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蔡先生就是這麼回事。
因為好多人都不知道咋回事,
諸葛女士就具體給大家講講。
當年蔡恩在宣佈參選之後,
就曾與
體育經紀人Gina Ford
的公司
Prime Sports
簽訂過一份五年合約。
但是僅僅過了一個月,
蔡恩單方面中止合作
改簽巨頭CAA
。
此後
Prime Sports
便對蔡先生以及CAA公司進行起訴
並要求索賠1億美金。
為了方便起見,以下:
Prime Sports 公司=P社
經紀人Gina Ford=G先生
蔡恩繼父:L哥
蔡恩母親:S姐
其實早在被P社起訴之前,
胖虎方面就向法院遞了摺子,
畢竟當時P社的威脅態度,
先發制人也許還能佔點上風。
蔡恩的律師表示,
他們之間的合同在北卡羅萊納州並不合法,
違反《北卡羅來納州統一運動員代理法案》
因為P社既沒有得到NBA球員協會的認證,
也沒在該州或佛羅里達州註冊運動員代理。
說白了,小蔡還是學生,沒有簽約資格。
法院方面也判決合同,
支援解除經紀人合同。
這一來一往,G先生就蔡先生撕起來了…
而這個事最近又有全新進展了。
不賠錢還判我合同違法?
G先生接著直接放出大招,
爆出
L哥和S姐
曾收取多方的好處,
還逼著他們承認幹過的那些勾當。
能做博爾特經紀人的就是不一般,
G先生一出手就錘到大波人!
在G先生近日提交到法院的檔案中,
律師要求蔡恩方面承認以下陳述的真實性:
要求蔡恩承認L哥和S姐
曾接受過杜克大學、耐克、阿迪達斯、
NCAA經紀人方面給的利益和好處費。
因為這些直接或間接影響了蔡恩加盟杜克,
以及蔡恩上腳阿迪達斯戰靴上場比賽。
並要求提供
蔡恩大學時期所居住的地址,
以及相關房東的姓名和房屋月租金。
在美國民事案件中,要求起訴對方表態
並承認某些事實的真實性是屬於合法行為。
說到這裡各位應該都看明白了,
蔡恩這個官司就是風向標啊!
尤其在NBA和NCAA搶人的這幾年,
這個官司誰能贏誰就能壓上一頭,
解決完以後別說蔡恩徹底解脫,
可能連張恩李恩都自由切換隨便走。
這官司不出意外會打上好幾年,
咱們就搬起小板凳吃瓜吧。
誰能成為贏家咱不知道,
就是發展聯盟還能繼續撿漏嗎?
還有就是,
看著有人說
NCAA太過利益化,
校園籃球還是純粹一點的好。
都這年頭了,扯什麼犢子呢!
你要是成為球員就不會這麼說了!
誰會跟錢過不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