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吏民上奏實封入遞,先於公廳啟視,節為副本然後奏聞

行政中樞

部門和地方大吏層的公文運轉,是指朝廷行政中樞以下,擁有上奏權的高階官員的公文處理活動。這個層次的組成人員包括兩部分:一是中央部、卿、院等大臣,如秦漢的九卿,唐宋以降的六部及其他寺、監、院官員;二是地方一級行政區劃的長官和朝廷派往地方的大員,如秦漢的郡守、州刺史,魏晉南北朝的州牧、都督,唐代的州刺史、節度使等,宋代的知州、通判、路轉運使等,元代的行省、宣慰司、路等官,明清的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等。中央部門官署大體是按執掌政務的類別分工組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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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疏或申文

它們能否以本部門的名義,較獨立地上奏皇帝,或釋出下行公文給地方官執行,各個朝代制度不盡相同。兩漢九卿施政,多數情況下可以直接向皇帝奏報自己負責的政務。丞相、尚書檯下達郡國的公文,也須九卿轉達的史實。中央部門官署公文案牘的具體管理,是由部、卿、院、寺、監所屬的吏員和首領官負責的。上行奏疏或申文,下行牒札及平行諮札的草擬權誰屬,各個時期也略有變動。

明代六部下行給布政使司的諮文,發端必雲據某司某呈,表明當時各部公文最初是由所屬司書吏具稿的。清則改變明制,六部處理公文時,堂官負責審定與簽署,司官專掌撰擬。各部主事、筆帖式、司務等書吏,則查取案例,抄寫翻譯及儲存傳遞公文。否則,就會被視作專擅和違錯。以清代為例,六部衙門一律按照“案例”處理給布政使、按察使的札付,處理給道、府的牌、牒,以直接指示其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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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以題本形式向皇帝報告“照例”處理的日常政務。若遇疑難或無適宜的慣用案例可循,遂用奏摺向皇帝請旨。這樣一來,清代六部諸色吏員雖然無權起草奏章和札、諮、牌等下行公文,但他們檢核案牘以充處理庶政之據的職司,仍然可以某種程度地左右長官,暗操政柄。地方大吏既是地方官府的中心,又是朝廷與地方官府聯絡的樞紐。他們經手處理的公文也相當繁雜。例如,兩漢郡守上承皇帝、丞相、九卿的詔旨、檄牒等,指導郡內政務,下接屬縣官吏的奏記等上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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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守還可以向皇帝或丞相奏報政事。在郡轄區範圍內,郡守或頒條教節制吏民,或書寫檄牒切責不法,黜罷縣令等。清代總督、巡撫主要是奉旨處理一省或數省的軍政大事。督撫多是皇帝親信,又帶憲銜和部院官銜,長期擁有秘密奏摺權力。遇到突發事件,他們或可不拘案例,便宜處置,或者越過部院、內閣,徑直向皇帝上遞奏摺請旨。

布政使、按察使、學政及提督、總兵等,則主要依照案例處理各自分管的事務。其所上奏疏多是題本,奏摺較少。他們還以平行諮文,移於部院或鄰省同僚,請求政務上的指點、協助,或進行某些交涉。轉發朝廷的詔令諭旨等下行文,接收和處理下屬府州縣廳的申、詳、稟、呈等上行文,也是布政使、按察使等官員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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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草

另外,總督、巡撫衙門的公文,皆由各房草擬,由各房具簿呈長官稽核。總督、巡撫辦理奏摺、題本等重要上行文時,還要延請幕賓為助。如田文鏡充河南巡撫,重金聘請鄔先生為幕中客,每日入幕揮毫命筆。

凡題本奏摺,均經其審定,而且能夠曲中皇帝之意。幕賓佐助督撫處理公文庶務,所賴的是他們對刑名、錢穀案例文書的嫻熟。當時,朝廷頒佈的律例,有律注而無箋。幕賓常懷揣句疏節解的《律例匯刻便覽》,以為治刑獄之本。負責錢糧的,則收藏各省所刻的《錢穀事例》《賦役全書》等,以為理財之經。魏晉南北朝仍以公車令掌吏民上書等事。稍有變動的是,南朝宋、梁政權時期,公車令改屬門下省侍中。蕭齊政權又改屬尚書省起部。唐代朝廷接受四方表章由中書舍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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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地的驛傳,則掌於兵部所屬的駕部司。傳遞公文多由使者負責。所使用的交通工具就是驛傳。在沒有驛傳的邊遠地區,又專設“過郵”若干。唐德宗時,朝廷還制定了郵驛條式。按照這一條式,傳送公文的使者使用郵驛,必須有門下省發給的紙券。節度使和州衙不得給往返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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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管理

使者到所詣州府後,要交納朝廷頒下的紙券,再從所詣處領取郵券返回。宋代門下省所屬的通進司及進奏院,掌管奏牘章疏。又以兵部等統一管理全國的公文驛遞。通常,驛遞分步遞、馬遞、急腳遞三種。急腳遞日行四百里,最為迅速,專用於軍興之類的緊急公文傳遞。神宗時又特置金字牌急腳遞,即以書有黃金字的朱漆木牌為憑信。持金字牌的使者,“過如飛電,望之者無不避路”,日行五百里。

若有緊急機密軍事,金字牌則發自皇帝,不經過樞密院和中書、門下、尚書三省。岳飛進軍朱仙鎮之際,趙構所下的十二道金字牌,就屬此類。元代自窩闊臺汗始,設定站赤,專供使者傳遞公文,“通達邊情,布宣號令”。元王朝建立後,各行省普遍建立了驛站網,籤取站戶掌管驛馬、車船和使者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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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則由兵部或通政院統一管理。據說,遇有緊急大事之類的公文,朝廷及各地行省等衙門遣專使馳驛送達。較小的公事,則用急遞鋪遞送。元代公文傳遞實行專使馳驛和鋪丁輪番轉遞兩種方式。急遞鋪轉遞,比起兩宋的急腳遞,又有了新的發展。明代始置通政使司,主管中外奏章的敷奏封駁等事。

凡吏民上奏實封入遞,先於公廳啟視,節為副本,然後奏聞。全國各省都設有驛站和遞運所,由兵部及所屬車駕司統一管理。驛站以站戶充役。使用驛站,要持有朝廷頒發的用驛符驗。又仿元制設急遞鋪接送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