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體作為歷史書寫的重要文體,長期不被視為文章之一體

前言

文學場域內的傳源於《史記》所創之列傳,這一體式在後世得到廣泛應用,不僅成為古代正史書寫的主體,同時也對其他傳記文體如

碑、志、銘

、狀等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不過,以

《史記》《漢書》為代表的史部作品雖然屬於廣義上的“文學”,但長時間不被納入文章總集,未能成

為狹義上的文學之一體。典型的表現是《文選》《文館詞林》《古文苑》等總集都不收錄史部作品。

“傳”體作為歷史書寫的重要文體,長期不被視為文章之一體

另外,

“史傳”一辭的內涵長時間內為史部的同義替換,為“國史傳記”之意,不具有文體意義。如《

文心雕龍》“史傳”篇,主要討論史書的體例和文筆,並非對傳體體式的辨析;

同樣還有《藝文類聚》,該書

“雜文”部首設“經典、談講、讀書、史傳、集序”諸目,體現出“雜”的一面,然後始為“

詩、賦、七連珠、書、檄、移”等“文”之

諸體,其中的“史傳”亦是史部之意。史部作品成為文章之一體始於真德秀的《文章正宗》。

《文章正宗》

“敘事”部首錄《史記》中的敘事片段,後擇取

《伯夷傳》《屈原傳》

《孟子荀卿列傳》三傳,開了總集收錄史傳的先例。然該書所錄侷限於《史記》列傳,亦未明確設定傳體,到明代以史傳入集的做法得到進一步地確立和擴充。

明初《文章類選》《文章辨體》等已明確將史傳作為文學之一體。明初藩王朱栴編輯《文章類選》

40卷,分文體為58,其中傳體排在賦、記、序之後,於傳體中首錄司馬遷之

《屈原傳》《孟子荀卿列傳》

兩篇。

“傳”體作為歷史書寫的重要文體,長期不被視為文章之一體

吳訥《文章辨體》內集

50卷、外集5卷,收文體54種,於傳體目錄下收

《荀子孟卿列傳》《董仲舒傳》《黃憲傳》

三篇。上述兩書收錄史傳作品雖少,卻代表著史傳內部不同的書寫樣式。

對此,吳訥在《傳體序題》中有所說明

:“

太史公創《史記》列傳,蓋以載一人之事,而為體亦多不同”

,擇錄《荀子孟卿列傳》是因為該篇“不正言二子,而旁及諸子。此體之變,可以為法”,而選擇《黃憲傳》是由於它“蓋無事蹟,直以語言模寫其形容體段,此為最妙。”

《董仲舒傳》以對策議論為主,與史傳常體亦有所不同,作者雖未明言,其用意大概在此。徐師曾《文體明辨》在吳訥的基礎上明確提出史傳

有正、變二體

”(徐師曾370)之別。

“傳”體作為歷史書寫的重要文體,長期不被視為文章之一體

徐氏以《管仲傳》《司馬穰苴傳》《平原君傳》等以敘事為主者為正體,以《伯夷傳》《孟子傳》《屈原傳》《黃憲傳》等簡述傳主生平、側重抒情議論者為變體。吳訥、徐師曾所錄史傳數量尚少,

至劉節、賀復徵則數量、比重都有所擴充

劉節《廣文選》收傳體作品

17篇,其中12篇為史傳,作品來源除

《史記》《漢書》

外,還擴充套件到《三國志》。至於賀復徵《文章辨體匯選》不僅大量擇錄正史列傳,而且錄及《左傳》《國語》以及魏晉雜傳。

該書收錄編者認為的傳體作品

222篇,其中正史列傳112篇,涉及《史記》《漢書》《三國志》《新五代史》等,為往代總集所罕見;又摘錄彙編《

左傳》《國語》中的敘事片段35篇,將其命名為《晉文公》《齊桓公》《吳王夫差》《趙朔》等。

以《左傳》《國語》中的片段為傳的做法,終究有些名實不副。

然而

賀氏此舉仍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左傳》雖為編年體史書,以記述事件為中心,人物經歷散見於各年月中。但《左傳》不少文字敘述人物頗為集中,且文筆生動,將這些片段串聯起來,仍具有人物傳記的意味。如賀氏所集《晉文公》《晉悼公》不失為二人的傳記雛形。

“傳”體作為歷史書寫的重要文體,長期不被視為文章之一體

至於《國語》則敘述人物更為豐滿,賀氏收錄的一些篇章如《越王勾踐上》《越王勾踐下》聯合起來稱之為

“勾踐傳”

亦不為過。

再者,徐師曾還首次將裴松之注《三國志》所引用雜傳亦列為

史傳”

,注意到雜傳的文體特徵,及其在傳體演變中的地位,仍有較大的進步意義。

另外尤為值得注意的是,賀復徵將現在一般視為雜傳的

《鮑出傳》《龐娥親傳》《夏侯氏傳》《王弼傳》《荀粲傳》

獨立出來,列入文人所作

“私傳”(傳體文)之中,認為這些以傳命名的單篇作品已脫離史部的範圍,當出自於別集,這對今人研究唐前傳體文仍有所啟發。

傳體文又稱

“私傳”、傳敘文、散傳等,指文人創作的以傳命名的收錄於別集中的單篇傳記。傳體文作為文章之一體進入總集的時間頗晚。西晉任昉《文章緣起》中已列傳體,其文曰:“傳,漢東方朔作

