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那些事,​張旭是唐代著名書法家,狂草書藝久負盛名中國書史

張旭是唐代著名的書法家。他精極筆法,真草俱妙,尤以狂草書藝久負盛名於中國書史。

張旭(658年一747年),字伯高。吳郡吳縣(今屬江蘇)人。他從小愛好書法,每天總是從早到晚地臨摹字帖寫字。而且,他在練習寫字的時候,總是旁若無人,如痴如醉,把滿腔情感傾注在點畫之間。這樣,張旭經過年復一年地勤學苦練,在繼承和發揚王羲之、王獻之書法藝術和效法張芝草書的基礎上,又自成一體,創造了瀟灑磊落、變幻莫測的“狂草”體,成為一位驚世駭俗的書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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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元年間,張旭擔任常熟縣尉。他為人正直,為官清廉。可是,他做官後就沒有那麼多的時間寫字了。這怎麼辦呢?張旭想出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既不能“因字廢政”,又不可“因政廢字”,他就在公堂上判案批文時,總是專心致志,一絲不苟,權當練字。所以,他的書法水平與日俱進。有一天,有一位老人前來擊鼓告狀。張旭升堂,問明情況,覺得老人所訴的是一些雞毛蒜皮的事,就當堂寫了判詞,了結此案。老人接過張旭所寫的判詞後,面露喜色而去。可是,沒過幾天,這一位老人又來投訴了,情況與前一次相差無幾,老人又拿了張旭所寫的判詞高興地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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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三番五次,張旭不由得惱怒了,要判這位老人擾亂公堂之罪,將他痛打三十大板。老人這才對張旭說出了真情:“小民實非為訴訟而來,只因知你書法極妙,就以告狀為名,騙取你的墨寶,”張旭經過仔細詢問,才知道這位老人對書法頗有研究,就問:“你家中可有書法佳作?“老人說:“我父親一生喜愛書法,不僅生前多有收藏,而且還有不少著述呢。”張旭聞此言,頓時喜出望外,忙攙扶老人回家,向他借閱了很多書法著述。事後,張旭細心臨摹和琢磨那位老人父親留下的墨跡,從中獲益匪淺,書藝又登上了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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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旭一生嗜酒成性,每次大醉後提筆揮灑,似有神助,草體字也寫得盡善盡美,所以被人稱為“張癲”。有一天,張旭與好友賀知章飲酒正酣,突然家人來報:“國舅楊國忠來見!”張旭手拿酒杯,哈哈大笑說:“他是高門權貴,見我幹啥?你們去說,我正在飲酒,沒空見他。”賀知章忙勸阻,說:“皇親國戚得罪不得,你還是讓他進來吧。我到內室迴避一下。”這時,楊國忠已經大搖大擺地走進來了。張旭一邊飲酒,一邊冷冷地問:“你來幹啥?”楊國忠說:“我來請你寫幾個草字,”張旭馬上說:“那好,那就有勞你親自為我研墨吧。”楊國忠為了得到張旭的墨寶,只得放下架子,彎腰給張旭研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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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研好後,張旭站起來,去把紙掛在牆上,又退後幾步,站立了好一會兒……然後,張旭飛快上前,舉起椽筆在牆上狂舞起來……字寫完了,張旭跌倒在床上,呼呼有聲地酣睡了。楊國忠看不懂那牆上的字,直氣得臉紅脖子粗,一下將它撕下來,罵了一句:“這真是個癲子!”就跑了。第二天,張旭酒醒,與賀知章一起欣賞那被楊國忠遺棄的“狂草”字,兩人都樂壞了,因為那幾個字是那樣的神妙無比! 張旭的“狂草”體,是既將字型適當變通,又筆法放縱;既遵循字型結構,又飄逸橫生;既精湛絕倫,又奇妙醉人。所以,他把中國書法推到了藝術的高峰,使人為之傾倒。張旭也就被後人稱為“草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