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地老太,求助第一句“我不訛你!”

老人摔倒路邊無人扶,女子無奈拍影片留證後將她扶起,老人起來後一句“我不訛你”,這句話就猶如一根刺,刺到了國人的內心裡,這種情況還需要經過多少次的考驗才能夠讓幫助者不再寒心。

倒地下的老太太在有人過來幫忙攙扶的情況下,女子先用手機進行錄影,然後得到不是自己的過錯的影片之後以後才敢施於援手,這種情況在中國的法制化程序中,可以看到是中國道德建設的悲哀。

倒地老太,求助第一句“我不訛你!”

不敢確認這種情況的發生是不是常態,但最初的那場社會普遍討論的判決的確產生了它的副作用。這就不得不提這種情況的第一案,當初的彭宇案。

2006年,有一個彭宇的中學生在汽車站扶起一個倒地的老人,並被老人告上法庭,法庭判決,雙方當事人都無過錯,但彭宇承擔賠償40%,總計45876元,這個判決在當時引起了巨大的轟動,在很大的程度上對於今後的這種情況給了一個不好的先例。

這裡不再質疑法官的專業性,但就個人來看,法律的做法是“不冤枉一個好人,不放過一個壞人”,這句話的前提是不冤枉一個好人。讓做好人的人不再背上罵名和網路暴力以及麻煩,這就是法律的示範作用。

雖然這個判決在二審中雙方在庭下和解,但影響還是深遠的,老人可以告,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法律給不了正確的判罰才是更嚴重的問題。

現在看來似乎問題解決了,開啟手機,錄個影片,雙方在手機前面先把責任劃分清楚了,這樣好人好事也就可以做下去了。如果人性的善惡需要科技的手段加持才能夠分辨好壞,我不知道應該感慨科技的進步還是人性的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