《非有先生傳》。”(任昉13)其推源傳體而不言《史記》,似已專指文人私傳。

“傳”體作為歷史書寫的重要文體,長期不被視為文章之一體

由於該書絕大部分已經亡軼,其所謂

“傳”體的究竟意涵不得而知。唐初所編的《藝文類聚》是目前所知的最早將傳作為文之一體的類書,該書“史傳”部徵引文體中就有傳,收江淹《自序傳》一篇;在“

人物

”部徵引傳體中,收錄王僧孺《太常敬子任府君傳》

這說明唐初已經將前代文人所作私傳視為文章一體。至宋初編纂《文苑英華》,已明確設立傳目收錄前代傳體文。明人對前代傳體文的收錄主要參考

《唐文粹》《宋文鑑》

《文章正宗》等總集,因襲色彩重,獨創性不大。以《文章類選》為例。

該書由慶王朱栴號召編輯,於洪武

31年(公元1398年)完成,收錄明前作品共40卷,其中第7卷為傳體。

首先收錄

《屈原傳》《孟子荀卿列傳

2篇史傳,之後為傳體文19篇,起自東晉陶淵明《五柳先生傳》終至元代揭傒斯《李節婦傳》,其中除司馬光《圉人傳》、陳傅良《李斯夢鼠傳》兩篇為編者增加外,其他都揀選自《宋文鑑》與《元文類》。明人對傳體文的接受主要體現在對本朝作品的擇錄彙編上。

“傳”體作為歷史書寫的重要文體,長期不被視為文章之一體

傳體文又稱

“私傳”、傳敘文、散傳等,指文人創作的以傳命名的收錄於別集中的單篇傳記。傳體文作為文章之一體進入總集的時間頗晚。西晉任昉《文章緣起》中已列傳體,其文曰:“傳,漢東方朔作

《非有先生傳》。”(任昉13)其推源傳體而不言《史記》,似已專指文人私傳。

由於該書絕大部分已經亡軼,其所謂

“傳”體的究竟意涵不得而知。唐初所編的《藝文類聚》是目前所知的最早將傳作為文之一體的類書,該書“史傳”部徵引文體中就有傳,收江淹《

自序傳》一篇(歐陽詢,卷五十五1507)

;在“人物”部徵引傳體中,收錄王僧孺《太常敬子任府君傳》。

這說明唐初已經將前代文人所作私傳視為文章一體。至宋初編纂《文苑英華》,已明確設立傳目收錄前代傳體文。明人對前代傳體文的收錄主要參考《唐文粹》《宋文鑑》《

文章正宗》等總集,因襲色彩重,獨創性不大

“傳”體作為歷史書寫的重要文體,長期不被視為文章之一體

以《

文章類選》為例

。該書由慶王朱栴號召編輯,於洪武

31年(公元1398年)完成,收錄明前作品共40卷,其中第7卷為傳體。

首先收錄《屈原傳》《孟子荀卿列傳》

2篇史傳,之後為傳體文19篇,起自東晉陶淵明《五柳先生傳》終至元代揭傒斯《李節婦傳》,其中除司馬光《圉人傳》、陳傅良《李斯夢鼠傳》兩篇為編者增加外,其他都揀選自《

宋文鑑》與《元文類》。明人對傳體文的接受主要體現在對本朝作品的擇錄彙編上。

以往明文總集雖已注意到明初傳體文的創作成就,但限於體量,選錄作品較少,不足以突出明初傳體文的成就和地位。如汪宗元

《皇明文選

》於明初作家只選錄宋濂傳體文

3篇,其他如高啟、解縉、王禕、方孝孺等人則無;陳仁錫《明文奇賞》已選錄宋濂傳體文7篇,解縉之作6篇,但其他明初作家作品選錄極少。

“傳”體作為歷史書寫的重要文體,長期不被視為文章之一體

黃宗羲則大量選錄明初作家與作品,如選宋濂傳體文

12篇,

位居第一

,突出了宋濂在明代傳記文學史上的地位;選高啟之作3篇,方孝孺之作5篇,其他如

烏斯道、王禕、蘇伯衡、解縉、劉楚

等人也皆有選擇,明初作家作品的比重明顯提高。

至於晚明,由於時代限制,不少總集未能涉及,如《明文衡》選文至於成化年間,《明文苑》《明文範》止於隆慶之初,

《明文奇賞》《明文徵》

選錄傳體文不涉天啟、崇禎朝的作家作品。

《明文海》恰好填補了這方面的空白。《明文海》對晚明作家頗為青睞,收錄袁中道之作

6篇,侯方域、趙南星之作各5篇,其他如

鍾惺、陳子龍、陳衎、陳繼儒、王猷定等皆有收錄。中國古代傳記兼具文、史屬性。

在唐宋之

前,它主要是作為歷史書寫的文體,元明以來,傳記中的許多類別從史部獨立而進入文集,最終成為文章之一體,其文學體性得以確認。

“傳”體作為歷史書寫的重要文體,長期不被視為文章之一體

然而這與西方的傳統仍不完全對應,突出的表現是中國古代傳記具有豐富的文體多樣性,內中各文體皆有獨立的品格與演變歷史。就古代傳記之墓誌、傳體文、史傳而言,三者雖同為敘事之體,但彼此間在

生成過程、文體源流、題材風格、思想旨趣、文體功能以及語言、體例上的差別仍較大,不能籠統地混為一談。

又以傳體文而論,近古以來,史傳、墓誌、行狀等傳記文體的文

學性已大為衰弱

,而傳體文具有極大的綜合性、包容性特點。

然而其往往篇幅短小,多具實用功能,這

與西方傳記在風格、內容、功能上

仍有些許差異。中國古代傳記文學的研究如何融匯中西比較的視野與胸懷,同時注意古代文體的背景與功用,或許仍有待學界的進一步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