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瞧古代越南阮朝如何斬首犯人,和中國清朝凌遲處死一樣嗎

古時候說殺頭就斬首,亦稱砍頭或開刀問斬,是死刑的一種,即將人的頭部砍去。對於殺頭在中國史書中記載很多,順民間俗語也有許多,如 “殺頭不過是碗大的疤,廿年後又是好漢一條” (北方俗話), “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 (汪精衛詩), “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青照汗青” (文天祥詩)。

但是殺頭真的有那麼的灑脫嗎??下面的百年前越南阮朝的斬首過程可以讓我們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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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在犯人頸肩上的就是所謂的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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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在斬首行刑時要先嚴明正身,在驗明正身後才會卸除枷鎖劊子手就定位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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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首的歷史相當長,古代多國均有斬首的刑罰,與絞刑一類有相當長曆史的刑罰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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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南古代按越南歷代的律法如阮朝《嘉隆律》規定,“大逆”、“大盜”一類重犯,若被判斬立決,需待刑部覆批,然後即著正法。其他一般獲死罪的犯人為斬監候,一律暫緩執行。需待次年秋天,將所有文案交由三司秋審或朝審。待斷定無錯案後,名單交予皇帝勾決。於霜降至冬至期間行刑。

在中國、日本、朝鮮半島等東方國家,犯人的首級有時會被插在高竿上,懸於公眾地方展示,以儆效尤,遠望人頭像是夜梟站立於樹端,稱為梟首。

在中國,梟首於秦朝、漢朝時用諸夷族。六朝時見於律,隋朝時廢。明朝起復見於律,初時用於殺父母者,後用於強盜。清襲明制,至沈家本修律時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