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史是屈辱的歷史,是國人的痛,當我們銘記歷史的時候,也是告誡自己需要奮發圖強,實現民族復興,不要再讓近代史的屈辱再次發生。
自1840年起,清王朝對外戰爭很頻繁,但是失敗的佔絕大多數,每次失敗都要簽訂喪權辱國的條約,並賠以大量的金錢,今天我就把這些條約所賠付的金錢做個彙總,以惕勵國人:
清朝全圖
一 第一次鴉片戰爭
1840-1842 《南京條約》 賠銀
2100萬銀元。
二 第二次鴉片戰爭
1856-1860 《天津條約》 對英賠款200萬兩,對法賠款200萬兩;後又續簽《北京條約》對英法賠償的數量提升到各800萬兩,共計
1600萬兩
,需要注意的是,
英法聯軍搶劫了圓明園
,這裡面多少經濟損失就不可估量了;
殘垣斷壁的圓明園
三 中日衝突
1874年,日本用幾艘破船在臺灣附近進行騷擾,在臺灣登陸後,賴著不走, 隨後雙方簽訂《北京專約》,清政府賠給日本
50萬兩
,作為日本撤出臺灣的條件 ;
四 中俄衝突
1879年簽訂《伊犁條約》,賠款500萬盧布(約摺合白銀
280萬兩
)。
《馬關條約》日文版本
五 中日甲午戰爭
1895年雙方簽訂《馬關條約》,賠銀
20000萬兩
,後出
3000萬兩
作為贖回遼東半島的費用。
六 庚子戰爭
1900年清廷同數十個國家簽訂《辛丑條約》,賠付各個國家白銀45000萬兩,分39年付清,本息合計
98000萬兩
白銀。另外聯軍攻佔北京,
北京城被洗劫一空
,其經濟損失無可估量。
慈禧: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
六次戰爭賠款共計
125030萬兩
白銀,而清政府每年的收入大約8000萬兩,相當於清廷16年的收入呀, 並且北京城被八國聯軍搶劫,圓明園被英法聯軍搶劫並放火燒盡,加上各地因戰爭帶來的破壞和人員傷亡,這些經濟損失遠遠比賠給各國的賠款要多,所以說國弱被欺,只有國家強大才能安居樂業不受欺凌,我們應該銘記歷史,發奮圖強,義壯大我們的祖國,使我們不再受人欺負,捍衛我們的民族尊嚴。
小編知識水平有限,若還有其它,歡迎補充,下期小編將彙總一下近代中國割地的各款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