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爭貢之役”到設立巡撫,談談明嘉靖年間的浙江海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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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常說,一個獨立國家往往很看重主權領土的完整,這裡的領土主權指的

不僅僅是陸地上的主權,還有海上和空中的主權。

早在中國封建時代,朝廷就已經因為國家之間的邊防戰爭而意識到了海上防禦力量的重要性。

海上防禦的完善不僅可以幫助國家維護邊境線的主權,還能夠讓國家以更加從容的姿態去參與到海上貿易的過程當中。

明朝

嘉靖年間

,由於一場戰爭的發生,朝廷在

浙江海域

設定了邊防制度,專門設立了

巡撫

從“爭貢之役”到設立巡撫,談談明嘉靖年間的浙江海防改革

明朝的浙江海防改革,在中國漫長的封建歷史發展時期中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浙江海防改革的契機是什麼?

嘉靖朝廷又在其中起到了哪些作用?

今天這篇文章,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明朝皇帝在海上的防禦措施。

01

海上貿易,加強管控

朱元璋

從一個草根階級逆襲為皇帝之後,十分看重自己來之不易的天下大權,所以在朱元璋統治時期,明朝的

封建君主專制

中央集權

不斷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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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劇照)

皇帝作為統治階級的最高層人物,始終密切注視著國家各個角落發生的事情,就連東南沿海地區時常進行的海外貿易,也一直都處在皇帝所代表的封建統治階級的監控當中。

當時統治者為了突出明朝的強盛,為了在周邊國家中強調中原國力的強大,一直透過直接或者間接的方式向周邊滲透中原勢力。

而在文化交流與貿易發展的過程當中,東南沿海地帶的海上通道也十分繁榮。

為此,朝廷加強對於這個地帶的管控。皇帝認為,

如果不在沿海城市設定專門的管理海上貿易的機構,魚龍混雜的勢力會進入到中原地區,自身的政治統治也會受到威脅。

所以,

朝廷在泉州和廣東這些沿海城市都設定了市舶司,用專業的機構去管理專業的事項。而且在與他國使臣的交流當中,明朝朝廷也更加註重身份資格的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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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舶司

我們以日本為例,在與日本進行海上貿易時,朝廷專門向日本的出使之人發放了身份證明。只有拿著中央朝廷發出的證明,才能夠光明正大地進入我國的通商口岸。

明朝朝廷之所會有如此做法,其實也是受到了當時的實際背景的影響。

當時倭寇多次騷擾我國的東南沿海地帶,不少沿海地區的百姓都因為他們的動作而叫苦不迭。他們的行為,很顯然已經對明朝的封建統治造成了衝擊。

原本朝廷應該是組織任何一個日本人進入中國的,但是海上貿易是發展經濟的關鍵手段,朝廷也不可能全然阻止這一條道路的通行。

為了辨別身份,朝廷才會專門發出證明,阻止心懷叵測之人透過正規的渠道進入中國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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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加強海防管控之時,日本國內的經濟狀況也在發生著變化。

當時日本的幾個經濟集團之間的矛盾相當激烈,他們也是彼此在對華貿易當中的競爭者。為了拿到與中國展開海上貿易的資格,他們的明爭暗鬥從未停止。

日本國內較為知名的大內、細川兩大經濟集團,在國內佔據著主要的位置,擁有相當強大的經濟實力,也幾乎包攬了所有對明朝的朝貢貿易。

對於明朝朝廷來說,不管是大內還是細川,其實都是我們的合作伙伴。

《明史》當中記載:“

西海路多羅氏義興者,向屬日本統轄,無人貢例。因貢道必經西海,正德朝勘合為所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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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這樣的背景,明朝朝廷才會向日本不同的經濟集團發放身份證明。而他們只有憑藉著這個證明,才能夠與中國的商人開展貿易往來。

可是我們前文也提到過,日本不同的經濟集團之間是有著競爭關係的。就是因為這一份獨特的身份證明,他們之間的矛盾到達了白熱化的階段。

於是一場鬥爭,不可避免地在浙江海域一帶展開。

02

爭貢之役,影響重大

正德年間

,明朝朝廷向大內發放了身份證明,也就是他們通常所說的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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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合

後來大內為了壟斷資源,公然違背規則,沒有將已經過期的證明返還給幕府。當他們進入中國海域之時,拿著的就是已經完全過期的勘合。

細川自然也不甘示弱,他們必然不可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競爭對手壟斷與中國的海上貿易。

而他們所做的事情則更加見不得光,那就是私下賄賂中國這邊管理海上貿易的官員。

於是,雙方一前一後來到中國,並且互相發現了彼此卑劣的手段。雙方的情緒在那一階段到達了極端,於是一場大規模的鬥爭便在此爆發開來。

為了解決爭端,中國不少的官員也被捲入到了戰爭當中。

寧波的備倭都指揮劉錦,以及千戶張鏜等多位明朝官員,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戰火的波及,並且也都戰死在此次鬥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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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給明朝朝廷敲響了一個警鐘,也讓我們深刻意識到改革浙江海防的重要性。歷史上把這次鬥爭稱為爭貢之役,爭貢之役的影響是非常深遠的。

