由皇帝親自派遣,

是地方上權力最高的官員,掌控著極大的權勢。

而提刑按察使司相當於今天的公檢法,負責各地的司法事務。都指揮使司則是地方的最高軍事長官,也是由皇帝親自派遣的,負責處理不同地區的軍事事務。

三司的建立以及職責內容與前朝相比有了很大的

完善和進步,

三方互相促進互相制約,有利於中央對地方的統治,幫助明朝穩固根基。

明朝時期的三司制度,和前朝有所差別,維護帝王的統治

二、三司制度為何形成

1、職權的分配

首先,皇帝作為一個王朝的最高統治者,他需要處理很多的政務,僅憑皇帝一人是忙不過來的,所以便需要建立起一支足夠強大的隊伍幫助皇帝處理朝政。

為了提高行政效率,明朝便建立起一套完善且行之有效的官僚體系,其中的每個人都有自己要做的事情,他們手中掌握一部分權力,但是最終都要聽從皇帝差遣。

為了

鞏固皇權,

所以才要讓三司分立,互相制衡,共同服務於皇帝。有人會覺得為何不多設定一些機構共同服務皇帝呢?或許是因為當時的社會狀況不允許,設定太多機構也沒有必要。

明朝時期的三司制度,和前朝有所差別,維護帝王的統治

2、維護皇帝統治

明朝處於封建社會晚期,對權力十分看重,皇帝尤其想要

掌握更多權力

,以便於更好地治理王朝。

但是由於個人精力受限,即使掌握權力也沒有精力處理繁雜的事務,所以皇帝便將權力下放到大臣手中。

為了避免大臣手握重權震懾皇帝

,便要將權力分散,分

配給不同的大臣,這樣才能保證皇帝的權力不會受到侵害,皇帝依然可以掌握最高主導權,控制手下的大臣,維護封建統治。

明朝時期的三司制度,和前朝有所差別,維護帝王的統治

三司制度從很早以前便出現,從一開始最簡單的執行模式逐步發展完善,到了明朝時期,

已經具備極其完善的規模。

而三司制度的確立不僅可以保障職權分配給更多人手中,還能維護皇帝的統治,避免某個人權力過大,

威脅皇帝。

三司制度背後的思想也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其身處蘊含的理念直到今天也能為我們帶來借鑑意義。

參考文獻:《明朝那些事兒》、《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