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詹姆斯第一站到總決賽的舞臺上,稚嫩,青澀,無所畏懼。
他欠缺點老辣,欠缺點技能:可以一招把對方打死的那種。所以他儘管天不怕地不怕,但是他容易陷入夾擊,容易被放空一大步中距離。
他穿著克利夫蘭的球衣,帶著髮帶,嚼著口香糖,站在罰球線罰籃。
籃架上印著奧布萊恩杯的貼畫,他離它兩步觸手可及,但是那時還年輕的他不會知道,觸到這座獎盃,自己要犧牲多少。
13年過去,連同2007年的那一次,和今天擊敗掘金的這一次,詹姆斯已經10次進入總決賽舞臺了。
這是個鬥獸場,常人進一次且難,何況是進10次;而且,聯盟裡有27支球隊的隊史上,每支隊進總決賽的次數都沒有10次來得多。
35歲,他已經是聯盟最老的球員之一,他習慣於被問到“今年的目標是什麼?”好像是,他沒有進總決賽就失敗似的。
帕金斯說“詹姆斯進總決賽就像是你第二天還要去上班一樣。”理所應當,又當仁不讓。
掘金是個強敵,內外線打法強硬有靈氣,詹姆斯連進4球后,掘金替補席鴉雀無聲。
比分膠著的季後賽,詹姆斯38勝10負,歷史勝率第一。
當魔術師約翰遜和佩林卡一起找到詹姆斯,和他簽約時,詹姆斯告訴大家“我會帶領湖人重返總決賽的。”
而湖人上一次進總決賽,還是2010年。
湖人不是一支新兵蛋子隊:這是詹姆斯的第10次總決賽,也是隆多的第3次,格林的第4次,麥基的第3次,霍華德的第2次,JR史密斯的第5次。
我沒有任何不尊重東部球隊的意思,但是,對,我要說的是
我就是相信這個35歲的男人能再一次捧起總冠軍獎盃,穿著紫金球衣,眾人圍著,一起單手指天,喊出對他的思念。
圖片來自‘湖人之聲’
最後,比賽結束時,不知道為什麼我腦海裡出現了這個場景:我開啟手機頁面,一個翻譯軟體跳出來,於是我輸入
翻譯軟體,您給翻譯翻譯:
“什麼叫聯盟第一人。
什麼叫TM的聯盟第一人。
什麼TM的叫TM的聯盟第一人。”
翻譯軟體響應了20秒,調出一個單詞拼寫
——L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