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一陣算榮譽嗎?能用兩次一陣或五次月最佳換一次得分王嗎?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得分王都沒有一陣厲害了。另外看球快三十年了,什麼時候一陣算榮譽了?以前看球,常規賽含金量最高的是MVP和得分王,助攻王籃板王蓋帽王搶斷等等都是小榮譽,都是藍領乾的髒活累活。羅德曼籃板王再多,工資在什麼也沒有的尤因面前也差的遠,難道尼克斯老闆沒有你們精明?

一陣更加上不了檯面。從沒有聽過那個球星說自己一陣多,所以自己厲害。奧尼爾幾個一陣?約翰遜幾個?伯德幾個?奧拉朱旺幾個防守一陣?你們誰不百度能說出來?

別的不說,如果可以用兩個一陣來換一個得分王,不知道NBA的眾多一陣球星們願不願意?

一年進攻防守各五個一陣,一共十個一陣,得分王就一個,另外一陣是媒體評的,得分王是自己打出來的,你說哪個有價值?

是不是再過二十年,一陣比MVP都重要了?

另外,如果就算比一陣,為啥只比進攻一陣,防守一陣怎麼又不算榮譽了?另外二陣三陣呢?算不算榮譽?是因為某個人防守一陣太少嗎?這樣避重就輕,揚長避短的包容誇大自己崇拜的球星,是在侮辱其他球迷的智商嗎?是在給自己的崇拜球星拉仇恨嗎?

費盡心思研究自己喜歡球星的優勢和榮譽,無限誇大這些榮譽的含金量,以此來彌補其它方面的差距,努力縮小與第一的距離,說的久了,就像真的一樣。

無所不知的網友們告訴我,從什麼時候,在評選歷史地位時,一陣算榮耀了?是不是2010年以後?為什麼是2010年以後才開始算?包括周最佳月最佳,

另外扯什麼總得分,我係列賽打四場,場均三十一,贏了,你打六場,場均二十一,也贏了,總得分比我高兩分,所以你比我厲害?那你場均二十三,高14分,是不是我連你的車尾燈都看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