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作主張:論楊志之敗

“楊志押送金銀擔,吳用智取生辰綱”是《水滸傳》中的經典回目,劇情生動細膩,令人回味無窮。

在一般觀點看來,楊志失敗的主要原因在於其立功心切,虐待軍健,因此失去了下級的支援。這種觀點雖然存在一定道理,但並不全面。

容易被讀者忽略的細節,是楊志在出發之前堅持改易梁中書的押運計劃,無形之中構罪於上。這也是為何老都管、虞候、軍健們可以平安返回梁府,但楊志卻畏罪潛逃的根本原因。

從某種意義上看,楊志在路上急功近利的表現,也是他自作主張的惡果。因為押運的計劃既然是楊志一人擬定,那麼全部的責任便需由楊志一人承擔。

本文想就楊志的尷尬處境,探討生辰綱事件的風波始末與眾人的幕後博弈。

本文共 5700 字,閱讀需 11 分鐘

① 梁中書的“包藏禍心”

梁中書是提拔楊志的恩相,因此常被認為是楊志的堅實靠山。然而分析書中諸多細節,可以發現梁對待楊的態度較為功利,更多是出於利用,甚至有包藏禍心的考慮。

梁中書最初提拔囚徒楊志,源於二人昔日的交情,他“原在東京時,也曾認得楊志”。因此梁的行為邏輯更傾向於任人唯親,而非任人唯賢。

(梁世傑)原在東京時,也曾認得楊志,當下一見了,備問情由。——《水滸傳 第十二回》

之所以提到梁中書並非任人唯賢,是因為最初議定押運人選時,梁根本沒有想到楊志。啟用楊志的提議,還是由梁的妻子蔡夫人提出的。

蔡夫人指著階下道:“你常說這個人(指楊志)十分了得,何不著他委紙領狀送去走一遭?”——《水滸傳 第十六回》

彼時的楊志正“立在階下”聽差,梁中書則不無隨意地表示“我正忘了你”。可見楊志在其恩相眼中的分量其實並不太高。

(梁中書)隨即喚楊志上廳說道:“我正忘了你。你若與我送得生辰綱去,我自有抬舉你處。”——《水滸傳 第十六回》

另外,押運生辰綱的風險極高,稍不留意便會喪命,這一點在書中也有明確暗示。

在梁和妻子的談話中,曾提到前一年的生辰綱“被賊人劫將去了,至今無獲”。換言之,生辰綱曾經遭遇過打劫乃是既成事實,其中風險不言而喻。

梁中書道:“上年費了十萬貫收買金珠寶貝,送上東京去,只因用人不著,半路被賊人劫將去了,至今無獲。”——《水滸傳 第十六回》

更要緊的是,前一年的剪徑賊人竟然“至今無獲”,仍舊逍遙法外。兩相對比,那一夥沒有留下姓名的強盜,作案水平比晁蓋等人還要高出許多。合理的推斷,便是前一年的賊人已經將押車公差斬盡殺絕,因此線索中斷,想破案也無從下手。

擅作主張:論楊志之敗

上年的金珠寶貝被賊人劫去了,至今無獲

楊志也曾聽聞過生辰綱失竊一案,他表示如果貿然啟行,必遭強人打劫,那麼便會“枉結果了性命”。種種細節均表明,前一年押送生辰綱的車隊大抵是全軍覆沒,未留活口。

楊志道:“恩相在上,小人也曾聽得上年已被賊人劫去了……他知道是金銀寶物,如何不來搶劫?枉結果了性命。” ——《水滸傳 第十六回》

劇情中還有一處伏筆,點明楊志押運生辰綱的路徑與之前毫無二致,無形中再添風險。

從楊志與梁中書對話中,可以發現當年的押運路徑,與前一年一模一樣,均是沿“旱路”行進,且先後經過“紫金山、二龍山、桃花山、傘蓋山、黃泥岡、白沙塢、野雲渡、赤松林”等“強人出沒的去處”。

今歲途中盜賊又多,此去東京,又無水路,都是旱路。經過的是紫金山、二龍山、桃花山、傘蓋山、黃泥岡、白沙塢、野雲渡、赤松林,這幾處都是強人出沒的去處。——《水滸傳 第十六回》

考慮到生辰綱在前一年已遭打劫,那麼此番故技重施、覆轍重蹈,無異於送羊入虎口。

按常理推斷,梁中書“上馬管軍,下馬管民”,應不至愚昧如此;但限於地緣環境,大名府到汴京的往來路線也不可能在短時間有所改變,而太師壽誕又近在眼前,因此只能硬著頭皮上路。

