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詩的音樂美:音樂美在詩美學中的地位

論詩的音樂美:音樂美在詩美學中的地位

作者:丁芒 中天易張永紅整理

現實生活中充溢著詩美。詩美是客觀存在。然而它很隱蔽,即使自然環境的美,青山綠水,萬紫千紅,它真正的詩美也還是蘊藏於形式美的外殼之內,有待於詩人去感覺,去發現,去開掘。單純的外在形式上的美,不能構成詩美,只能在詩人感覺詩美時起誘發作用,在發現詩美時起映襯作用,在開掘詩美時起擴充套件作用。

蘊含於客現生活的本質中的詩意美,只有透過詩人的詩感的觸角的探尋、詩才的犀利的剖析、情感的色彩的點化才能裸露出來,被人們所知。然而它也已非復原來的面貌,它不再是“石”,而是“金”了。這就是讀者可以從詩中看到的閃爍著燦燦金色的詩美。它是客觀生活中詩美的昇華,是在這種詩美的原坯上,被詩人加以感情個性化了的詩美,這也就是詩歌的抒情美。抒情美是詩歌的靈魂、精髓。一首詩,內容上缺乏抒情美,形式上再講究,也適足以見其不自量,也許和麻子擦粉一般,益發弄巧成拙。

然而,抒情美對任何文學藝術作品來說,都是可以適用的,都是應該追求的。不過,缺乏抒情美的散文和小說,可以說不能算作最好最完美的作品,卻仍然不妨礙其為散文和小說,而缺乏抒情美的詩,就不成其為詩了。因此,抒情美是詩的靈魂,卻又不是詩的特徵。至於在內容範疇裡的哲理美、情操美等等,就更不能算作特徵了。

那麼,作為詩,它的特徵是什麼?這就不能不從形式範疇裡去尋找。分行,是詩的形式與散文形式最明顯的不同之處,是不是可以視作特徵呢?其實我國古代的詩詞,從來就是不分行的,卻沒有理由說它們不是詩。反過來說,如果是散文化的詩,即使分行來寫,也還是散文。在這問題上,有人會說:“有詩意,就是詩”,那麼好的散文,也有豐富的詩意,為什麼不稱它為詩,頂多只贊它“簡直是詩”呢?可見,分行只是一種外在的形式,蘊含在這種外在形式之中的本質,才是詩之區別於散文的根據,也才是詩的真正的特徵我們不妨思考這樣一個問題:根本不分行,甚至不用標點符號的古代詩詞,即使是不太熟悉的詩,為什麼讀上去可以很容易地斷開句子來(當然那些古奧艱澀的字句的干擾,應該排除在外,這是不涉及本質問題的偶然因素)?而一篇古代散文的斷句,卻不是那麼輕易?這是因為:第一,依靠了詩詞的韻腳,第二,依靠了詩詞字句排列的規律化。起碼是這兩條。我想,韻腳、規律化這些音樂性的東西,不就是詩的形式本質嗎?只要有了音樂性,即使不分行寫,也能看出是詩,而缺乏音樂性,即使分行寫,也不能算作詩,只能算作分行寫的散文。音樂性,不但是詩的形式本質,也是詩的特徵,是詩和其他文學樣式的分水嶺。

研究詩形式的音樂美,是詩美學中最重要的課題之一應該與研究詩內容的抒情美,置於同等重要的地位。

美國詩人愛倫坡說過:“文字的詩可以簡單解說為美的有韻律的創造。”他把詩歌的音樂美,概括到詩歌素質的地位,這和前文作為詩歌特徵的界說,其實是一致的。

而現在提倡新詩散文化的議論、實踐,充斥於我國詩壇;他們反對的核心問題正是音樂美。反掉詩歌的音樂美,無疑是將詩本身“降格”“退化”到散文上去,起碼也是自斷翅翎,使詩不能加上音樂性去飛翔。詩是文學中的文學,應該從內容到形式都達到最精深醇美的高度,光在內容上追求豐美的詩意,而忽視形式藝術,甚至故意踐踏傳統的觀點,以炫奇標新,我認為是對詩歌的正常發展有害的。產生這種觀點的根源,少數人是受“左”的思想殘餘的影響,把講形式藝術目為形式主義,一部分是個人癖好,也有的是想抄捷徑,走近路,圖省事,怕費勁。“上有好者,下必甚焉”,何況這又是不費力、賺大錢的事,行數可以拉多,篇幅佔得多,稿費拿得多,又排場,又實惠,何樂而不為?這些分析不一定準確,然而新詩之越來越脫離群眾,除了知識青年之外,讀者面較仄,其原因儘管有這有那,面不講究形式藝術,甚至是蔑視詩的音樂美,恐怕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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