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凝之為人認所著履,即與之。此人後得所失履,送還,不肯復取。又沈麟士亦為鄰人認所著履,麟士笑曰:“是卿履耶?”即與之。鄰人得所失履,送還,麟士曰:“非卿履耶?”笑而受之。此雖小事,然處事當如麟士,不當如凝之也。”——-蘇軾《東坡志林》
東坡像
《東坡志林》中記述了這樣兩位名士的故事:
一位為劉凝之,有一天有人對他說“你腳上這雙鞋是我的”。劉凝之遂立即把鞋給了他。不久,這位索鞋者找到了自己的鞋,就把劉凝之的鞋送了回來,但劉凝之不要了。
一位為沈
麟士,有一天,也有人
對他說“你腳上這雙鞋是我的”。沈
麟士
遂立即把鞋給了他。不久,這位索鞋者也找到了自己的鞋,也把鞋送了回來,沈
麟士笑著說“不是你的?”並接受了歸還回來的鞋。
蘇東坡對這件事給出了評價:“
此雖小事,然處事當如麟士,不當如凝之也
。”
東坡書院
“鞋”僅是一個引子,蘇東坡在這裡要說的是為人處事的態度,他或許認為
麟士有寬人的胸懷,給人以犯錯改正的空間;而凝之卻讓認錯之人,無法挽回自己的錯誤,缺乏容人之量。
凝之對犯錯之人的態度是:記得你的錯誤,不要再犯!
麟士的態度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一切恢復如初!
不知各位看官,在生活中對待犯錯者的態度是是凝之,還是麟士?
就我而言,就物而論,捨棄的東西,就不會再要,我接受你的歉意,但不需要你用歸還的方式彌補,因為此物已非彼物,你喜歡留著就好。
假如把這個“鞋子”上升到一個歉意,把接不接受視為是否有容人之量的角度,我也難以給出一個統一的答案。
商務競爭
如果涉及的僅是個人的情感的話,那麼我以“感性”優先。
若僅僅只是一些生活小事,沒有傷及感情,那並不需正式的道歉,大家彼此包容,相互體諒就好
,畢竟生活不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情緒,偶爾小事相碰、言語相撞自不必放在心上。
若已經有了一些根本性的分歧,涉及一些根本性的觀點、做法,產生了實質性的心理和其他方面的傷
害,即使表面上接受了還回來的“鞋子”,但實質上感情已經不能恢復如初,
漸行漸遠
,或由知己漸漸變成普通的朋友,
已成註定。
但假若涉及的不是個人的情感,比如職場、商場上的競爭,此時要感性服從理性。
該競爭的時候競爭,該合作的時候合作,還是要有些職業精神,關鍵時刻不能意氣用事,一旦感性上浮,理性下潛,智商就容易降到冰點以下,給競爭對手以更多的可乘機之。
職場上,面對歸還回來的“鞋子”,該接受還是要接受的。
以三國中的故事為例:
溫酒斬華雄
關羽曾不得已歸順曹操,後又迴歸劉備身邊。劉備是接受還是不接受?顯然讓關羽以死證真心,對劉備沒有任何好處;若把他逼走回歸曹營,那就更麻煩了。為將來天下計,劉備必須全心接納關羽,繼續兄弟齊心。在關羽後來念舊情,放走曹操一事上,劉備要不要追究?當然要選擇以情支援,從諸葛亮刀下救關羽,上演兄弟情深同生共死的大戲。成大事者必須有此容人之量,這裡不能意氣用事,更不能逞口舌之能,對關羽有半字責備。
再後來,關羽、張飛相繼間接死於東吳之手,劉備這時衝冠一怒,失去了理性,其結果不言自明。假若劉備理性上浮,冷靜對待,未必遭遇慘敗,報仇雪恨仍有可能。
職場如戰場,感情用事是大忌。
但生活中,我們始終是一個人,有自己的喜怒哀樂,我希望能活出一些真性情,喜歡就是喜歡,投緣就是投緣,若事事強求自己,活得太“擰巴”、太“壓抑”,終是不利於身心健康的。內心深處原諒不了的,就沒有必要強求自己收下歸還來的“鞋子”。
《字字錦》,陸春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