生辰綱存在失竊風險已經是既成事實,那麼將主要責任推到一個外來的新人身上,總好過讓梁府的自己人(老都管、虞候)擔責任。這也可以解釋梁中書為何要將將如此重擔交給一個入府未久的遠流配軍。無他,趨利避害耳。

在梁中書看來,楊志能夠完成使命自然最好不過;如果楊志完不成使命,那麼也不至於連累到府中的舊人。

瞭解到上述背景,再重新回顧押送前夜的一系列劇情,便會發現梁在一開始便已經做好了生辰綱一去不返的心理準備,至於楊志則是潛在的犧牲品。

② 楊志的“以下犯上”

楊志對梁中書的心思未必毫無察覺,不過他受限於配軍身份與所處環境,並不存在拒絕對方的條件。

作為一個吃了人命官司的配軍,楊志在梁府眾人眼中不過是個“芥菜子大小”的下級軍佐。梁中書既然能夠“抬舉他成人”,也理所當然地可以將之“碎屍萬段”。

梁中書聽了大驚,罵道:“這賊配軍!你是犯罪的囚徒,我一力抬舉你成人,怎敢做這等不仁忘恩的事!我若拿住他時,碎屍萬段!”——《水滸傳 第十七回》

擅作主張:論楊志之敗

梁中書:我若拿住他時,碎屍萬段

需要特別注意,雖然楊志所處的環境十分險惡,但也並非死局,他在此事件中是存在全身而退的可能的。

真正導致楊志陷入死局的,乃是他主動提議更改押運方式,反過來做了梁中書的主。一言蔽之,即以下犯上,擅作主張,在無形中增加了自身的責任。

梁中書最初的提議,是令軍漢插旗押車,遣護衛隨行。這種做法雖然高調張揚,極易引來賊人的窺視,但它具備一個無可比擬的優點:即此提議的決策人是梁,而楊不過是執行者。即使出了岔子,首要責任也不在楊志身上。

與此相對,楊志提議令軍漢假扮挑夫,夜住曉行,明顯與上級精神背道而馳。這種做法雖然存在諸多好處,但也存在一個致命缺陷:

即決策人從梁中書變成了楊志,而執行人也是楊志,一旦出了任何紕漏,楊志均無推卸可能。

楊志又稟道:“若依小人一件事,便敢送去。”——《水滸傳 第十六回》

梁中書久歷宦途,對楊志的提議稍一思忖便一口答應。梁甚至還當眾立約,令隨行的老都管、虞候們聽從楊志吩咐,“不可和他鱉拗(彆扭)”。

你三人(老都管、兩個虞候)和他(指楊志)做伴去,一路上早起晚行住歇,都要聽他言語,不可和他鱉拗。——《水滸傳 第十六回》

毫無疑問,梁中書這一系列貌似“用人不疑”的舉措,其根本目的乃是將自身的責任擇乾淨:既然楊志一心要表現,那麼便讓楊志承擔一切責任。

(梁世傑)當廳分付道:“楊志提轄情願委了一紙領狀,監押生辰綱十一擔金珠寶貝赴京……這干係都在他(指楊志)身上。”——《水滸傳 第十六回》

瞭解到這一層邏輯,便能夠理解為什麼老都管、虞候、軍漢們可以在生辰綱失竊後返回梁府,而楊志卻只能被迫落草。

周圍看時,別無物件。楊志嘆了口氣,一直下岡子去了。——《水滸傳 第十七回》

難道楊志不想返回梁府,面見恩相,陳述原委麼?他當然想,但他做不到。改變押送方式的提議既然是楊志提出的,那他便成了無可置疑的首要責任人,貨物失竊他罪責難逃,回去也是一死。

