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德勇:題光時亨《素堂遺集》

這部《素堂遺集》是明末名臣光時亨的詩文集,線裝五冊,民國十一年秋毛筆紅格寫本。書藏北京大學歷史系,當屬天下孤本。

辛德勇:題光時亨《素堂遺集》

《素堂遺集》卷一首頁頁面光時亨是安徽桐城人,初字羽聖,後別號含萬,崇禎七年進士。崇禎十五年,光時亨以考選賜對,受到皇帝賞識,被授予刑科給事中一職,直至明亡。

光氏為官剛正不阿,恪盡職守,可謂一心為公。這樣,就不可避免地會得罪很多人。在被他糾彈的官員當中,有兩位很關鍵的人物,一個是阮大鋮,另一個是馬士英。

崇禎十七年二月,面對大順軍進逼京師的危急形勢,朝中大臣,多主張遷都南京;至少請太子監國於南都,以防萬一。崇禎皇帝明明知道這是眼前唯一的出路,可卻礙於硬撐著裝出來的“定力”,不便說跑路就跑路,還得在臣子面前做足臨危不懼的樣子。史稱崇禎“將俟舉朝固請而後行”(徐鼒《小腆紀年附考》卷三),可就在這個當口兒,光時亨傻乎乎地站了出來,義正詞嚴地力阻南遷。

結果,大明亡了,末代皇帝朱由檢北出皇宮,堅定勇敢地走向煤山,在那棵歪脖兒樹上自裁而亡。活著,雖然禍害天下蒼生,還弄亡了朱氏國家社稷,可到了兒,這死法,畢竟沒給列祖列宗太丟臉,也給亡國之君做了個正宗的標本。

在告別這片大好江山之前不久,崇禎皇帝講出了“朕非亡國之君,諸臣盡為亡國之臣”那兩句萬古名言。他講出這奇葩金句的場景,是光時亨剛剛再一次嚴厲批駁了撫軍江南的動議,這自然也就斷絕了崇禎帝最後的念想,因而光氏其人,自然就是皇帝心目中那個頭號的“亡國之臣”了。站在朱由檢的立場上,你要說大明政權就亡在這位光時亨先生的手裡,恐怕也不為過。

光時亨正義而又正當的追求當然十分真誠,明亡後計六奇撰《明季北略》,謂時亨“乃欲借孤注以邀名,而非所以忠君也”(計六奇撰《明季北略》卷二〇“附記南遷得失”條),所說未免誅心過甚。可正義的主張好講,正義的行為有時還要經受生死的考驗。在這生死考驗面前,過得去還是過不去,若非事到臨頭,有時還真不好說。

三月十七日,李自成大順軍攻入北京城。當時,正在以科道官身份巡視平則門(今阜成門)守禦的光時亨,面對真刀真槍的威脅,立馬腳就軟了,當即下跪求饒。李自成讓他以原官服務於大順,還親自召見,儼乎其儼地鼓勵了他一番。

不過貪生怕死是一回事兒,給陝北驛卒李自成做“賊官”是另一回事兒,俗話管這就叫“認賊作父”;特別是老婆孩子還都在桐城老家,若是受到此等壞名聲的影響,後果顯然是很嚴重的。

於是,光時亨經過一番周折,伺機出逃,乘船經京杭大運河南行。就在他南逃的途中,弘光小朝廷在南京正式掛牌開張了。儘管弘光帝在“就職演說”中講,對那些一時膽小軟弱,陷賊做官的明朝舊臣,只要能夠“反邪歸正”,就會寬大為懷,給你個前程。不過稍習中國古代君主政治操作手法的人都知道,這只是一般的政策,是為籠絡人才和人心所丟擲的誘餌,若具體落實到每個人身上,這項政策怎麼施行,就得看你的造化和緣分了。

光時亨對弘光帝這種套話信以為真,可又沒那麼好的運氣。船至宿遷,他就被馬士英、阮大鋮派來的人逮捕了。然後,是押赴南京刑部受審;再往後,就以“從賊”的罪名被處決了。儘管光時亨的朋友和同鄉,以不同的形式為他辯白,如清初大名人戴名世就寫有專文,但比較專門、也比較正式一些的史籍,譬如談遷的《國榷》、計六奇的《明季北略》等,都還是把光時亨記作叛明“降賊”的代表人物。

朱由檢作死之後,天下局勢相當混亂。當時南北阻隔,北京城裡傳到江南的訊息,真假攙混,還間雜有一些人為製造的謠言,某些人的生死貞汙,往往也難分辨。而南明弘光小朝廷立足未穩,系由馬士英、阮大鋮這兩個奸人當政,朝中黨派爭鬥則依舊激烈進行。光時亨是東林黨的干將,馬士英、阮大鋮輩則專與東林清流人士作對,況且光氏還是馬、阮兩人直接的“仇家”,因而這位光先生是不是被誣陷害,就是很多關心這一段史事的人自然會想到的問題。

