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不拴繩撞倒男孩,家長:下樓理論被狗主人扇耳光

狗不拴繩撞倒男孩,家長:下樓理論被狗主人扇耳光

5月16日,據西部決策網,近日,河南漯河的趙女士發影片,一隻未牽繩的大型犬在小區內奔跑時,將她的孩子撞倒,她下樓理論時,被狗主人扇耳光,兩人發生肢體衝突。

趙女士稱,這條狗已不是第一次撞倒自家孩子了。

趙女士回憶當天她上樓拿水,當時狗還在離孩子很遠的東邊,上樓後趙女士聽到狗主人的聲音,因為之前孩子有被狗撲倒的經歷,趙女士就在窗戶看了一下,當時狗是正常行走沒有奔跑,但是狗主人突然對狗進行喊叫,狗開始奔跑。

因為自己孩子之前有被撲倒過,也害怕,想去另外一個小朋友身邊。

趙女士在樓上看到自己孩子被撞倒便立刻下樓,她下樓理論時,被狗主人扇耳光,兩人發生肢體衝突。

狗不拴繩撞倒男孩,家長:下樓理論被狗主人扇耳光

趙女士表示當時自己報了警,狗主人帶狗上樓後,開啟窗戶和趙女士爭吵,期間還拿石頭多次砸向她,還砸到了樓下的兩輛汽車。

趙女士表示她的狗已經不是第一次撲倒自家孩子,且物業多次勸阻,但狗主人依舊沒有文明養犬的行為,孩子被撞倒以後,手部有一點擦傷,趙女士稱自己的的臉部有多處受傷。

5月16日,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對狗主人進行勸導,狗主人已經將狗送回老家了,物業已安排專人定時在小區巡邏,勸導文明養犬。

狗不拴繩撞倒男孩,家長:下樓理論被狗主人扇耳光

據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西部決策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