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期:歐洲人的中國“保守封閉意象”

前言

歐洲人的這種看法並非在18世紀末才出現

,17世紀時就已經有歐洲人認為中國對外保守封閉。早期來華的耶穌會士利瑪竇曾說過:“中國人不相信任何外國政權,因此閉關自守,不許外國人進入,除非像我們,不打算再回歐的傳教士例外。”

曾德昭《大中國志》英譯本序言說道:

“這個國家如此遙遠,小心謹慎,避免與外來人交流,不向外人透露他們的事情。”英國根據荷蘭文書籍和旅行日誌翻譯出版的《中國圖志》開篇提到的對中國的認識是:中國人拒絕並憎惡與外面的通訊聯絡,嚴格遵守一條古老的律令,禁止其他國家的人進入中國,除非是鄰近地區的或者外國使臣攜貢物而來,並把他們的皇帝當作世界之主一樣示以敬意,但是許多來華使臣都是藉機展開貿易。

清朝時期:歐洲人的中國“保守封閉意象”

不過,17世紀來華的歐洲人雖然提及中國保守封閉

,但同時他們也將諸多有關中華歷史悠久、文明昌盛、社會繁榮的看法傳播到歐洲。直到18世紀中葉之前,歐洲人對中國的正面評價仍佔據主流。此後歐洲人的中國意象逐漸改變,中國停滯落後的形象流行日廣。

在這種情況下

,馬戛爾尼使團成員根據親身經歷發表的言論強化了歐洲人對中國的負面評價,貶華思想在19世紀成為主流,成為英國人武力開啟中國大門的藉口之一,甚至後來成為美國哈佛學派影響下的中外學者解讀清代中國對外關係史的基本預設。然而,這種影響深遠的看法只是歐洲人在與清代中國政府往來中的單方面體驗。

他們基於自身與中國朝廷交往的挫折

,斷定中國在對外交往中,“不想與任何外交使臣議事,而是根據他們自己的想法做決定”,忽視了同一時期中國與其他國家,如俄國,外交往來的情況,也沒有看清當時中國處理歐洲使團來華事務方式背後的基本考量。

前文已經表明,葡、英、俄來華使團均在外交禮儀方面與清朝發生了不同程度的爭執

,所涉禮儀問題接近,而出使結果,並非一切取決於禮儀爭議的結果如何。俄國使臣巴依科夫因拒習覲見禮遭到遣還,馬戛爾尼雖拒習覲見禮,但卻得到了乾隆皇帝的召見和禮遇。

而且,清朝面對歐洲來華使團對既有外交禮儀的挑戰

,有不同程度的妥協和變通,有時面對不同國家使臣挑起的同一禮儀問題,反應也不同。例如,針對對方君主在國書中不稱臣、不稱奏的問題,清朝廷沒有深入追究葡萄牙薩爾達聶使團呈遞的國書,卻退還了俄國義傑斯使團攜來的國書。

清朝時期:歐洲人的中國“保守封閉意象”

再者,清朝對各國使團訴求的反應也不一

。整體來看,與對待英國馬戛爾尼使團的訴求類似,清朝廷對葡、荷使團的請求,多是拒絕,或是沒有實質性的協商談判和迴應,而在對待俄國使團時,卻有不同。

中俄之間雖然在國書的呈遞方式、覲見皇帝的禮儀

,以及國書格式等問題上爭執不休,錙銖必較,甚至爆發過嚴重的禮儀衝突,但從長時段來看,雙方不僅在禮儀問題的交涉和博弈過程中均有妥協,達成了關於如何呈遞國書、回函對方等外交禮儀的共識,而且還就關係兩國利益的重大問題如逃人、商貿、邊境、準噶爾等展開了協商談判。

儘管造成歐洲人出使中途被拒或未達到目的的具體原因多種多樣

,但本文對荷蘭出使的分析表明,遵行清朝儀制並不一定能實現出使目的,而本文有關葡萄牙和俄國使團的研究又證明,外交禮儀衝突儘管有時會導致出使不暢、遭拒或未達到出使目的,但也不盡然。換句話說,外交禮儀問題不是決定歐洲使團未能達到出使目的並因此被認為出使失敗的根本原因。

那麼,清朝拒絕馬戛爾尼請求的根本原因何在?

