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振選擇陪在養父母身邊,指責的人,別忘了他也是受害者

一出《失孤》,迎來了真正的結局,卻未免算得上圓滿。

電影裡,劉德華只能在井柏然認親成功時,給他一個眼中帶淚的微笑,自己再回身踏上尋子路;現實中,郭剛堂終於找到了親生兒子,卻好似只多了一個遠房親戚。

郭新振今年25歲,年齡心智三觀皆已成熟,他做出了陪在養父母身邊的選擇,這並不意外。意外的是,大家指責他“狼心狗肺”的樣子,讓人險些誤以為當初是他自己主動離開。

郭氏父子,都不過是悲劇下的可憐人,為一個抱不平而去指責另一個,道理又何在呢?

郭新振選擇陪在養父母身邊,指責的人,別忘了他也是受害者

01

剛開始,“《失孤》原型認親成功”是一個各方歡慶的好訊息。

對郭剛堂來說,24年的夙願終於達成,自然欣喜若狂;對郭新振來說,有了親生父母就多了兩個愛他的人;對我等陌生人來說,也是感動得要流淚的程度。

這麼多年的堅持,為的就是如今一個父子相認的畫面,怎能不令人動容?

郭新振選擇陪在養父母身邊,指責的人,別忘了他也是受害者

但冷靜下來之後,種種矛盾才漸漸浮出水面,其中最尖銳的一個,當屬兒子歸誰。

要說郭剛堂,實在是個值得欽佩的人,他找兒子找了20多年,路途長達40多萬公里,跨越了31個省市,騎壞了10輛摩托車。如此辛勞不易,就只是為了看兒子過得好不好。

郭新振選擇陪在養父母身邊,指責的人,別忘了他也是受害者

如今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他沒表現出一絲搶回兒子的想法,連帶著對養父母都準備“當個親戚”對待。

郭爸爸如此,自是他的仁義所在,但作為兒子,郭新振沒打算回親生父母身邊盡孝,卻惹得眾人怒了。

02

影片裡,郭剛堂與郭新振相認一幕,不知惹出了多少人的眼淚,但聽到郭新振對以後的打算時,大家頓時化感動為憤懣。

“養父母年紀比較大了,對我有養育之恩,也需要人照顧。”

郭新振選擇陪在養父母身邊,指責的人,別忘了他也是受害者

郭新振的決定是,繼續做著現在的工作,陪在養父母身邊,而且自己假期比較多,可以多去看看親生父母,兩邊都能盡孝。

大家聽到的卻只有一個資訊:“郭新振不願認回尋找他24年的親生父母!”

於是,罵聲如潮水般湧來——

“還要繼續和養父母住在一起,這不就是典型的認賊作父嗎?”

“真是沒良心啊,只看得到養父母對你好看不到親父母有多難受?”

“我看你改名叫完顏康算了,畢竟你爹完顏洪烈能給你買房!”

郭新振選擇陪在養父母身邊,指責的人,別忘了他也是受害者

的確,關於拐賣兒童,買賣方都有罪,郭新振的養父母是傷害郭家的兇手之一。

只是,這筆賬警方可以算,郭剛堂可以算,輿論可以算,但我們不能逼著郭新振去算。

03

有沒有發現,作為“看客”,我們所有的感動、開心與憤怒,都是站在郭剛堂的角度產生的。

或許是因為《失孤》這部電影,或許是因為郭剛堂一直以來都是大眾眼中的受害方,大家才忘了,受害的不止他一個。

1997年,兩歲的郭新振被人販子拐走,走過多個陌生的地方,終於來到了一個家裡。在這裡,他擁有了父母和兩個姐姐。

往後的24年裡, 他受這家人照顧,得到了良好的學業教育和家庭溫馨,唸完了大學,考編成功當了老師,父母和姐姐還幫助他買了房。

郭新振選擇陪在養父母身邊,指責的人,別忘了他也是受害者

對他來說,這就是一個家啊,而且是一個充滿幸福感的家。

而現在,他陡然得知這一切都是假的,心情如何不復雜。夙夜照顧自己的人原來是拐賣的買方,辛苦尋找自己的親生父親卻是素不相識,他該如何自處?

事實上,生活中的對錯往往不能黑白分明,他難道必須大義滅親,從此與養父母斷絕往來,才不是“認賊作父”?

他還有工作,他還要生活,他本就沒有必要拋棄熟悉的環境,從頭開始。比起生活發生翻天覆地的改變,任何人都會願意只多了一個環節吧。

04

天下無拐,是美好的希冀,也是社會努力的方向。但面對已經“被拐”的家庭,把傷害性降到最小,也該是件理所應當的事。

顏妹幼時的朋友中,有個女孩就是被抱養的。

她養父是個貧窮的單身漢,從人販子手裡買來了她,相依為命了16年後,親生父母找上了門,要把她要回來。

她跟著親生父母走了,卻在讀完大學開始掙錢之後,回到了童年的家,把養父接來了身邊一起住,以盡孝心。

郭新振選擇陪在養父母身邊,指責的人,別忘了他也是受害者

我問過她,為什麼當時要走,為什麼後面又回來。

她說,走是無可奈何,她既沒有立場不選親父母,也沒有能力自己養自己,走了之後她的日子會更好過。

關於回來,她說了一句話,讓我記了很久:“我知道他買嬰兒不對,但我長那麼大,所有父愛甚至母愛都是他給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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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冷靜時做了理智的選擇,但沒有辦法違背自己的良心。

對郭新振們而言,於情,養父母給了自己多年的愛與陪伴;於理,自己不願習慣的生活方式被打亂。那麼如今這個儘量不傷害多方的辦法,又何至於被唾罵至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