這部《素堂遺集》,最引人關注的內容,就是光時亨本人關於此案的說法。

此書在每冊首頁相當於內封面的位置上,俱大字題寫“九世祖先給諫公遺集”,其下小字注曰“十八世孫進琨謹識”,還鈐有“光進琨”朱文印章,並另附識語云“民國十一年歲在壬戌仲秋月,十九世孫秉鏐/秉鍾/秉銓合抄”。

辛德勇:題光時亨《素堂遺集》

《素堂遺集》“內封面”裔孫三人合力抄寫先祖這份書稿,就告訴我們其書似原無刊本。因為若有刻本行世,通常是不會這麼費力重抄的。若想擴大影響,再刻新印,可以化身千百,比費勁扒力地只抄一冊強多了,也便利多了。今檢書中偶有浮簽,記某字“原本”作某,或做是非正誤判斷,因知乃據所謂“原本”謄抄。檢讀光時亨文稿凡以“虜”等稱謂滿人之處,均以空缺形式隱去,因知所據“原本”當寫錄於清朝。

辛德勇:題光時亨《素堂遺集》

《素堂遺集》內文浮簽又書中夾有一頁中華書局古代史組寫給北京大學歷史系資料室的信函,不僅一本正經地鈐蓋關防,還是打字機列印,相當正式。此信全文如下:

北京大學歷史系資料室:

你們交來的光時亨“素堂遺稿”已讀過。由於我們目前以校點出版二十四史為主要任務,對其他書稿一時難於兼顧太多,所以有關明人文集、奏稿的整理出版,還沒有全盤規劃。如果把光時亨的集子印出來,而且只出此一部,恐不一定合適。我們一度打算節錄其中關於農民起義的資料,收入“明末農民起義資料彙輯”,但後來又感到這方面的資料不多,節錄有些困難。因此擬先將原稿璧還,請你們儲存。將來有出版可能,再作具體聯絡。以上意見已和鄭天挺先生商量過,一併奉聞。此致

敬禮

附件:稿本五冊

中華書局古代史組

1963。12。20

辛德勇:題光時亨《素堂遺集》

中華書局致北大歷史系函中華書局雖然沒有安排整理出版此書,但透過北大歷史系當年擬議出版此書的做法,還有中華書局同明清史權威學者鄭天挺先生協商的情況,都表明當時此書在世間別無他本,光氏裔孫抄錄此本時所依據的“原本”自已無從尋覓。

辛德勇:題光時亨《素堂遺集》

《獄中遺稿》首頁頁面這部著述,在全書五冊之中,有兩冊,於書衣上貼有“卷二”或“卷三”籤條。另一冊籤條書“卷四,共四冊”,但已脫落,現夾在書衣之後。但該冊內容為光氏傳記等資料,如方士亮(光時亨友人)《訟怨疏》、左光先(左光斗弟)《野史辯誤》、金聲(南明隆武朝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神龜異豕傳》、胡忠允《清忠傳》、姚康《光給諫公傳》、戴名世《書光給諫軼事》、吳日躋《光給諫含萬先生傳》等,內容明顯屬於附錄性質。

辛德勇:題光時亨《素堂遺集》

《素堂遺集》卷四內文又一冊卷首有目錄,卷端題“獄中遺稿”,下署“弋民光時亨含萬著”,“男廷瑞/廷瑛/廷球/廷琳泣編”,而全書及其餘各冊俱無目錄。相互比較可知,前此所說“共四冊”云云籤條所說“四冊”,應不包括本冊在內,本冊應編在整部集子的最後。這樣,剩下的那一冊就應該是全書首冊,而這第一冊首頁卷端題寫的書名為“素堂遺集”。另外,在這一冊書的書衣上,有鋼筆所題“光時亨素堂遺稿”字樣。又該書每冊書衣上均鈐有藍色“國立清華大學歷史學系”橢圓印章,知嘗入藏清華大學歷史系。在這冊題有“光時亨素堂遺稿”字樣的書衣上,有鋼筆書寫的“33390”編號,可以看出清華大學歷史係數據室當時就是將該冊列為全書首冊。根據這些情況,可以推測這一冊原來應貼有“卷一”籤條,因該冊位於全書之首,在取放過程中損毀。