第一,清朝與葡、荷、英這些距離遙遠的西洋國家之間無依存關係,對其出使中國興趣不大。例如,怡親王允祥就曾對麥德樂不遠萬里來華卻

執意違反清朝的外交禮儀規定表示不解

:葡萄牙使臣來不來我們朝廷與我們有什麼要緊的?對我們有什麼好處

他來是向皇帝致謝,並且祝賀他登基,這是令人高興的事情

,他不來也沒有關係,為什麼要派人去迎接他?而俄國則與這些西歐國家不同。清朝與之毗鄰,雙方之間牽涉逃人、劃界等重大問題。對這種毗鄰關係的注重以及對前述問題的關心,促使清朝與俄國積極展開包括貿易、傳教在內的各種事宜的協商談判。

清朝時期:歐洲人的中國“保守封閉意象”

葉柏川也透過簡單對比俄國和英國來華使團後指出,俄國使團與馬戛爾尼使團一樣,同清政府之間同樣發生了禮儀之爭,但是,禮儀之爭從來沒有從根本上決定兩國關係的走向,地緣政治因素推動了中俄關系的發展,而在當時中英關係缺乏這種推動因素。

馬戛爾尼使團的訴求在根本層面挑戰了清朝的立國原則

,使朝廷感受到威脅。馬戛爾尼呈交給乾隆皇帝的書面請求包括:准許英吉利商人在舟山、寧波和天津貿易;准許他們與以前俄羅斯人一樣,在北京設立堆疊用於出售貨物;允許他們把舟山附近某個與陸地分離的、未設防的小島作為倉儲地,堆放未出售的貨物,以及作為英國人管理貨物的居留地

准許他們在廣東附近享有類似特權和其他一些無關緊要的自由

;取消澳門與廣州之間的轉口稅,或至少減至乾隆四十七年(1782)的標準;禁止向英吉利商人榨取皇帝公文規定以外的稅款,要求給英吉利商人一份公文抄本,因為他們從來都沒有見過該文的明確要求。

在乾隆帝看來,

這些要求意味著改變清朝的法度。他回覆表示:“豈能因爾國王一人之請,以致更張天朝百餘年法度。”乾隆帝在逐條拒絕英使所請時,多次提到定製不可更改。

他指出,西洋各國來華貿易,“俱在澳門設有洋行收發各貨,由來已久”,“從無外藩人等在京城開設貨行之事”,“從不許外藩人等稍有越境攙雜”,“且天朝亦無此體制,此事尤不便準行”,“核之事理,自應仍照定例,在澳門居住方為妥善”,“夷商貿易往來納稅,皆有定則。西洋各國均屬相同”,“粵海關征收船科,向有定例”。

清朝時期:歐洲人的中國“保守封閉意象”

其實,清朝從英使的訴求中感受到了威脅

。他在下達沿海各督撫的諭旨中,反覆提到英國雖然“僻處海外,過都歷國,斷不敢妄生釁隙遠越重洋”,“但觀該國如此非分幹求,究恐其心懷叵測,不可不留心籌計,豫為之防”。“特恐該貢使因不遂所欲與西洋各處夷商勾串齊行,小有煽惑,不可不預為之防”,“總當隨時留心,先事防範”。

除馬戛爾尼外

,清中前期歐洲各國來華使臣,包括葡萄牙使臣白勒拉、荷蘭使臣範·霍爾恩、賓先巴芝都向中國朝廷提出過類似要求。尤其是,荷蘭使臣提出的開放港口貿易,劃地用作倉儲之類的要求與馬戛爾尼十分相近。

清朝廷除了在白勒拉出使後的第二年下令開放粵澳陸上貿易之外

,對歐洲各國使臣提出的類似要求均加駁回,原因當與拒絕馬戛爾尼的請求一樣。這種處置與歷史經驗相關。清朝因荷蘭人曾協助清朝打擊鄭氏勢力,賜其“二年一貿易”的特權。但是,荷蘭人於康熙四年(1665)劫掠普陀山,使朝廷上下產生防範之心。

因而,表面看清朝拒絕馬戛爾尼等西歐各國使臣要求

,卻願意與俄國使臣展開各項談判,二者差異巨大,但其背後的考量卻是一致的。綜上,各種對馬戛爾尼使華遭遇的解讀在很大程度上都誇大了中國的保守封閉性。

雖然清朝當時並非沒有保守性,但這種誇張的中國保守封閉性解讀畢竟是一種片面的歷史闡釋。而且,這種闡釋沒有關照到清中前期中國處理與各國往來關係時的差異性,也忽視了中國當時不僅處於全球貿易發展的背景下,同時也處於殖民主義勢力逐漸聚攏於周邊的國際環境中。

清朝時期:歐洲人的中國“保守封閉意象”

中英覲見禮之爭沒有導致馬戛爾尼使團被拒

,馬戛爾尼未能實現其目標的根源主要不在禮儀衝突,而在於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以及此前其他歐洲國家提出的類似要求,使清朝感受到安全威脅。馬戛爾尼即使遵行清朝禮儀要求,該次出使也大機率不能實現其最初目的。

此外,清朝在禮儀爭執中並非一味固執自我,也具有一定的靈活變通性

。外交禮儀之爭既然沒有決定中俄關系的走向,也就不是決定中國與其他歐洲國家關係走向的根本原因,更不是歐洲國家後來以武力衝擊中國的正當理由。

而中國並非在歐洲的衝擊之下才會做出變通

,更非執著於朝貢體制的幻想之中,中國與歐洲之間也不完全是傳統朝貢體系和現代條約體系的衝撞。

清朝時期:歐洲人的中國“保守封閉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