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官是清政府公開推行的用錢買官的制度!

清代,官場如市場,如大賄賂場。清代官場上,許多東西都可以買賣,許多事情都非賄不辦。買賣和賄賂時,或公開交易,明碼實價,露骨地行賄索賄;或偷偷摸摸,暗地成交,將行受賄裝扮得儒雅含蓄。“火到豬頭爛,錢到公事辦”,“有錢能使鬼推磨”,錢神在清代官場是極為活躍的。捐官(捐納、捐班)是清政府公開推行的用錢買官的制度。捐是美稱(意為捐款授官),實即買。

捐官是清政府公開推行的用錢買官的制度!

清諺雲:“捐官做、買馬騎。”捐與買並稱。按規定,除八旗戶下人、漢人家奴、優伶等不得捐官外,一般人只要有錢,都可以買到官職。出錢少則買小官,買虛銜;出錢多則買大官,買實官。官職成了商品。吳趼人在《俏皮話》中借寫一個靠花錢得官、升官的捐官者,揭露了捐官即買官的實質:“某大人以捐納致通顯。初捐佐雜,既而漸次捐升至道員,俄而得記名,俄而補缺,俄而升官,俄而捐花翎,俄而加頭品頂戴,歷任至封疆,無非借孔方之力為之。”

捐官是清政府公開推行的用錢買官的制度!

孔方由於捐官靠的是錢,所以大量有錢而無能的人當了官。財主(孔方兄)即錢。少爺、紈將子弟,即使是酒囊飯袋,只要有了錢,就可捐個官做。清初人董含在《三岡識略》中描述捐官的紈椅子弟道:“追開捐納之例,於是紈椅之子,村市之夫,輦資而往,歸家以搢紳自命,張蓋乘輿,僕從如雲,持大字刺,充斥衢巷,揚揚自得,”這種官威官譜,都是用錢買來的。魯迅在《名種捐班》一文中譏諷了那些靠錢買官的財主少爺:“清的中葉,要做官可以捐,叫做“捐班’的便是這一夥。

捐官是清政府公開推行的用錢買官的制度!

