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一直反對女人做全職太太?

前段時間看到一條吵翻了天的新聞,感覺女人真的太難了:

【一位北京全職太太離婚,獲五萬元家務補償。】

為什麼我們一直反對女人做全職太太?

家住北京的王女士和陳先生於2015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子。婚後三年由於產生各種矛盾與衝突,兩人開始分居,孩子則一直跟著王女士。

從2019年至今,陳先生曾三次向法院提出離婚,而王女士最後一次才同意離婚。她提出,由於婚後一直是自己在照顧孩子,而陳先生除了上班以外,從未參與家務,所以要求陳先生補償精神和物質損失費16萬。

而最終的法院判決是:

孩子由王女士撫養,陳先生每月支付2000元撫養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陳先生支付家務補償五萬元。

判決一出,炸出了許多聲音。

“在北京請個保姆一年都不止五萬吧?”

“這也算是承認家庭主婦也是有價值的吧?”

而被大家說的最多的就是:

“原來家務勞動這麼不值錢!”

是的,家庭主婦就是這樣“不值錢”,這條新聞背後折射出的社會意志明明白白地給廣大女性敲響了警鐘——別做家庭主婦!

1

全職太太無創造性

首先要說明,我們從未否認全職太太是有價值的,我們所強調的癥結所在是,她們無法創造價值。

為什麼我們一直反對女人做全職太太?

許多來我這裡諮詢的全職太太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婚後和老公經常吵架,而每次爭吵對方說得最多的就是“你不就是待在家裡做做飯、帶帶孩子,你有什麼好抱怨的?”

無論是丈夫還是公公婆婆,在他們眼裡,全職太太所做的不過是很輕鬆的“閒事”,她們沒有資格說累、也沒有權利解釋自己的付出。

在《82年的金智英》中,即使是看起來十分體貼、通情達理的丈夫,也會說:“也好,再待在家裡休息一陣吧。”而智英也問出了廣大全職太太的心聲:

“看孩子是休息嗎?”

這種對全職太太認知的不對等,就源自全職太太的無創造性。

為什麼我們一直反對女人做全職太太?

我們並不是要否認家庭勞動的重要性,例如在照顧孩子這個問題上,媽媽能夠提供的情感支援是保姆所替代不了的。

但不可否認,就像西西弗推石頭上山一樣,家庭主婦是一項付出很多,短時間回報卻很少的工作。

在大多數情況下,家庭主婦所做的工作是重複、低腦力的瑣碎化勞動。她們的勞動成果在短期內很難體現,也很容易被視作理所當然,勞心費神又不討好。

就像是流水線上的一名工人,就算上級領導誇你產品組裝得好,卻並不是缺你不可。

更糟糕的是,全職太太的價值最終都是透過別人的成就來體現的。

花費大量時間精力培育孩子,是為了子女可以成龍成鳳;努力照顧好家庭,是為了丈夫能安心工作,沒有後顧之憂。

但問題在於,沒有人能夠控制別人的成功,當你把這些東西作為衡量你價值的標準後,你會對家人有很強的控制慾,產生的負面情緒也會越來越多。

為什麼我們一直反對女人做全職太太?

家務勞動的重複性和瑣碎化決定了全職太太既不能創造錢、也侷限了家庭的精神生活。

你承包了所有的家務,但丈夫的收入並沒有變多,你幾乎無時無刻不陪在孩子身邊,他可能會嫌你囉嗦。

當你的生活被買不完的菜、拖不完的地、輔導不完的作業所包圍,當你每天在菜場、學校、家三點一線的重複著,

你為這個家做出的貢獻不被認可,全職太太就成了枷鎖,禁錮了你,也困住了你的家庭。

2

“尊重全職太太”是最沒用的呼聲

在討論該不該做全職太太之前,我們先來看看全職太太究竟能得到什麼。

《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但事實上我們如何界定“較多義務”?“應當補償”又如何兌現呢?我們怎樣量化為家庭付出的多少呢?不過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罷了。

在外人眼裡,你辭職在家帶孩子做飯不過是輕輕鬆鬆花丈夫的錢而已。

我們並不是在批判《婚姻法》,《婚姻法》提倡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問題出在現實觀念和法律之間的巨大鴻溝。

千百年來的中國家庭文化,讓人們潛意識裡都執行著“男主外,女主內”的邏輯思想,直到今天,職場上也有無數人拷問女性“你如何做到事業和家庭兼顧”,卻很少有人問男性這樣的問題。

為什麼我們一直反對女人做全職太太?

