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丨政府不公開重要拆遷檔案怎麼辦?

拆遷過程中,很多拆遷戶明知政府在徵地過程中涉及違法,卻無法掌握相關的證據資料的情況比較常見。如何獲取徵地拆遷的違法證據?學會申請政府資訊公開,以應對政府行政不作為至關重要。

普法丨政府不公開重要拆遷檔案怎麼辦?

2008年5月1日,《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正式施行,從法律上明確規定了政府資訊公開的義務和公民申請資訊公開的權利,這是我國政府資訊公開之路的重要一步。

但是,實踐中卻往往出現政府資訊公開程度低、公民查詢和獲取政府資訊難度大、政府對公民的資訊公開申請不回覆等問題,《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規定在很多情況下未得到切實的履行。

普法丨政府不公開重要拆遷檔案怎麼辦?

一、“誰製作、儲存,誰公開”

《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17條規定,由本行政機關製作的資訊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並非由本行政機關製作但是由本行政機關獲取並儲存的政府資訊,本行政機關也具有公開的義務。

因此行政機關依法公開政府資訊的基本前提之一,是其已經制作或者儲存了政府資訊。若行政機關沒有製作或者儲存政府資訊,則就不具備公開的基礎。

普法丨政府不公開重要拆遷檔案怎麼辦?

二、拆遷戶可以透過哪些方式獲取政府資訊?

《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15條規定了行政機關可以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釋出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政府資訊。

同時,第26條規定了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透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複製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因此,無論是主動公開的資訊還是依申請公開的資訊,申請公開的內容應當屬於申請的內容,能夠保障申請人獲得該資訊。

普法丨政府不公開重要拆遷檔案怎麼辦?

如在申請政府資訊公開過程中遭遇困難時,申請人可以參照以下方法救濟:

一是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資訊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普法丨政府不公開重要拆遷檔案怎麼辦?

二是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普法丨政府不公開重要拆遷檔案怎麼辦?

徵地拆遷維權過程中,資訊公開程式獲取拆遷檔案是收集證據的關鍵一步,我國立法精神明確闡釋,向行政機關請求資訊公開,是公民所擁有的基本權利。

但在實踐過程中,仍存在一些資訊公開不作為的情況,嚴重損害了被拆遷人的知情權。這時就要求被拆遷人要牢固樹立法律意識,運用法律之“矛”攻彼之“盾”,有效維權,準確獲取重要的拆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