財主少爺吃得油頭光臉,忽而忙了幾天,頭上就有一料水晶頂,有時還加上一枝藍翎,滿口官話,說是今天天氣好’了。”其中說的“忙了幾天”大概是在辦交錢買官的事宜呢。有的人不但自己捐官,還為未成年的兒孫捐官,有些襁褓之中的乳臭小兒就已是品級頗高的候補官了。《老殘遊記》的作者劉鶚在日記中寫到他與友人聚談得志後的快樂,有個叫沈虞希的說:“如果我有了錢,就花上十六萬捐個三品京堂。有人問:“如果還有錢做什麼呢?”沈答道:“為子捐京堂,為孫捐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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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捐官者的隊伍裡,商人的比重是很大的,很多商人發財後棄商捐官。有個米商捐官的故事,很能說明只要有了錢就能由商變官。滇南某米商因擺攤售米時沒來得及給縣典史讓路被打了一頓,他憤憤地問一過路人:“這個父母官是什麼科甲出身?為什麼這麼威風?”過路人答:“他是個銅進士出身。”米商又問:“銅進士為幾甲?”過路人答:“只不過是銀子科,三甲罷了。”銅進士、銀子科,是嘲諷這個典史的官是花錢買的。米商聽到拿錢可以買官,就說:“我也有銀子,也要買官,豈能甘心受辱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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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帶錢入京,捐了未入流的官,被分配到京南某地。商人缺少文墨,但因捐官,竟有的成為主管文化方面事宜的官員。某商捐得巡檢後,很快當上了巡撫,鄉試例須巡撫監臨,於是一個商賈成了掌握眾多士子命運的官員。有人作聯譏之日:“巡檢作巡撫,一步登天;監生當監臨,斯文掃地。”捐官需要錢,一些缺錢但又想捐官的人便想方設法弄錢來捐。有的賣掉家產,有的向親友借錢,有的幾人搭夥湊錢,還有的因錢少便先捐個價廉的小官,然後透過在官任上撈錢後再捐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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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士李慈銘為了捐官賣掉了田產,捐了個京官郎中。漢口有兩個要好的小販想捐官,因各捐一官錢不夠,就商量好先捐一個官職給其中一人。在湊得3000兩銀子中,甲販出了七成,乙販出了三成,於是捐的官給了甲販,乙販則當了甲販的司閣。紹興有個叫蔣淵如的遊民想捐官,但錢不夠用,就與四個朋友商議湊錢買官,說好得官後撈了錢按捐官時出資多少分成。後來,捐得的知縣一職由蔣淵如擔任,其他四人分別做了蔣的師爺和長隨。有人作詩詠此五人捐官事雲:“大掉槍花真苦心,群英會計一何深。捐官結得五人義,獲利平分十萬金。”在“千里為官只為財”的清代官場上,捐官完全是以發財為直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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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李伯元在小說《活地獄》中所說:“千里為官只為財”,官不為財,誰肯拿成萬銀子捐那大八成的花樣呢?”(“八大成花樣”是捐例中最優越的一種,即:凡繳納現銀的,只須繳滿規定銀額的八成,便可提前得缺。)捐官者所以放棄原來的營生而捐官,是因為他們知道“遍天底下買賣,只有做官的利錢最好”,做官是真正的一本萬利。有個富商捐了個知府,引見時皇帝問他:“既然經商可以致富,你又何必捐官呢?”富商回答說“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經商獲利雖多,但終不如做官獲利優厚,而且當商人也不如當官體面,所以我才棄商捐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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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捐官者以發財為目的,併為此投下了血本,因而一且當了官便貪婪如虎狼。清歐陽昱《見聞瑣錄》說,捐官者一旦得到官,既要在官任上將捐官時借的款還清,又要為以後積儲,所以貪默至極,“如委群羊於餓虎之口,雖有強弓毒矢在其後,亦必吞噬而無所顧。此中道理,清代皇帝也非常清楚,道光帝曾經說過“我最不放心的是捐班,他們素不讀書,將本求利,廉之一字,誠有難言。”賣官鬻爵是掌握任官之權的要撈錢的重要手段,靠此他們把手中的官職換成了白花花的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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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親王奕劻就是個賣官鬻爵的典型。他所賣的官不可勝數,“各官皆有價目,非賄不得”,時人譏之為“老慶記公司”。《慶親王外傳》記其受賄賣官、眾官奔走其門雲:“彼之邸第在皇城外之北,北京大小官員,無一不奔走於其門者,蓋即中國所云其門如市者也。”御史蔣式遙在參奏奕劻父子時也稱其“細大不捐,門庭若市”。門庭若市,正是“老慶記公司”把官場變為市場的生動寫照。“老慶記公司”賣官,其價格以官職大小、美惡來定。有個想求使臣之職者,行賄後對親友說:“慶王讓和當使英使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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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友問他:“你花了多少錢?”他答以若干。親友一聽便說:“英使價高,你花的錢只夠當出使比利時或義大利的使節。”果然,後來他被任命為使意使節。奕劻賣官不僅以官職的大小、美惡定價,有時還要看買主是誰對有的買主就可能提價。一次,郵傳部尚書空缺,奕劻示意眾人,此缺當售銀30萬兩。盛宣懷要買,奕劻說:“別人30萬可以,你就非60萬不可。”後來經盛宣懷活動,奕劻總算答應說:“那就30萬吧,但須交現金,不收他物。”奕劻接受賄銀時,頗為厚顏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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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是行賄者用紅紙封裝上銀票,當面呈交給他,並說:“請王爺備賞。”奕劻接閱後說:“您還要費心。”說畢塞進坐墊下,一場交易就算成功。奕劻將受賄得來的許多錢都存入了外國銀行。蔣式曾參奏他說:“奕劻將私產120萬送交東交民巷英商匯豐銀行收存。”對此,慈禧曾派戶部尚書鹿傳霖“徹查”。《官場現形記》寫了一個藩臺在上海匯豐銀行查賬,為的是有個大官的贓款存在該行。所影射的就是奕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