公婆和外人無時無刻不在用“女人的本分”來馴化她們。

在網路上,稍微理智一點的人都看似合理的呼籲既然沒有辦法改變,那就“尊重個人選擇”,加強對她們的保護。

然而全職太太的困境真的是女人自己選擇的嗎?

當大多數雙職工家庭無法平衡家庭和事業,收入也無法負擔保姆支出時,妻子就只能無奈辭職,以此達到家庭利益的最大化。

換而言之,她們並非自我選擇,而是被迫放棄。

我們看似尊重個人意志地說“尊重別人的選擇”,卻又在現實中忽視她們的犧牲。

在高呼“全職太太是女性自由”之前,我們更應該看到女性是否有不做選擇的自由。

3

婚姻對全職太太從來都不公平

在這條全職太太獲得五萬勞務補償的新聞之外,我們先來算一筆賬。

在北京,每月請一位保姆為家裡做飯洗衣,再請一位育兒師教導孩子的校外生活,一年下來的費用也絕不止五萬。

為什麼我們一直反對女人做全職太太?

而你放棄職場,回到家中洗手做羹湯,輔導孩子作業到半夜,早起給家人準備早餐,替丈夫熨燙衣物,作為“甲方”的丈夫卻會挑剔你的付出,甚至覺得你控制慾太盛,嫌你囉嗦管得多。

前段時間,張桂梅校長拒絕當全職太太的學生的捐款,在影片裡她甚至直言:“你給我滾出去!”

深知現實觀念和女性命運的她表現得如此激烈和憤慨,是因為她知道在婚姻中,

全職太太所能得到的,遠遠小於她們所付出的。

張桂梅校長用大白話講出了一個道理:“因為你和他時間長了沒有共同語言了,你被社會所淘汰了,他回家跟你沒啥說的了,他的事業你也無法幫忙,出主意的能力你都沒有了,整個把你控制在原來的水準磨來磨去,原來的水準都沒有了。”

為什麼我們一直反對女人做全職太太?

明明在婚前我們都在追逐勢均力敵的愛情,婚後你卻選擇做全職太太,放棄了共同成長。

當一方在社會上積累了更多的經驗,個人價值不斷提高,另一方卻停滯不前,你們的差距在婚姻裡越來越大,逐漸走向不平衡。

當人到中年,孩子漸漸長大懂事了,你想重回職場找份工作,卻發現自己一無是處。

大多數辛勤工作的職場女性在中年都會面臨職場困境,遑論脫離社會數年的全職太太呢?

全職太太所做的家務勞動是重複的、單調的,就像是溫水煮青蛙,日復一日的重複活動磨滅了她們的自我意志,令人心神俱疲的家務帶走了她們生活的激情,每天就和其他主婦們討論一些雞皮蒜毛的小事,狹窄的交際圈也漸漸銷燬了她們原本獨立有趣的靈魂。

一個相反的例子是《三十而已》裡的顧佳,

儘管她的角色定位是全職太太,但事實上她才是老公公司背後的掌權者,

也正因如此顧佳的扮演者童瑤才能爽快地在微博上宣稱“全職太太是獨立女性。”

我們再仔細地去看她轉發的那篇微博,

裡面所寫的“保姆”、“廚師”、“清潔工”才是這個社會上絕大多數家庭主婦所做的工作。

為什麼我們一直反對女人做全職太太?

男人婚前說的“我養你”就像是一劑甜蜜的毒藥,當掌握主動權的他不再認可你的付出,覺得你年老色衰,變心就顯得理所應當起來。

說“我養你”的他是真的,拋棄你的他也是真的。

而最可怕的是,為家庭勞心勞力數年的你,早已沒有了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