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一家超市將臭肉沖洗後去味後再賣,聽聽律師怎麼說

肉發臭了怎麼賣?味不大的作為特價肉賣;臭味明顯的沖洗去味再

;發臭變質無法處理的,灌香腸賣。濟南這家超市的肉品銷售部門,把重複利用做到了極致,堅決

不浪費

濟南一家超市將臭肉沖洗後去味後再賣,聽聽律師怎麼說

關鍵這樣的肉因為便宜,每天還供不應求。特價豬肉

9。9

元一斤,特價排骨

11。6

元一斤,比正常的肉便宜一半。消費者因為弄不清楚狀況,經常為買

特價肉

發生爭搶

,甚至會引起爭執

。半個小時,第一批特價肉和排骨就會被挑走大半。(來源:新京報)

【趙律師的看法】

1。

做生意做的是良心。這樣的肉不怕把人吃壞嗎?這麼大的一個全國連鎖超市,爆出這樣的醜聞,所得的利益和商譽損失相比,簡直可以忽略不計,真是揀了芝麻丟了西瓜。

濟南一家超市將臭肉沖洗後去味後再賣,聽聽律師怎麼說

2。

涉事的超市應該承擔怎麼樣的責任呢?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的食品,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而且現在天氣正是非常炎熱的時候,腐敗的肉類極易滋生

細菌

。除了行政處罰之外,相關人員甚至涉嫌犯罪。刑法規定了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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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除了

相關

處罰之外,超市還面臨民事賠償。國家高度食品安全,販賣這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可以

10

倍索賠,

10

倍索賠的金額都不到

1000

元,那就直接索賠

1000

元。之前在瀋陽一個男子,就專門買超市的過期麵包,然後起訴索賠,獲利頗豐。

濟南一家超市將臭肉沖洗後去味後再賣,聽聽律師怎麼說

4。

還有些網友說,顧客買低價肉,就默許了肉不新鮮的結果。這種說法是錯誤的。超市對外銷售的食品,必須要保證安全。你是打折的也好,促銷也好,消費者管不著。但超市一旦

觸碰

了食品安全的底線就必須接受處罰。

對此你怎麼看呢,歡迎大家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