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城”家庭注意:9月起老家宅基地迎來新規,多了一份新收入

各位,9月開始,我們老家的宅基地,會迎來一份重磅新規。

8月12日,據央視報道,自然資源部法規司司長魏莉華接受採訪時表示:下月起,進城落戶村民可依法自願訊號?。

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閒置住宅。

這段採訪的背景,9月1日起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新進城”家庭注意:9月起老家宅基地迎來新規,多了一份新收入

注意,在兩年前,新土地管理法就已經修訂了,這一次的新實施條例,是兩年前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的重要細化方案和操作指南。

也不用說這麼複雜,簡單說:如果你是“新進城”落戶的家庭,想多一份收入的話,有權接受老家宅基地退出的補償。

很多人納悶,我家裡的宅基地,難道不是我自己的嗎?拆遷、佔用、復耕賠我錢,難道不是應該的嗎?

錯,這地還真不是你的。

我國的土地是二元制的,分為兩種:一種是集體土地,另一種是國有建設用地。

開發商想蓋房子,需要當地把土地收儲為國有建設用地,房企再進行競標招拍掛,把生地整成“熟地”。

而在農村,村民用作住宅保障的用地,被稱為宅基地。

它的所有權,屬於集體所有,並無償提供給村民使用。

再重複一遍,我們老家的宅基地是“使用權”,而非獨佔的“產權”。

也就是說,下個月開始,如果你在城市裡落戶,老家宅基地閒置不用的話,可以有兩個選擇。

1,“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並辦理登記。

2,可以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

那麼,“新進城”家庭可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釋放了什麼訊號?

別小看多出來的這個“選擇”,我們可以算算退出宅基地可以釋放多少紅利。

經濟學家連平前段時間發了個報告,測算宅基地流轉有多大的利潤空間。

全國農村的宅基地有17萬平方公里,去除閒置的宅基地,存量部分有15萬平方公里。

1,假設每年透過土地交易、資產抵押等土地流轉模式釋放1%,則每年農村存量宅基地土地大約可以流轉15億平方米。

假設一線城市農村宅基地折價率為50%,二線為60%,三線為70%,根據100個大中城市2019年末土地拍賣價格,其農村宅基地土地均價分別為:一線城市為3741元/平方米,二線城市為2046元/平方米,三線城市為1266元/平方米

“新進城”家庭注意:9月起老家宅基地迎來新規,多了一份新收入

綜合計算可得,每年存量宅基地轉換的價值約為3。5萬億元。

2,農村空置宅基地有3000萬畝(約2萬平方公里),考慮到已經閒置的宅基地可流轉的比例應該會大大高於存量宅基地,假設每年釋放2%,則相當於釋放4億平方米。

如果宅基地價格按2320元/平方米計算,則每年閒置宅基地轉換規模約為9280億元。

最後,把存量和閒置相加,我們可以得出一個驚人的結果。

每年能流轉15億+4億=19億平米的宅基地,存量釋放1%,閒置釋放2%,每年光分紅就能達到3。5萬億+0。9萬億=4。4萬億!

當然,這是從宏觀角度,去計算所有宅基地流轉後的的紅利。

“新進城”家庭注意:9月起老家宅基地迎來新規,多了一份新收入

對每一個在城市裡新落戶的家庭來說,獲得新收入的方式有兩個前提。

第一,老家的宅基地,要有流轉用途。

宅基地入市之後,這部分土地是用來修建公共基礎設施,比如學校、醫院和遊園,還是用於出租、引資建廠?

是引導農民自願將閒置的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為耕地,按照一定比例折,算成建設用地指標後,以指標憑證的方式在市場公開交易,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土地增減掛鉤”?

不管採取哪種方式,先確認老家宅基地流轉的用途是什麼。

顯然,你老家越靠近大都市圈,外來人口越多,當地產業基礎越雄厚,入市的用途就越廣泛。

第二,要有詳細、具體、可執行的補償分配方式。

比如,以某時間為節點登記村集體總人數,然後確權,按照不少試點的經驗,土地款的3%-5%給地方財政,在扣除農地徵收成本、農民宅基地的補償後,剩餘的土地成交款,也就是土地入市後的純利潤,其中20%-50%上繳給縣裡,剩下的由村裡自主分配。

至於村裡怎麼分,各地的情況也不盡相同。

以四川郫縣為例,採用“721”的分紅方式,即剩餘部分的70%分給村民,剩下20%作為公積金按期滾動留存,10%作為公益金髮展公益專案。

如何入市,流轉後的用途,收益如何分配,需要大家詳細瞭解老家的政策。

當然,如果你不捨得老家宅基地被荒廢、復耕,完全可以把房子建起來,繼續保持“使用權”。

這兩條路,就看各位怎麼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