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會推行的孝道,對社會起積極作用!

清朝康熙帝在上諭中說,“孝為萬事之綱,五常百行皆本諸此。”清朝的統治者都十分重視孝,採取各種措施來提倡孝行,以求達到以孝“事親、事君、立身、治國”的目標。

封建社會推行的孝道,對社會起積極作用!

清代實行孝治,以孝治天下,它的影響波及到清代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

,對人們的個人品行、價值取向、日常行為規範等都產生了重要的影響。中國封建社會的構成以家族製為基礎,是家國同構型社會。

清代也是如此。家庭是構成社會的基本細胞,無數個家庭構成了整個社會。

同時,家庭本身亦是一個微型的社會。在家庭中,要孝親,推及到國家,則是要忠君。清代的統治者也是透過孝親,調整家庭關係,家庭穩定、家族和陸才能促進整個清代社會的安定。並且把孝的觀念和社會秩序結合在一起,移孝於忠,這對於協調社會各個階級之間的矛盾,緩和民族矛盾,緩和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都起著重要的作用。

封建社會推行的孝道,對社會起積極作用!

同時,社會安定了,也為經濟的發展提供了一個相對穩定的發展環境,促進了清代社會經濟的發展。清代,確立了以孝治為指導的社會秩序,使各民族安於現狀,緩和了民族矛盾,

有利於清朝的穩定和團結

清代的統治者提倡孝文化,有利於形成養老敬老的優良傳統和風俗習慣。這裡說的“老”,不僅是指父母和長輩,更加泛指老年人。

子女不只是從物質層面上關心他們,更加要從精神層面給予他們關懷。

封建社會推行的孝道,對社會起積極作用!

在生活中順從老人的意志,維護他們在家庭和社會中的核心地位,使孝親尊老成為人們共同的價值取向和基本的個人品行,有利於整個社會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的社會風氣。

“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一直以來,孝與忠是不可分割的,兩者是和諧與統一的關係的。中國封建社會是家國同構型的社會。整個國家是由個體家庭組成的,家庭是國家的微縮。在清代,尤其是如此。

封建社會推行的孝道,對社會起積極作用!

在一個家庭中,要孝敬父母,男性家長擁有絕對的權威,子女要無條件

服從父親,即父為子綱,父慈子孝。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孝順,不僅要孝養,更要順從父母意願。

同樣,在一個國家中,則是君為臣綱。從某種意義上說,孝甚至是忠的基礎。所謂,“孝親、忠君、治國、平天下”。既在家中要敬親尊長,而在國家中則要移孝於忠,這就為國家盡忠、效命君主打下了基礎。

封建社會推行的孝道,對社會起積極作用!

換言之,

就是要用孝敬父母之態度來對待君主,必然要對君主忠心

。就是我們常說的“欲求忠臣,必於孝子門下。”俗話說,“百善孝為先”。清統治者把孝作為立國之本,極力倡導儒家的孝道。上至皇帝貴族,下到平民百姓,沒有身份和地位的差別,都要孝順父母、友愛兄弟、維護家族的和睦和團結。

總結:清朝朝廷採取了各種褒獎孝行的政策和措施,對於教化民眾,敦化風俗等都有一定的促進作用。這些孝行出自人的天性,合乎自然,貼近百姓的生活,更加易於接受,得到廣大民眾的廣泛認同。長久以來,逐漸成為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之一,並且世代相傳,經久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