辛德勇:題光時亨《素堂遺集》

《素堂遺集》首冊書衣按照以上分析,可知此《素堂遺集》全書分為主文四卷(四冊),另附《獄中遺稿》一卷(一冊)。在主文四卷中,前已述及,卷四(第四冊)屬於附錄性質,編錄他人所作光氏傳記等內容,前三卷則是光時亨本人的詩文。

卷一首頁卷端題“素堂遺集”、“桐城光時亨含萬父著”,卷二題“素堂遺稿”、“桐城光時亨含萬父著”,卷三、卷四首頁都沒有題寫書名。又卷二、卷三的內容俱屬奏疏,總題有“疏”字;卷一各項內容分題“啟”、“策”、“條議”、“詩”。卷一各項內容,除了末項之“詩”而外,俱分題“素堂遺集”、“桐城光時亨含萬父著”,“詩”這一部分則題作“素堂遺稿”、“桐城光時亨含萬父著”。

上述這種書名的題寫形式表明,光氏此集全書尚未最後編定,故書名前後不一,題寫的位置也頗欠妥帖,而由這一情況也可以推定光氏此集此前別無他本,這是首次纂輯成書。考慮到首卷卷端和書中大多數地方的題名都是“素堂遺集”,前述相當於“內封面”的地方題寫的也是“遺集”,所以我認為還是把這部集子定名為“素堂遺集”較為妥當。至於《獄中遺稿》,應當獨立附著於四卷本《素堂遺集》之末。

《獄中遺稿》署明系由乃子光廷瑞等編輯。除此之外的四卷《素堂遺集》書稿,前三卷應屬光時亨生前自己分類彙編,而第四卷的內容,由於都是他人在光時亨身後為他撰寫的傳記等,只能是由光廷瑞等光氏後人編錄。

四卷《素堂遺集》中卷一“啟”、“策”兩部分或為應酬文字,或屬科舉習作,沒有太大史料價值;又其“詩”作平平,殊無足觀,還沒有什麼重要紀事內容,所以也價值不大;僅“條議”部分屬政務文書,史料價值較高。其卷三、卷四兩卷,俱屬光氏出任刑科給事中以後的奏疏,涉及司法、兵事等重要朝政,史料價值頗高。光時亨自言其“幸列掖垣,獨不自菲,每於國家大利害,廷議大是非,宮府大典禮,以及兵農之佈置,行賞之得失,靡不竭誠入告”(《素堂遺集》之《獄中遺稿·北歸自討檄》)。這兩卷的疏稿,就是此語的具體體現。

《素堂遺集》卷四附錄的光氏傳記等與《獄中遺稿》的內容相互結合,可以為我們瞭解光時亨降附李自成及遭南明弘光政權懲處之事的真相提供極為重要的獨家史料。

《獄中遺稿》之所謂“獄中”,即謂光時亨被弘光政權逮入刑部監獄關押,受審待決之中。在這期間留下的文稿,對我們瞭解光案價值最大的有兩篇:一篇題作《辨疏》,另一篇為《愾言十五首》。前者顧名思義即可知是在為自己“降賊”一事辯白;後者是由十五首構成的一篇“組詩”,其史料價值在每一首詩的詩序,講述自己在李自成大順軍進入北京城前後的經歷。按照光時亨的說法,他不僅未嘗降附於李自成,在大順朝裡出任“偽官”,還先後三次,分別以跳城牆、上吊和投御河的形式,試圖自殺殉國。遺憾的是,怎麼死都沒死成(這當然很不可思議)。這些自白到底有多大程度可信,是讀者自行判斷的事。

辛德勇:題光時亨《素堂遺集》

《獄中遺稿》內文人們讀到這些內容,一定有信有疑,各有各的看法。至於我的看法,會另行撰文述說。不過有一點,只要受過史學研究入門訓練的人都應該承認——看過這些內容之後便很容易明白,世間比較流行的光氏傳記資料,如《戴名世集》卷七《書光給諫軼事》、馬其昶《桐城耆舊傳》卷五《光給事傳》等,其對光案的敘述,都是本自光氏的自述,基本沒有任何旁證。不僅如此,戴名世在為光時亨“洗白”的時候,還恣意遊筆,把光時亨所說跳城牆時折斷的左臂,寫成了“左股”;還有,光時亨明明說他投河自盡時身邊沒有僕人跟隨,是被兩名路人搭救,戴名世卻大剌剌地講康熙丁卯年他在京城中居然見到了光時亨當年的僕人,宣稱就是這位僕人把光時亨從御河裡撈出來的。雖然戴名世信誓旦旦地講“此亦可證野史之汙”,可他這種話別人能信麼?反正我是不信。對了,附帶交待一句:戴名世和馬其昶都是光時亨的桐城小老鄉。(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