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確劃分自然資源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本報訊(首席記者 趙蕾)近日,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自然資源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對涉及自然資源領域的財政事權按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生態保護修復、自然資源安全等7個方面進行劃分,並按照“誰的財政事權,誰承擔支出責任”的原則,確定各級政府支出責任,力圖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省與市縣財政關係。

在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方面,四川省將推進全省性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全省性、跨市(州)的國土空間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和監督實施,全省組織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等空間管控邊界成果的彙總、審查、上報及監督等事項,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將市縣級及以下國土空間規劃等事項,確認為市縣級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在生態保護修復方面,四川省將對生態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態受益範圍較廣的重點生態保護修復事項,如重點區域生態保護修復治理、國土綜合整治、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地的建設與管理等,確認為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與市縣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同時,將國家公園建設與管理的具體事務,根據國家確定的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再分類確定省與市縣財政事權,省與市縣分別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

四川省提出,各級政府要合理安排預算,確保職責履行到位。要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提高自然資源領域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進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要將適宜由地方更高一級政府承擔的自然資源領域基本公共服務支出責任上移,避免基層政府承擔過多支出責任。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方案的實施將推動形成省與市縣政府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明確的制度,促進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為不斷推進美麗四川建設,為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提供有力支撐。

四川明確劃分自然資源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