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大沽口之戰失利之後,主將僧格林沁棄守天津正確嗎?

第三次大沽口之戰失利後,主將僧格林沁最初決定與大沽炮臺共存亡。

最後在成豐帝的命令和大臣們的勸說下率軍撤出大沽口,並且又放棄了天津,直接退到通州一帶防守。事實是這樣嗎?棄守天津的危害是什麼?

一、大沽口撤退

對於僧格林沁在第三次大沽口之役失利後撤退,史學界存在分歧。但大部分人的意見基本一致。

張瑞萍認為僧格林沁戰敗撤退是在皇帝“萬不可寄身於炮臺”的一再請求下,在軍機大臣們“若不仰體聖意,實非忠君之道”的警告和“何今日專顧大沽炮臺,置京師於不問”的指責下,不能不有所顧忌而做出撤退決定的。

第三次大沽口之戰失利之後,主將僧格林沁棄守天津正確嗎?

她認為這是儲存有生力量用於日後戰鬥的做法,是明智的,不應受到指責。同時與岳飛應“十二道金牌”之召離開前線相對比,而人們只是批評岳飛的愚忠。而否定他是民族英雄、愛國將領。

汪炳明也認為僧格林沁曾想“寄身命於炮臺”,經咸豐帝一再嚴辭諭令才率軍撤出。

王麗英、李光宇認為在敵我力量懸殊的情況下,僧格林沁和士兵以無可辯駁的勇氣死守大沽,最後撤走,是清政府允許他做有限的抵抗,目的在談判桌上增加討價還價的資本,在“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社會里,是尊獸退到天津的,並非是擅自撤離大沽,也並非是貪生怕死。佟寶山也認為僧格林沁撤退是咸豐一而再,再而三的命令。臨陣脫逃的不是僧格林沁而是咸豐帝。

也有不同意見,陳德華認為是僧格林沁在關鍵時候保命逃跑,“不能為公家決一死戰”,不是什麼民族英雄。

第三次大沽口之戰失利之後,主將僧格林沁棄守天津正確嗎?

下面筆者擬根據史實略作探討。860年8月4日塘沽失守,僧格林沁對大沽南北兩岸炮臺能否守住已“實無把握”,所以上奏咸豐帝派重兵嚴守京畿一帶,流鱔出將死守大沽之志。塘沽失守的第二天,咸豐連下兩道諭旨,諭令僧格林沁“如果無可支撐,唯當設法酌撤”,督帶士兵到天津防守,以守住京師門戶。

勸說僧格林沁“萬不可寄身於炮臺,切要!切要!以國家依賴之身與醜夷拼命太不值矣”,怡親王載垣等也致函僧格林沁“切不可計較一時之勝敗”。

而僧格林沁認為不守大沽,回守天津會導致人心動搖,況且天津的炮位還不如大沽,要麼“該夷在海外就擾”,要麼“惟有一死相拼”。8月7日咸豐帝再次下達諭旨,要求僧格林沁不可“固執輕生”。載垣又致函僧格林沁勸他不要死守大沽,否則“實非忠君愛國之道”。

8月1日石縫炮臺和大沽北岸炮臺先後失陷。

第三次大沽口之戰失利之後,主將僧格林沁棄守天津正確嗎?

僧格林沁這才感到炮臺“萬難守禦”,但他認為騎兵還可以拼死一戰,故率軍撤出大沽口。

我認為僧格林沁的撤退有以下兩個原因:一,咸豐帝一道道諭旨和載垣等王公大臣們不厭其煩地致函勸說,使素有“公忠體國”之稱的僧格林沁,不得不遵旨做出這種選擇。

僧格林沁看到花費巨大人力物力的北岸炮臺在敵人炮火下顯得那麼不堪一擊。

而此時敵人已經佔領南岸炮臺的後路大小樑子村,南岸炮臺兩面受敵,大沽口南岸的失陷只是時間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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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此時的他還迷信蒙古馬隊的威力,企圖尋機與敵人“野戰”,他認為炮臺雖然失守,但“馬步兵力尚堪拼死一戰”,因為自從第二次大沽口之戰以來,僧格林沁的蒙古騎兵還未與英法聯軍真正較量過,他還不看好夷人的陸戰能力。後來的張家灣之戰和八里橋之戰都是他所希望的野戰,但卻以失敗告終。

姑且不論僧格林沁為什麼撤退,單就其撤退的這一行為,我認為是正確的,必要的。

沒有誰否認在戰場上“打得贏就打,打不贏就走”這一戰術是錯誤的。與其做無謂的犧牲,還不如儲存實力尋找時機再戰。

假如僧格林沁不撤退,以他的以死相拼的信念必定是和樂善一樣戰死炮臺,那麼這種結果也只是成全了他忠君報國的信念,不可能對時局帶來什麼積極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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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相反,由於僧格林沁是當時清朝最優秀的軍事指揮員之一,“乃國家柱石之臣”。

他如果犧牲,徒增加以咸豐帝為首的主和派的恐懼心理,必將加快統治階級妥協投降的步伐,使英法侵略者獲得更多的利益。

二、僧格林沁棄守天津

對於僧格林沁棄守天津,贅漫野叟在《庚申夷氛紀略》一書中認為是“僧王之技已窮,自保身命。遂棄天津府城於弗顧,狂奔至楊村而後息焉”。3其實真實情況並非如此簡單。

1960年6月英法聯軍佔據煙臺之時,僧格林沁還是主張在天津設防的,‘將雙港炮臺全數運赴天津分設兩岸,炮臺炮洞水陸兼防所調山西兵二千名、天津鎮標兵一千名及該處蘆團練勇均已分守天津環壕”,並且“就近札委長蘆鹽運使崇厚管帶”。

第三次大沽口之戰失利之後,主將僧格林沁棄守天津正確嗎?