施耐庵在此劇情中還埋了一個精妙伏筆,即老都管、虞候等人甦醒之後,直接斷定楊志不敢返回梁府。

楊志因為“吃的酒少,便醒得快”,而老都管等人“直到二更,方才得醒”,因此他們醒來時根本不曉得楊志的去向。

按常理推斷,老都管等人甦醒後不見楊志去向,第一個反應,應該是楊志率先返回梁府向中書大人打報告;但實際情況卻是眾人斷定“楊志自去的不知去向”。

眾人道:“……若還楊提轄在這裡,我們都說不過。如今他自去的不知去向,我們回去見梁中書相公,何不都推在他身上?”——《水滸傳 第十七回》

擅作主張:論楊志之敗

我們回去見梁中書,何不都推在他身上

毫無疑問,混跡太師府、中書府的老都管等人,深諳官場遊戲的潛規則,他們在第一時間便斷定了楊志不敢返回大名府,因此才敢放心大膽地進行誣陷。

至於梁中書,在事發之後的“大驚”,也實屬刻意。梁中書與楊志有舊交,也清楚楊的底細,他當然曉得彼時的楊志不可能“和強人做一路”,但他還是要裝模作樣地怒罵楊志。

梁中書聽了大驚,罵道:“這賊配軍……”——《水滸傳 第十七回》

原因無他,貨物失竊已是既成事實,那麼作為決策人和執行人的楊志便理所當然地要承擔起一切責任。

不出所料,梁中書前腳罵完楊志,後腳立刻便“寫一封家書,著人也連夜上東京,報與太師知道”。不難想象,梁在書信中必會極盡所能,將生辰綱失竊的責任盡數推卸給楊志。

③ 楊志的“不恤士卒”

楊志與梁中書之間的博弈,動搖了上級的信賴;而楊志對待下級的惡劣態度,則成了黃泥岡事件的導火索。

其實黃泥岡上雖然酷暑難耐,但難道眾人便真的忍受不了一時的飢渴麼?從出身來看,他們或者是軍佐階層的虞候,或者是“壯健的廂禁軍”,就連最不濟的老都管,也是“四川,兩廣也曾去來”的人物,並非弱不禁風的閒漢。

揀了十一個壯健的廂禁軍,都做腳伕打扮。——《水滸傳 第十六回》

老都管道:“四川,兩廣(我)也曾去來,不曾見你這般賣弄。”——《水滸傳 第十六回》

然而就是這群“壯健”的軍漢們,在黃泥岡上竟心照不宣、眾口一詞地拆楊志的臺;就連臨行前被梁中書親自叮嚀的老都管,此時也和軍漢們站在一起,譏笑楊志“是個遭死的軍人”。

不是我(指老都管)口淺,量你(指楊志)是個遭死的軍人,相公(指梁中書)可憐,抬舉你做個提轄,比得芥菜子大小的官職。直得恁地逞能!——《水滸傳 第十六回》

擅作主張:論楊志之敗

量你是個遭死的軍人,直得恁地逞能

楊志感到委屈,稍加分辨,立刻遭到對方“該剜口割舌”的痛斥,可見老都管此時已經完全不顧及楊志的自尊。

當眾拆臺乃是官場大忌。老都管在太師府、中書府中都當過差,當然曉得規矩;但他此時卻帶頭破壞規矩,可見他對楊志的行徑也已經忍無可忍。

老都管與楊志口角,無外乎楊志不恤士卒。而楊志的諸般行徑,歸根結底在於他擅作主張,攬下了潑天重任。在利益的引誘與風險的壓迫下,楊志急功近利,御下苛暴,最終失去了下級的支援。

(1)擅改押運方式

梁中書最初的計劃,是“差(遣)十輛太平車子,每輛上各插一把黃旗”,即將貨物放在車中,降低軍漢身上的負重。“太平車”是一種多匹牲口拉的大車,載重量大,行駛平穩。

梁中書道:“著落大名府差十輛太平車子,帳前撥十個廂禁軍監押著車,每輛上各插一把黃旗,上寫著‘獻賀太師生辰綱’。”——《水滸傳 第十六回》

然而楊志卻提議“不要車子,把禮物都裝做十餘條擔子”,令軍漢們“裝做腳伕挑著”。如此一來,本應由牲口負擔的重量,便被轉移到了人的身上。軍漢們一路上“雨汗通流”,雖然表面上“忍氣吞聲”,心中卻明顯怨恨楊志。

楊志道:“若依小人說時,並不要車子,把禮物都裝做十餘條擔子,只做客人的打扮行貨。也點十個壯健的廂禁軍,卻裝做腳伕挑著。”——《水滸傳 第十六回》

那十個廂禁軍雨汗通流,都嘆氣吹噓……(楊志)拿了藤條要打,眾軍忍氣吞聲。——《水滸傳 第十六回》

考慮到生辰綱中可能包含有瓷器、玉器等易碎品,使用“太平車”運輸更加穩妥;那麼其餘不易破損的貨物,是否可以改用小車運載,減輕軍漢的負擔呢?

