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鉞作為軍權象徵在什麼時候出現,並無詳細的記載和具體的證據

在器以藏禮的先秦社會,斧鉞如同其他青銅禮器,玉器一樣,是承載禮意的重要載體,是時人表達思想觀念、傳遞意志的重要禮器。斧鉞自原始社會誕生之後,一直是人們生活、生產和傳遞意志的重要器物。尤其是玉質斧鉞的出現,使得斧鉞逐漸擺脫了單一的生產工具的功用,逐漸成為重要的禮器,是喪葬和原始宗教場合中使用的重要禮器,也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蘊含尊卑等級的禮意。

斧鉞作為軍權象徵在什麼時候出現,並無詳細的記載和具體的證據

同時,斧鉞逐漸成為了軍事征伐中的重要禮器,不僅是至高無上軍權的象徵,同時也蘊含了通神和懲戒的禮意。此外,在儀仗出行和諸侯朝聘時,斧鉞也是表達擁有者至高無上地位的重要禮器,蘊含威嚴和權勢的禮意。下面將出土斧鉞資料和傳世文獻的記載相結合,具體探討斧鉞在禮制中蘊含的禮意。斧鉞不僅是重要的生產工具,同時也是重要的武器,而且還是重要的禮器。“禮之所以能治,則兵以威之。”《周禮·春官·大宗伯》也記載:“以軍禮同邦國,大師之禮用眾也。”

斧鉞作為軍權象徵在什麼時候出現,並無詳細的記載和具體的證據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在先秦社會,祭祀和戰爭往往是國家的重要大事。而從目前的斧鉞資料來看,斧鉞早在新石器時代中晚期就已經是軍權的象徵,新石器時代晚期已經裝備軍隊,作為重要的武器使用,同時還成為了重要的禮器,尤其是在用兵禮中,不僅是軍權的象徵,同時也蘊含通神、征伐和懲戒的禮意。斧是一種原始社會就已經出現並被廣泛使用的器體較窄長,無肩,刃平直或略呈弧形的生產工具,具有劈砍和武器的功用;鉞則是由斧發展演變而來,一般器體較寬大,有內有肩,刃向兩側外侈,具有武器、刑殺用具和權利象徵的功用。

斧鉞作為軍權象徵在什麼時候出現,並無詳細的記載和具體的證據

斧鉞作為軍權象徵的含義具體在什麼時候出現,並無詳細的記載和具體的證據。但是可以從考古發掘的墓葬中發現一些蛛絲馬跡。武器作為軍事中的重要裝備,作為軍權的重要象徵,理論上,似乎可以肯定。武器是隨著戰爭發展需要從工具中演化而來的,最初兩者在形態和效能等方面可能沒有什麼明顯的區別。而從大量考古發現表明,史前時代使用最多且演化為武器的當屬石斧、石鉞和弓矢。最早可以從仰韶文化中期甕棺上的“鸛魚石斧圖”和大汶口文化遺址出土的“石斧圖形”就發現,石斧圖形中其柄部和柄端已經帶有裝飾品,顯然不是作為一般的生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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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石家河文化中也出土1件“執鉞人物圖”,該陶器表面上繪製的執鉞圖,大可猜想此類斧鉞可能作為武器使用,而陶器又是人們日常生活中常用的器具,或可猜想擁有者與戰爭關係密切。上述斧鉞圖形是早期斧鉞作為武器的一些例證,而這些考古發現數量非常少,或可猜想擁有繪製斧鉞的人當為該部落的軍事首領,掌握著該部落的軍事權力,是軍事身份或軍權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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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據考古發現,良渚遺址群·反山遺址M12出土1件玉鉞,該鉞出土時鉞瑁、鉞鐓之間相距約70釐米,鉞柲上鑲嵌有小玉粒,刃角有雕刻影象,上角為正面的淺浮雕神人獸面紋,下角為淺浮雕鳥紋(圖五,1)。同時,同一墓葬群的M14、M16、M20也出土類似的玉鉞,由一整套鉞瑁、鉞鐓或鉞柲組成,且表面裝飾精美,可能這些玉鉞不是實用工具。而這幾個墓葬都是該遺址中的大型墓葬,據此可判斷墓主人生前應該擁有極高的權力和地位,或許是該部落的軍事將領,掌握著部落的軍事大權。另外,上述墓葬中均出土數十件斧鉞,且都有開刃,部分刃口有崩口,部分弧刃較鋒利,極有可能是象徵墓主人是武器,這些斧鉞也可能是墓主人常用的武器,與那些裝飾精美的玉鉞一起,彰顯了墓主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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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生前當為擁有軍事權力的將領,且還親自帶兵打仗。此外,差不多同一時代的凌家灘遺址,墓葬中發現大量玉鉞、玉斧、石鉞、石斧和其他一些禮儀性武器,表明該文明對外戰爭頻繁。而玉質斧鉞因其製作精美且易碎,顯然不是作為武器使用,而是擁有者軍事權力的象徵。同時,發掘出土的44座墓葬中,大型墓葬如M4、M6、M9、M15、M29等。出土玉石器佔隨葬品總數的60%~70%以上,中小型墓葬玉器佔隨葬品總數百分之十幾到50%之間。如87M6出土石器54件,其中石鉞32件,石錛22件,是該遺址中出土石鉞最多的墓葬,出土1件目前發現最大的新石器時代的石錛。

斧鉞作為軍權象徵在什麼時候出現,並無詳細的記載和具體的證據

還出土有該遺址唯一1件玉錛,加之1件玉璜,同時該墓處於偏西位置,表面該墓墓主人身份等級較高。出土石鉞數量最多,出土唯一1件玉錛,1件新石器時代最大的石錛,以及該墓位置好。據此可推測墓主人身份可能是與軍事有關,屬於中上層幹部。此外,87M4和87M15也是該遺址等級較高的兩座墓葬,因其兩座墓葬都出土數量眾多的玉璜,且墓葬位置都居中,墓坑也都比較大。

斧鉞作為軍權象徵在什麼時候出現,並無詳細的記載和具體的證據

不同在於87M4出土了象徵神權的玉龜、玉版、玉勺等器物和軍權的玉斧、玉鉞,87M15則只出土1件玉鉞。則說明87M4墓主人可能同時兼具神權和軍權,而87M15因其出土玉璜最多,玉鉞較少,該墓墓主人應當具有很高的政治地位,而不具備軍權。除上述遺址和墓葬外,陶寺文化墓葬、良渚文化瑤山遺址、文家山遺址、卞家山遺址、北陰陽營文化等遺址的個別墓葬都有出土數量眾多的象徵軍權的斧鉞。據此可知,早在新石器時代,石質斧鉞當為重要的武器裝備,而玉質斧鉞或已經成為軍權的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