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遴選公文寫作:領導指導性檔案之決定

一、決定

領導指導性檔案的一種,用於對重要事項和重大行動作出安排。

2019遴選公文寫作:領導指導性檔案之決定

二、決定常見形式

決定在實踐中具有比較廣泛的具體用途,正文的組成也存在很大的差異,常見的組成形式有這樣幾種:

第一種最簡潔,通常只有一個自然段,幾句話。主要包括的內容是:誰,於何處,根據或為了什麼,確定採取什麼行動或措施。確定召開會議、人事任免、設立機構、參加或脫離組織的決定,以及一部分履行法定審定批准程式的決定常採用這種形式。

第二種比第一種稍複雜一些,主要有這樣一些內容:目的或根據;對所針對事物或問題性質的分析、評價;有關措施(實施的物件、範圍、方法、注意事項等)。用於表彰或處分,命名,撤銷有關議案或其他公文,以及賦予、剝奪、免除有關物件的權利義務、能力的決定常採用這種形式。

第三種形式則更復雜一些,主要組成部分有:根據、目的、意義或原因;分條列項陳述有關措施的具體內容,必要時在各條項上附加小標題,以概括揭示各自的主要內容。這部分內容通常要寫出:措施的性質、種類以及實施的時間空間和人員範圍、步驟、方法、條件、組織領導保障、政治思想保障、與其他措施的關係、有關的政策界限、執行要求等。用於確定實施重要政策的決定常採用這種形式。

第四種形式適用於確定並表明原則立場的決定。其特點是除了以簡要文字表明自己的立場、觀點之外,還有較多的議論、推理方面的文字,以講清道理,駁斥錯誤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