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歲老翁怒殺逆子,一審獲刑七年,再審改判緩刑

九十歲老翁怒殺逆子,一審獲刑七年,再審改判緩刑

“我要殺了你個逆子”近日,遼寧省遼陽縣人民法院公佈了一份再審判決書,1925年5月14日出生的高某與被害人高某河系父子。

事實回顧

高某河因手腳殘疾一直未婚,長期與父親共同生活。高某河嗜酒,且酒後經常辱罵、毆打父親高某,高某對其怨恨已久。2016年9月25日,高某河吃飯期間飲酒達一小時之久,父親高某看不過去便說了幾句,結果又一次遭到高某河辱罵,高某未再言語,高某河亦於酒後上炕睡覺。高某輾轉反側無法入眠,想到自己年事已高還動輒被兒子打罵,遂產生殺死兒子的想法。次日凌晨4時許,高某從屋外柴堆處拿了一根木棍,回到屋內對著兒子高某河頭部打了數下,致高某河當場死亡。 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高某有期徒刑七年,高某申請再審,法院經再審後,綜合考量高某犯罪動機、情節、手段及高某年齡等諸多因素,改判高某緩刑。

九十歲老翁怒殺逆子,一審獲刑七年,再審改判緩刑

1。“大義滅親”是否構成犯罪

“大義滅親”是否構成犯罪,應區別不同情況對待。如逆子實施犯罪行為,應將其送至司法機關處理,此類行為有利於家庭和諧、社會穩定,值得提倡!如果個人採取私設刑堂、誅子等手段,如同本案中的高某一樣,則可能涉嫌犯法,雖然從中國傳統道德層面上來說,並無不當,但這種行為卻不被法律所允許。

2。高某的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

根據刑法中關於正當防衛的規定,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本案中,高某雖遭高某河長期辱罵、毆打,但殺人時高某河已上炕睡覺,所以高某誅殺高某河的行為,並不符合正當防衛,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3。法律不外乎人情

從中國的傳統觀點中,有人認為兒子的生命系父親給予,為人子女,孝敬父母是本分。自古以來就有棍棒之下出孝子的古訓,有稱嚴父慈母之說,亦有稱父慈子孝之說。我養你小,你養我老,在孩子無經濟能力之時,作為父親,撐起家庭的責任,將孩子撫養成人。作為孩子,面對含辛茹苦將自己養大的父親,日漸衰老之際,本應孝敬父母,陪伴左右。但本案中,高某河不僅不孝,反而經常毆打、辱罵年近90的老父親,其心可誅!父親高某一生遵紀守法、老實本分,卻在耄耋之年殺死兒子,實屬忍無可忍,其惡性程度遠低於一般殺人事件!

九十歲老翁怒殺逆子,一審獲刑七年,再審改判緩刑

再審時,法院正是基於以上綜合考量,認定高某殺子雖構成故意殺人罪,但犯罪情節較輕,故對高某改判為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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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外乎人情!雖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犯法,都要接受懲罰。但法律不該是冷酷的,亦應富含人性化,正義觀念、人文關懷,理應成為法律的應然之義。冰冷的法律無情,但人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