答案是可以的。因為晁蓋一行剪徑時,便是用販棗子的“江州車兒”將生辰綱運走的。“江州車”是一種人力獨輪手推車,論平穩性,它自然比不上太平車,不過在實踐層面上也堪一用。

那七個客人從松樹林裡推出這七輛江州車兒,把車子上棗子丟在地上,將這十一擔金珠寶貝都裝在車子內……一直望黃泥岡下推了去。——《水滸傳 第十六回》

擅作主張:論楊志之敗

金珠寶貝裝在車子內,望黃泥岡下推了去

瞭解到這一背景,便不難想象:假設楊志能夠稍加變通,借用運輸工具適當減輕軍漢身上的擔子,便不至於陷入天怒人怨的局面。

(2)缺乏同理心

在軍健們苦不堪言的時候,楊志在做什麼呢?他“戴上涼笠兒,穿著青紗衫子”。除了隨身攜帶的兵刃之外,身上並無半分負擔,還不忘記避暑遮陽。

楊志戴上涼笠兒,穿著青紗衫子,繫了纏帶行履麻鞋,跨口腰刀,提條朴刀。——《水滸傳 第十六回》

在如此強烈的尊卑對比下,軍漢們忍無可忍,終於在黃泥岡上爆發,集體叫囂“我們挑著百十斤擔子,須不比你空手走的”。可見楊志一路上都在耍老爺派頭,毫無收斂。不患寡而患,不患貧而患不安,至理名言耳。

眾軍漢一齊叫將起來,數內一個分說道:“提轄,我們挑著百十斤擔子,須不比你空手走的!你端的不把人當人!” ——《水滸傳 第十六回》

楊志如果能夠稍微降尊紆貴,在路上替軍漢們分擔一些負重,也不至於授人以柄,被視若寇仇。

(3)虐待士卒

楊志出發前曾在中書面前誇下海口,深知肩上責任重大,因此表現得極端功利,對待軍漢們“輕則痛罵,重則藤條便打”。

(軍漢)如若停住,輕則痛罵,重則藤條便打,逼趕要行。兩個虞候雖只背些包裹行李,也氣喘了行不上。——《水滸傳 第十六回》

《水滸傳 第十六回》中,“藤條”一詞頻繁出現。楊志動輒“拿起藤條,劈臉便打去”、“劈頭劈腦打去”、“拿著藤條打將來”,甚至威脅“一個不走的,吃俺二十棍”。

軍漢們肩上是“百十斤的擔子”,身上是數不盡的鞭痕,後半段行程中人人叫苦,“沒一個不怨楊志”,幾乎到了譁變的地步。

這般火似熱的天氣,又挑著重擔,這兩日又不揀早涼行,動不動老大藤條打來,都是一般父母皮肉,我們直恁地苦!——《水滸傳 第十六回》

擅作主張:論楊志之敗

都是一般父母皮肉,我們直恁地苦

不恤士卒歷來是領兵大忌。昔日張飛縱橫天下,結果因為“不恤小人”而落得身首異處的下場;似楊志一個“芥菜子大小”的提轄官,“恁地逞能”的結局也無外乎眾叛親離,貽笑大方。

(張)飛愛敬君子而不恤小人……其帳下將張達、範強殺飛,持其首,順流而奔孫權。——《蜀書 張飛傳》

相公可憐,抬舉你做個提轄,比得芥菜子大小的官職。直得恁地逞能!——《水滸傳 第十六回》

有鑑於此,眾人在商議誣告時沒有任何心理負擔,甚至紛紛表示“這話(指誣告計劃)也說的是”。可見濫施淫威的楊志,不得人心到了何種地步。

老都管道:“這話也說的是。我們等天明,先去本處官司首告!留下兩個虞候,隨衙聽候,捉拿賊人。”——《水滸傳 第十七回》

④ 小結

楊志的失敗結局,在啟程之前便已經註定。

梁中書安排楊志押運,初衷已然不純,暗含推卸責任的考慮。雖不是刻意陷害,但也不宜視作單純的提攜。

尤其考慮到彼時的背景,押運生辰綱的風險奇高,稍不留意便有喪命之虞,可見梁中書絕非善類。而楊志擅作主張,貿然改變上級的既定決策,又犯了官場大忌,最終將一切責任全部兜攬,無形之中絕了自己的後路。

楊志的大包大攬雖然撇去了梁中書的責任,但也侵害了梁中書的權勢;梁遂投桃報李,安排了老都管與兩個虞候結伴同行,名為引路,實系監視。可見楊志與上級之間相互提防的種子,早在啟程之前便已深深埋下。

一言蔽之,押運生辰綱乃是一柄雙刃劍,辦好了時運通泰,辦砸了身首異處。在利益的誘惑與風險的威脅下,楊志立功心切、舉動失衡,最終導致眾叛親離。上下之間積壓已久的對立情緒,也在黃泥岡的毒日之下迎來高峰。

我是胖咪,百家號歷史原創作者。漫談歷史趣聞,專注三國史。從史海沉鉤中的蛛絲馬跡、吉光片羽,來剖析展開背後隱藏的深意。

Thanks for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