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幸福”之“幸”與圉、執二字中的“幸”意義天壤之別?

“圉”字,《新華字典》中有養馬的地方、邊陲、防禦等義項。但是,從字形上看,“圉”字的意義如何反映出來的呢?因為從現在“圉”字的形體看,裡面的“幸”字與這幾個義項並無關聯。下面我們就從形體上解釋一下“圉”字的形義關係。

“圉”的甲骨文形體如下:

為何“幸福”之“幸”與圉、執二字中的“幸”意義天壤之別?

甲骨文“圉”

為何“幸福”之“幸”與圉、執二字中的“幸”意義天壤之別?

甲骨文形體“圉”

從“圉”字的甲骨文形體看,“囗”內並非“幸”字,而是“㚔”(niè)字,為形似手銬之刑具。“幸”字下面我們再作講解,這裡我們暫時不說。“㚔”字的本義就是刑具。董作賓的《殷歷譜》說:“㚔,像手械之形,蓋加於俘虜之刑具也。”“㚔”作為刑具意義還可以從“執”字中看出,繁體“執”字也從㚔。“執”的古文字形體如下:

為何“幸福”之“幸”與圉、執二字中的“幸”意義天壤之別?

甲骨文“執”

“執”字為會意字,由“㚔”和一個伸出雙手跪著的“人”構成,本義為拘捕,“㚔”當為“執”的本字。《詩·大雅·常武》:“鋪敦淮濆,仍執醜虜。”此處“執”即捕獲之意。後來,“執”由本義拘捕引申為掌握、控制、拿等義。

為何“幸福”之“幸”與圉、執二字中的“幸”意義天壤之別?

“執”字與畫面對比圖

弄清楚了“圉”字中“幸”的最初形體為“㚔”,我們就很容易解釋“圉”的本義了。

從以上“圉”字的形體可見,“囗”即表示周圍封閉的囚禁場所,裡面的形體或為表示刑具的“㚔”,或為有附加另一個“口”的形體,裡面的不規則“口”形表示扣在脖子上的枷。其實,甲骨文中存在不少表示人被拘的完整形體,一人跪著手被鎖在枷板裡。

為何“幸福”之“幸”與圉、執二字中的“幸”意義天壤之別?

“圉”的本義就是牢獄,《說文》:“圉,囹圄,所以拘罪也。”銀雀山漢墓竹簡《尉繚子》有:“小圉不下十數”。“圉”本義牢獄就是把人關押在指定的區域,因此又引申出禁止之義。《爾雅》:“圉,禁也。”《周書·寶典》注:“圉,禁也。”後來又引申出養馬的地方、邊境、防禦等義。其引申義皆從本義而來。

現在“圉”與“圄”通,多寫作“圄”。

回過頭來,我們再考慮一下“圉”字裡的“㚔”為何寫作“幸”字呢?

二者並沒有意義上的關聯,只是發展至篆書形體上的形近,才導致“㚔”與“幸”形體上相同。“幸福”的“幸”字篆書形體如下:

為何“幸福”之“幸”與圉、執二字中的“幸”意義天壤之別?

篆文“幸”

從形體看,上夭下屰的“幸”為會意字。“夭”本為彎曲,後引申為短命、災禍之義;“屰”字形似頭朝下的人形,引申為逆反、相反之義。“屰”與“夭”二者相會意,就是與災禍相反,即僥倖逃過災禍之義。

而“㚔”字篆書形體如下:

為何“幸福”之“幸”與圉、執二字中的“幸”意義天壤之別?

篆書“㚔”

由形體可見,“幸”“㚔”二字篆書形體是有別的,特別是上部形體分別為“大”“夭”,但大體已經非常接近。後來二者都寫作了“幸”。“㚔”字形變而來的“幸”後來只作為構字部件使用,“幸福”的“幸”則可單用。因此,“圉”“執”二字中的“幸”實為表示刑具的“㚔”字形變而來,並非“幸福”之“幸”,二者本義有著天壤之別:一個是牢獄之災,一個是僥倖逃脫過災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