嘉靖四年

劉穆

收到嘉靖皇帝的指派,去往浙江一帶視察工作。

在完成對於浙江海防的閱視任務之後,他才逐漸認識到了爭貢之役所暴露出來的弊端。

雖然此時距離那場鬥爭實際發生的時間已經過了許久,但是中國海防的弊端一直沒有被完善。

在海域管理體系當中,各位官員的職責是並不分明的。每一個人不僅沒能做到,各司其職,還會導致部分實際工作職能無法落到具體的人頭之上。

現在存在於海防體系當中的官員,只有名義上的權利,但是沒有實際的工作職能。

當各種糾紛和爭端發生時,他們也沒有辦法及時有效地做出應對,更無法避免不同程度上的明朝朝廷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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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到這一點之後,他便向嘉靖皇帝上書,

建議朝廷改革浙江的海防制度,在這一帶增加具有實權的官員,把對於海防的管理納入到中央集權的統一管理體系當中

嘉靖二十六年,

明朝政府在浙江設立巡撫,並且賦予了巡撫相當大的權力

。這裡的巡撫不僅可以監管糧草和兵馬,還在戰事發生的時候擁有軍事權力。

當浙江海防出現任何緊急情況時,巡撫可以在沒有報備朝廷的情況下率先做出應對決定。

他的手中掌握著兵馬,也掌握著一定的財政大權。所以,他完全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及時有效的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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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爭端和悲劇當中的不必要的損失,明朝朝廷希望再也不會上演。

事權合一”這個理念,其實是嘉靖帝一貫的改革思路。過往在進行中央朝廷官僚體系的改革時,嘉靖皇帝就始終貫徹著這個理念。

而現在浙江海防制度需要改革時,他也把便宜行事的機會交給了掌握實際權力的人手中。

這一制度對後世的影響是非常深遠的,浙江海防設立了巡撫之後,這裡發生爭端的情況大大減少。

即便是有些衝突無可避免,巡撫也能夠依靠自己手中所掌握的權力,在緊急關頭做出有效的處理。

其實在此之前,中央朝廷對於海防制度是進行過長時間的探索的。任何一項制度的形成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多年來的摸著石頭過河的經驗,才能夠促成最後的決定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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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過去的摸索都是值得的,嘉靖皇帝設立了浙江海防巡撫制度之後,過去發生過的某些嚴重的問題確實沒有再次發生。

而中央朝廷對於海防以及海上貿易的管控,又逐漸恢復到了正常的節奏當中。

03

中日交涉,發揮作用

在研究浙江海防的改革思路時,我們會發現,其中一個巨大的亮點,就是嘉靖皇帝把處理事務的權力和調兵遣將的

權力都

交到了同一個人的手中。

也就是說,巡撫的手中不僅掌握著各項社會資源,還掌握著當時的武將最看重的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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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後發生的一系列中日交涉事件當中,這次改革的有利結果都顯露無遺。

嘉靖二十六年,又有一隊日本使團來訪問中國。當時的巡撫名叫朱紈,他也按照規定履行職責,奏請了朝廷日本使團來華朝貢的訊息。

不過在此之前,他已經檢查過日本使團的相關身份證明。雖然一切證明都沒有過期,而且也是合法合規的,但他還是在其中發現了日本使團的一些錯誤之處。

根據明朝的法律規定,每一個從國外來到我國的使團,人數和船隻數量都是受到限制的。

可是這一次,這群日本人似乎無視了我們的規則,因為不管是從船隻的數量還是人數上來看,他們都遠遠超過了我們的規定。

遇到這樣的情況,他當然需要日本使團向他作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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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外交代表告訴他:“

我們在來到中國的途中遇到了海盜,而且海盜的武力值十分強大。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我國派出了更多的船隻和人數來保障我們使團的安全。

也就是說,日本使團當中多餘出來的那部分人和船隻,目的僅僅是為了保障他們的安全,並不是要對我們的安全做出威脅。

面對這樣的特殊情況,他當然應該第一時間向朝廷報告。但是古時候訊息傳遞是需要一定時間的,而這群日本使團的大臣該怎麼處理,卻是緊急的事情。

所以在把訊息上報朝廷之時,他就同步做出了決定。

他把這批日本的使團安置在了客棧當中,而且也派人照顧著他們的日常生活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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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日本人

同時他還向日本使團發放了

信票

要求他們在對華開展貿易期間,必須要透過這一憑證完成所有流程和環節。

他的行為其實遠遠超過了巡撫表面上的職責,但由於朝廷賦予了巡撫極大的權力,所以他最後並未受到朝廷的懲罰,反而還因為促進了中日貿易發展而受到嘉獎。

他的所作所為,也成為了之後的巡撫們的一個借鑑。在實際工作過程當中,他們靈活處事的工作能力也得到了極大的提升。

04

結語

爭貢之役的發生,暴露了我國海防體制諸多的弊端。正是由於負責海防的官員實權不夠,所以他們才沒有辦法再遇到緊急情況時採取最合適的應對措施,中央政府的損失也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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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經過浙江海防體制改革後,海邊的巡撫有了更多的實權,在遇到對外貿易開展過程當中的突發情況時,他們也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最準確的判斷和最合理的應對。

參考資料:

1。

《明史》

2。

《大明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