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的籃球江湖,為什麼是“魔球”天下無敵?(上篇)

當今的籃球江湖,為什麼是“魔球”天下無敵?(上篇)

永不忘卻的陪伴

十年前,如果有人說“魔球”將風靡整個NBA聯盟,一定會被人罵瘋子的。

儘管那時候“魔球”已經初露端倪,且被擁躉們真心的喜愛。但是,在江湖風氣還算正統之時,“魔球”畢竟夾雜著幾絲不正統的魔幻味兒。就像章子怡在某個廣告中說的那樣,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吃西餐,一頓兩頓還可以,每天都吃,就受不了了。更為關鍵的是,仁義禮智信的價值體系還算穩固,在大眾看來,“魔球”就是劍走偏鋒或者走火入魔。如果要拿金庸筆下的江湖流派做形象表述:那就是倚天屠龍記裡的明教,笑傲江湖中的日月神教,或者是鹿鼎記的神龍教。

一句話,魔球還從來沒有被證明過。

江湖傳說傳的久了,會讓別人覺得奇葩,甚至也會產生自我的懷疑。

十年後,“魔球”終於被金州勇士證明了,並且不止一次地證明。人們才猛然想起原來那真不是傳說。“魔球”,不僅能獲勝,而且還能在武林大會上稱霸。

那麼,“魔球”到底從哪裡來的?

當今的籃球江湖,為什麼是“魔球”天下無敵?(上篇)

We Believe,我相信,我堅信

其實,十年前或是更前的時候的某些場次裡,眼尖的對方教練或許就已經發現了點什麼。不過,他最終揉了揉被鎂光燈刺著的眼睛,若無其事的張張嘴,表現出什麼都沒有發生的樣子,仍舊用半眯的眼珠子看著自己的球隊被虐的極慘。

對了,被對手虐的很慘的“對手”到底是誰呢?——大多時候是鳳凰城太陽,偶爾或者是金州勇士,甚至還會碰上突然耍起流氓來的馬刺。這三支球隊,曾經在隊內訓練時一次次地進行過“魔球”類似的試驗。不過,最終幾乎沒有在場上表現出來。

這時候,聰明的讀者會驚訝的張大了嘴巴?金州匪幫的“黑八”不算?“7秒進攻”的太陽不算?算,或者不算,都行。但在最終的成績面前,這一切都不算。

讀者又會說,你忘了是誰把馬刺逼到絕境,逼迫正人君子不得不採用一次最下流的手段,然後讓納什的鼻子與場邊的廣告牌完成了力學上的親密互動?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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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我,因為我渴望偉大,而偉大,需要不惜一切代價。

那麼,接下來的十年呢?是空白的。也就是說,後湖人時代,以及緊接著的熱火時代,甚至還包括穿插與湖人和熱火時代中的馬刺童話和小牛正統,終究是與“魔球”關係不大的。但是,只要你夠仔細,還是會發現點什麼“瑕疵”?老邁的馬刺不正是利用了“魔球”完成了對熱火的復仇嗎?對,君子報仇十年不晚,馬刺的確是用了一年的時間就完成了復仇。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復仇則更沒必要等待十年之久。

至此,還算平靜的江湖迎來了血風腥雨。這不再是金庸筆下勾勒的俠客江湖,而是現實中的籃球江湖。

魔球,是在等待一個時代。在這個時代來臨之前,已經有人伸出雙手去迎接了。這雙手,今天你我才明白,原來早就藏在波波維奇的鬍子下面。籃球場上的無位置感,據說是“神運算元”萊利提出的。

當今的籃球江湖,為什麼是“魔球”天下無敵?(上篇)

在地板一個水滴都會讓自己恐慌,所以你永遠不知道會發生什麼。

魔球,也是在等待一些人。籃球曾經是屬於大個子的。但是小個子難道就不能打籃球了嗎?這又是美國式的勵志故事的範本。范甘迪說,離籃筐越近,得分就越容易。照此類推,那些進不到籃筐下面的人,自然就想到離籃筐更遠的地方去,但這並不影響他用同樣的方式把球“放進”籃筐。而且,扣籃算兩分,百步穿楊有可能算三分呢。

一寸長,一寸短,風水輪流轉。籃球江湖也是如此。大個子曾經多麼崇尚籃下進攻,如今就有多麼崇尚能夠投得了一手精準的三分。不會投三分的希伯特已經消失了很久很久。

籃球、時代、人,構成了打打殺殺的江湖。但江湖,從來不是打打殺殺,而是人情世故。