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還沒出獄,她和未來親家、女婿也被抓了!

近日,杭州拱墅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案件,令人唏噓。

夫妻倆、女兒的男朋友、未來親家,全因為同一件事被抓了。

“我老公被判了三年半,到現在還沒出來。現在我也被抓了,我女兒的男朋友也被抓了,還有他的爸爸。是我害了一家人,我後悔!”2019年,張某的老公因賣假煙被判刑三年半,僅僅一年後,張某非但不吸取教訓,反而鋌而走險,帶著親朋老鄉,也走向了這條不歸路。

丈夫被抓後,張某家中經濟變得拮据,舉債度日一段時間後,她想到了賣假煙的高額利潤,想重操老公“舊業”。

一番活動聯絡,張某找到了在老家福建的假煙貨源,但怎麼運這些假煙成了問題。

2020年底,張某回福建老家過年,貨源問題解決了。在一次聚會上,張某女兒帶來了交往2年多的男朋友郭某峰和他的父親郭某福(另案處理)。一番交談後,張某與郭某福決定肥水不流外人田,由郭某福幫張某將假煙運輸到杭州,張某在杭州負責管理倉庫和銷售,並約定“你幫我從老家拉貨到杭州,每趟我給你5000塊的好處費。”

張某按照假菸圈子裡預設的價格將假煙出售給下家——老鄉“老黃”。低檔的如藍白沙、新版利群、經典雙喜、煊赫門是2400元一件(一件為50 條);高檔的如長嘴利群、陽光利群是3200元一件,軟、硬中華是4000元一件,黃金葉是5000元一件。

“老黃”沒有固定店鋪,通常一個揹包裝上假煙走街串巷兜售所謂的“高仿煙”。被抓後,“老黃”這麼供述:“我一般選人流量大、遊客旅客多的地方,這樣即使顧客識破假煙了也不會回來要賠償。有的店家剛開始態度比較謹慎,我就說把煙放在店裡賣,先不收錢,賣多少給多少。”

在“老黃”的大力推銷下,即便明知道“老黃”的貨品來源不正當,價格遠低於市面價格,便利店經營者倪某等人在並無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依舊多次以低於市場價格進貨,鋌而走險買賣假煙。

“剛開始我也不敢賣的,但他一次次上門,而且提出可以賣貨後再付款,我就同意了。賣了一段時間,銷路挺好的,也沒出什麼事,就一直向他訂貨。有幾次,顧客認出是假煙,退款後,他們也沒說什麼。”便利店經營者倪某說自己是財迷心竅了。

白沙、紅塔山的進貨價60元一條,售價100元一條,軟陽光利群進貨價180元一條,銷售價360元一條。進貨價基本只有銷售價的一半左右,這樣的暴利讓倪某等店家漸漸忘了法律的約束。

自此,一條由張某、老黃、便利店組成的假煙銷售鏈逐漸穩定。

看著假煙的銷路不錯,張某又一次讓郭某幫忙進貨。2021年1月11日凌晨,二人在杭州市江乾區某停車場卸貨時,被杭州市菸草專賣局稽查支隊當場抓獲。

老公還沒出獄,她和未來親家、女婿也被抓了!

隨後,執法人員在運輸車輛及張某租用的倉庫內查獲中華、利群等10種假冒捲菸1000餘條,價值20餘萬元。在下線兩家便利店內共查獲假冒捲菸300餘條,價值7萬餘元。

經審查,張某等人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之規定,涉嫌非法經營罪。

目前已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菸草製品屬於國家專營專管,根據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運輸、儲存、銷售非法生產的菸草製品,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嚴懲。香菸經銷商要做合格守法公民,堅持誠信經營,從正規渠道進貨,不售賣假煙;同時,消費者要提高辨別意識,發現假煙及時向菸草專賣機構舉報或向公安機關報警減少損失,共同淨化市場環境。”承辦檢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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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浩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