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體制內,處長是黨政機關單位裡非常重要的幹部力量,對推動工作的開展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大部分業務工作的落實都是靠處長去抓落實。
在黨政機關當中,幹部晉升實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處長是領導職務,履行領導職責,二級巡視員是職級幹部,不履行領導職責。
根據《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處長對應最低的職級是二級調研員,二級巡視員對應的是副廳長。
從工資、住房、醫療等待遇上看,二級巡視員都比處長高,很多處長都想晉升為二級巡視員。
那麼處長能否直接晉升為二級巡視員嗎?
在現在執行的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中,處長屬於職務序列,而二級巡視員屬於職級序列,公務員可以透過這兩條線晉升,這兩條線是並行的。
根據規定,晉升二級巡視員,必須擔任一級調研員4年以上,也就是說要想晉升為二級巡視員,必須是一級調研員,而晉升一級調研員,應當擔任處長或者二級調研員3年以上。
這跟以前實行的非領導職務制度是不同的,以前的副巡視員可以直接由處長晉升而來,而現在的二級巡視員不能由正處長直接晉升。
正處長要想晉升為二級巡視員,必須先晉升為一級調研員,不是一級調研員的正處長不能晉升為二級巡視員。
二級巡視員甚至一級調研員的工資、住房、醫療待遇都比處長高,處長的經濟待遇就比二級調研員高一點,每個月就高兩百左右的領導津貼,但承擔的責任要大很多,很多處長也都希望能晉升為一級調研員甚至二級巡視員。
二級巡視員能領導處長工作嗎?
從制度設計上看,二級巡視員是不擔任領導職務的職級公務員,雖然經濟待遇要高於處長,但是他也要依據隸屬關係接受領導指揮,履行職責。
也就是說從理論上,二級巡視員不僅不能領導處長工作,而且還要接受處長的領導,接受工作任務安排。
但在現實中,能夠晉升到二級巡視員的是資格比較老的,也擔任過領導職務的幹部,廳長也會積極發揮他們的作用,甚至把他們當做副廳長一樣,協管或分管一些業務工作,處長們一般也不會給二級巡視員安排工作。
有些處長也是二級巡視員兼任,廳長也會給二級巡視員安排一些專項工作,或者以廳領導身份參加省裡的會議,猶如廳領導一樣。
總之,二級巡視員作為職級序列的幹部,不是上級黨委管理的幹部,屬於本單位黨委自行管理的職位,不能由處長直接晉升;雖然他們的待遇比處長高很多,甚至比處長有資歷,但是也不能指揮處長工作;作為較高職級的幹部,他們待遇不低,但不承擔領導責任,壓力不大,也是很多幹部追捧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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