1860年7月30日,即聯軍在北塘登陸的前一天,聯軍船艦“一百數十隻”陸續到攔沙江外停泊,這時僧格林沁依舊認為天津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海口為咽喉重地,天津為京師屏障,均為緊要之區,自當慎之又慎”,“設使天津有警,京師必致振動”。

自8月4日塘沽失守後,成豐帝及王公大臣們反覆勸說僧格林沁不要死守大沽炮臺,實在守不住就退守天津,“以固京師門戶”。

但僧格林沁認為天津壕牆炮位遠不如大沽,守天津不如守大沽。而長蘆鹽政寬惠在8月6日、9日兩次上奏咸豐帝,堅決主張在天津設防,“京郡為京師門戶,畿輔咽喉,設有疏虞,不堪設想”。

1860年8月日石縫炮臺和大沽北岸炮臺先後失守,僧格林沁上奏成豐帝準備撤退到通州防守,但咸豐帝認為“天津實為透州門戶,若非力扼天津,恐通州亦難安堵”。

第三次大沽口之戰失利之後,主將僧格林沁棄守天津正確嗎?

命僧格林沁在妥籌天津防務後再撤到通州。僧格林沁於8月3日率軍路過天津,撤到蔡村,等候朝廷命令。最後咸豐帝同意了僧格林沁棄守天津到通州設防。8月3日僧格林沁兩次上奏朝廷,表明了自己棄守天津的理由。

首先,天津地形不宜守。“天津壕牆周匿三十餘里,處處皆可撲犯”。

時機不利,“秋成將熟,遍地高梁,天津環壕以外,尤為稠密,易於藏奸,我則不能看視”:

其次,天津佈防不嚴密。“天津府城濱海海河,雖有新築環壕圍牆,較之大沽不啻天淵”。“雖有大小炮位,為數無多,不敷分佈且天津海河向無防具,一時製造安設,趕辦不及”;第三,僧格林沁想尋找機會與敵人陸戰。不再一株守營壘”。

第三次大沽口之戰失利之後,主將僧格林沁棄守天津正確嗎?

僧格林沁認為“兩年辛苦,費盡心血”耗巨資修建的大沽口炮臺,竟然阻擋不住侵略者,那麼在佈防“較之不啻天淵”的天津必敗無疑。所以他汲取了教訓,想尋找機會“與之野戰,斷不可株守營壘,轉致受敵”。這也是在第三次大沽口戰役之前僧格林沁主張天津佈防,兩塘沽之戰失敗後卻開始反對在天津防守的重要原因。

第四,受清廷時戰時和政策的影響,僧格林沁想將天津作為議和的地點,主動撤離防務以表示議和的誠意。

他認為既然天津不可守,那麼此地應該是辦理“撫周”的好地方,如果在天津與英法按仗失敗後,辦理撫局就更加棘手。

所以他將天津的炮位、防兵全部撤退,“以示不疑,使該夷及早在天津就撫”。應該說僧格林沁放棄天津是有其戰略上的考慮的,但這種戰略上的考慮所依據的設想都是錯誤的,其結果必然是錯誤的。

第三次大沽口之戰失利之後,主將僧格林沁棄守天津正確嗎?

首先,僧格林沁棄守天津的理由之一是尋找機會與敵人野戰,這仍是“夷兵不利陸戰”的思想在作怪,後來的張家灣之戰和八里橋之戰的慘痛事實表明與其和敵人“野戰”還不如“株守營壘”。這種思想是極其錯誤的,是一種盲目自信;

其次,他的第二個理由是可以在天津議和。但英法聯軍侵略者的目標決不是佔領天津,而是佔領北京,迫使清統治者在高壓之下籤約,他們不達目的是不會輕易罷手的。

侵略者叫囂,“我們的大使不應該再停泊天津,這一次和約應該在中華帝國的首都,在北京城簽訂。只有在那裡,才可能在牢靠的基礎上進行談判”。英法聯軍佔領天津後,恆福麗去和巴夏禮會晤,巴夏禮取出“佔扎天津”字樣的告示,恆福說,我們是自動撤防,與廣東省城被佔領不同,怎麼說是“佔扎”暱。

巴夏禮卻狡辯“既未議和,即應仍行開仗,諒此處豈能擋我數萬之兵”。

第三次大沽口之戰失利之後,主將僧格林沁棄守天津正確嗎?

巴夏禮的意思很明白,你們撤不撤防都一樣,都不能阻擋聯軍的進攻。可見英法侵略者對於天津自動撤防並不買賬。

在此處議和只是僧格林沁的一廂情願而已。假如僧格林沁在天津防守,由於兵力和裝備的懸殊,雖然清軍逃脫不了失敗的命運,但可以消滅敵人一定的有生力量,減緩英法聯軍進攻北京的程序,為通州到北京沿線的設防爭取到寶貴的時間。

第三次大沽口之戰失利之後,主將僧格林沁棄守天津正確嗎?

三、總結

總之,僧格林沁棄守天津是一個錯誤的戰略決策,它直接導致英法列強佔據天津,東威京師,強迫清政府簽訂了《天津條約》。但並不像贅漫野叟所說的那樣是為了“自保身命”。

縱觀僧格林沁在大沽口之戰前力主抗擊英法聯軍、戰鬥中率軍痛擊侵略者、戰役失利後仍願誓死保衛大沽口的表現,把僧格林沁棄守天津看作是“自保身命”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