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萬條,狀況何其多,
很多司機朋友在開車上路時,
難免與其他車輛狹路相逢。
那麼,這個時候到底該誰讓誰?
讓行規則你們真的懂嗎?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第五十一條和第五十二條就要求機動車透過各種型別的交叉路口,需遵守一定規定通行。
一般來說,
車輛讓行主要有以下三大情形,
很多新老司機比較容易搞懵。
今天蜀黍準備了一大波乾貨知識,
大家要記好筆記了!
情形一:“右轉讓左轉”
所謂左轉彎和右轉彎是相對於對向行駛的車輛來說的。一輛車向右轉,另一輛車向左轉,但會駛入同一個路口。
在這種情況下,右轉的車輛應讓左轉的車先行。
情形二:“讓右原則”
所謂的讓右原則就是當兩輛車同時駛入路口時,左側車輛要讓右側車輛先行。因為我國的駕駛位置在左側,司機的視野中,左側“A柱”靠車主近,遮擋視野範圍大,而右側“A柱”離車主遠,遮擋視野範圍小。所以,
左側的車更容易提早發現右側的車,右側車處於視野劣勢,所以理當被讓先行。
讓右原則有一個前提,
就是在沒有紅綠燈的路口,兩輛車交叉方向直行,
這種情況下就是實行讓右原則。
情形三:“轉彎讓直行”
所謂轉彎讓直行,就是說機動車在行駛的過程中,
原則上向左(右)轉彎的車輛要為直行的車輛避讓。
因為直行車速度較快,車流較大,轉彎車速度慢,車流相對較小,轉彎讓直行能夠減少道路擁堵和交通事故的發生率。
關於讓行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借道車 PK 無障礙車
開車在路上,難免會遇上維修路段。如果是雙向車道
則有障礙物的一方應讓無障礙物的一方先行。
但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有障礙車輛已經行駛到一半接近障礙物,則無障礙的那一方應降低速度或停車讓行,最好等其通過後再進入。
2。 “會車先行” 與“會車讓行”
在路面狹窄的道路上行駛時,會車時應該
根據指示牌進行讓行或先行。
3。 讓主路車輛先行
進入主路時要減速
,若此時主路有來車,應該避讓,待其通過後再進入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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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關於兩車誰先行的問題,
也就是車輛擁有的道路優先權,
明確路權才能降低路口事故發生率。
只有遵守規則,安全禮讓,
才能有序暢通,“默契”前行。
所以大家一定要記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