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專制時代設“勳爵”制度,那麼勳和爵又有什麼不同呢?

中國封建社會,皇帝為了獎勵臣下設立了勳爵制度。爵位對於各位讀者來說想必都很瞭解,可是勳位制度熟悉的恐怕就不多了。自古以來都有“勳爵”這個說法,那麼到底什麼是勳呢?

封建專制時代設“勳爵”制度,那麼勳和爵又有什麼不同呢?

勳是為獎勵功勞而贈予官員的一種榮譽稱號。爵位用在皇家宗室身上是世襲特權,用在大臣身上是為了獎勵功臣。一般來說,有大功者封爵,尤其多用於封贈開國功臣;有一般功勞需要獎賞時贈勳,如隋代初建勳制時所說的“以酬勤勞”,這是爵和勳的區別之一。

區別之二在於,得王、公、侯之爵位可以“食邑”,並可承襲;而勳位只是一種榮譽和地位的象徵,最多也只是在服裝和俸祿上有所體現。勳與爵在待遇上的不同,可能正是勳位制度產生的原因。因為得爵者的食邑人戶只對他們納糧,而不向國家繳納賦稅,如果得爵者過多,又可世襲,勢必造成國家財政賦稅的大量流失。然而,有功者又不可不賞,於是賞賜一種地位象徵意義的榮譽稱號,自然就成了最高統治者的選擇了。

魏晉南北朝時,開始對一些有功之臣贈以“上柱國”、“柱國”、“騎都尉”等稱號,但未形成制度,這可以說是勳位制度最早的雛形。勳位制度正式形成與隋代,健全於唐代,以後各朝沿襲並有所改革。

封建專制時代設“勳爵”制度,那麼勳和爵又有什麼不同呢?

隋代的勳位分十一等。史書記載:“高祖(隋文帝)沿後周之制度,置上柱國、柱國、上大將軍、大將軍、上開府儀同三司、開府儀同三司、上儀同三司、儀同三司、大都督、帥都督、都督,總十一等,以酬勤勞”。

唐代的勳位級別稱“轉”,共十二轉,每個勳位名稱對應一級官品,這種對應在《舊唐書》裡稱“比”,即“比照”之意。舉例來說,最高的“十二轉”,勳稱“上柱國”,身份是“比正二品”。唐代從正二品到從七品的官員,只要有功勞都可以授勳。

但唐代受勳,主要還是根據戰功,文官授勳的較少。勳級功勞大小有一定的升級辦法。升級到最高,即上柱國,朝廷還要賜一把戟放在家門口以示榮耀。如果有罪,還可以用勳級減罪。

唐代的勳位和對應的官品為:上柱國(正二品)、柱國(從二品)、上護軍(正三品)、護軍(從三品)、上輕車都尉(正四品)、輕車都尉(從四品)、上騎都尉(正五品)、騎都尉(從五品)、驍騎尉(正六品)、飛騎尉(從六品)、雲騎尉(正七品)、武騎尉(從七品)。

封建專制時代設“勳爵”制度,那麼勳和爵又有什麼不同呢?

宋代的勳位及所對應的官品,與唐代完全相同。但授予方法有所不同,唐代授勳主要出自戰功,而宋代是根據授予的官職加贈。也就是說,當什麼官,相應加贈勳位,與戰功沒有關係,這樣,文武百官人人都有勳位。另外,宋代的勳位不再稱“轉”而直接稱“級”,一般情況下官員三年升一級。

遼、金時期,基本沿用宋代的勳位制度。到元代時又有些變動,將勳位改為十級。而且勳位根據軍功授予,這與元代統治者以軍事征服起家有著直接的關係。

明代時,勳位制度又有了較大的改革。過去文武官員共用一套勳稱,但是像“護軍”、“都尉”、“騎尉”這些稱號更適合用於武官,用於文官顯得不倫不類。因此,明代便另外發展出一套勳稱系列,將武官和文官分開。除了最高兩級稱號文武共用外,文官的其他稱號採用“卿”、“尹”這類比較適合的稱呼。

封建專制時代設“勳爵”制度,那麼勳和爵又有什麼不同呢?

明代文官共十個勳級:左右柱國、柱國、正治上卿、正治卿、資治尹、資治少尹、贊治尹、贊治少尹、修正庶尹、協正庶尹。它們分別對應正一品至從五品。武官共十二個勳級:左右柱國、柱國、上護軍、護軍、上輕車都尉、輕車都尉、上騎都尉、騎都尉、驍騎尉、飛騎尉、雲騎尉、武騎尉。分別對應正一品至從六品。明代文武官員勳級分為兩個系統後,管理體制也發生了變化,以前勳制歸吏部管,現在文勳歸吏部管,武勳歸兵部管。

清代對勳爵制度進行了較大的改革,將爵、勳合為一體,統稱為“爵”。清代的爵位分宗室爵位和功臣爵位兩種,宗室爵位實際是種特權,不具備文官管理中獎勵作用,所以不做具體說明。

以功臣爵位為例,清代的功臣爵位有九等,分別是公、侯、伯、子、男、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騎尉、恩騎尉。每個爵位又分若干等,如公爵分一、二、三等。如此算來,清代的爵(勳)共有九級二十七等。

封建專制時代設“勳爵”制度,那麼勳和爵又有什麼不同呢?

清代的爵位也和官品有對應關係,按《清史稿》的記載:公、侯、伯是“超品”,子是正一品,男是正二品,輕車都尉是正三品,騎都尉是正四品。雲騎尉是正五品,恩騎尉是正七品。清代的爵位主要授予立功,為國殉職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